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ontheLeft,PublicLegalServiceetworkPlatform
ontheRight——TheoryandPracticeofODR
ConstructioninShandongProvince
作者:管乐[1]
作者机构:[1]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出版物刊名: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学报
页码:114-116页
年卷期:2019年第4期
主题词:ODR;法律;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
摘要:ODR是以纠纷主体为中心,根据纠纷主体不同层次的需求而形成的全新的纠纷化解机制,实现
了法律与互联网的跨界融合,实现了调解、仲裁、诉讼的跨界融合。山东省ODR建设应遵循法律在左,公
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在右的理论,并应以国家为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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