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障的议案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07 08:34:4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8日发
(作者:河北爱心妈妈服刑)

关于社会保障的议案范文

关于社会保障的议案范文1

安徽代表团童海保

议案主题: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然而几十年来立法跟进

缓慢,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设仍不尽完善,建议全国人大制定社会保

障基本法,建立健全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一、案由

我国现阶段社会处在发展变革之中,由于经济体制转型,原有的

社会问题依然存在,新的社会问题如阶层分化、老龄化、贫富分化、

看病难、失业等社会风险又日渐突出,国民对社会保障法制化的需求

也日益迫切。但现有的法律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主要依靠行政规定,

立法进展缓慢,国家缺少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我国宪法规定的

社会保障制度所面临的一系列实际问题缺少有力的法律支持,根本大

法缺少相应的基本法配套实施。制定社会保障基本法是关乎国运,惠

及子孙的大事。

(一)世界发达国家社会保障立法的现状。

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都很重视社会保障立法。

工业革命发源地的英国,早在1601年就颁布了《济贫法》,实施以救

济贫民、失业者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20世纪初又制定了《老年赡养

法》、《国民保险法》等一系列法案,并于xxxx年合并为《社会保障

法》。美国的罗斯福总统于xxxx年就签署了《社会保障法》,主要内

容包括社会保险、公共补助、儿童保健和福利服务四类,后经多次修

正,又解决了老年和失业保障问题,形成系统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保障项目达300多个。而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特别是制定基本法,

比世界发达国家落后了半个多世纪至几个世纪。我国新宪法自1982年

实施以来,至今几十年没有一部综合的社会保障法,仅在20世纪90

年代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

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少量法律规范,且保障

力度不足,缺乏可操作性。而居于社会保障核心地位的社会保险法律

制度仍显空白,现行的《保险法》社会保障功能弱化,属于民商法体

例。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升高,尤其是考虑到我国对发展中国家的影

响作用,我们确有必要拉近立法差距,制定一部较系统的、适应中国

国情的社会保障基本法。

(二)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现状。

目前,我国尚无一部综合的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立法进程缓慢,

现行的法律法规存在缺陷日益明显。

一是少而零散不成体系。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立法的甚少,且其内容并非主要适用于社会操作性层面。由国务院颁

布的行政法规也不多,大多是相关部委颁布的各种规章,往往以规定、

试行、决定、意见、通知、暂行办法等形式出现,而地方行政规定基

本都是以红头文件形式发布,不仅层次偏低,与社会保障的法律地位

不相符合,而且比较分散,体系不健全,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的彩

较浓,各人自扫门前雪,也就谈不上正确统一实施。

重点句子:1、然而几十年来立法跟进缓慢,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

设仍不尽完善,建议全国人大制定社会保障基本法,建立健全与中国

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重点句子:2、我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制度所面临的一系列实际

问题缺少有力的法律支持,根本大法缺少相应的基本法配套实施。

重点句子:3、美国的罗斯福总统于xxxx年就签署了《社会保障

法》,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公共补助、儿童保健和福利服务四类,

后经多次修正,又解决了老年和失业保障问题,形成系统的社会保障

法律制度,保障项目达30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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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社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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