法律在左,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在右——山东省ODR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更新时间:2024-11-07 12:33:24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8日发
(作者:谭某)

LawontheLeft,PublicLegalServiceetworkPlatform

ontheRight——TheoryandPracticeofODR

ConstructioninShandongProvince

作者:管乐[1]

作者机构:[1]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出版物刊名: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学报

页码:114-116页

年卷期:2019年第4期

主题词:ODR;法律;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

摘要:ODR是以纠纷主体为中心,根据纠纷主体不同层次的需求而形成的全新的纠纷化解机制,实现

了法律与互联网的跨界融合,实现了调解、仲裁、诉讼的跨界融合。山东省ODR建设应遵循法律在左,公

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在右的理论,并应以国家为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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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共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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