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法理学在综合考试中所占比重较大。由考试
大纲和样题可以看出,法理学总分值比重
大,共占40分。在综合考试中难度较大的
分析题和论述题共45分,法理学则占25分。
可以说,法理学是综合考试中最重要、也是
难度最大的组成部分。
法理学研究的基本内容是法的一般知识和
普遍原理,属于关于法律的共性的、规律性
的知识。考试时考查的重点是基本概念和基
本原理的理解和掌握,以及通过基本原理分
析和解决问题。因此,应在理解的基础上强
化记忆,重在理解。
法理学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课程,由于它没
有各部门法所对应的法典、法规,所以在学
习的过程中,应基本围绕指定教材,即《指
南》进行复习(周旺生语)。
第一章、法的特征(非重点章)
#1、法、法律的词义
本节的着重点应放在指南第一页的第三部
分,即掌握法律狭义、广义的概念。
1、我国现代法律制度中,法律的两层含义;
#2、法的形式特征(已经考过,但可能考简
答)★
本节列出的四部分内容都很重要,思考问题
时也应由这四个角度出发。学习时应注意与
第三节内容的联系,即由形式特征到本质特
征。
一、法律的一般特征:来源:
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除标题外包括下
属3点:
法律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特点:概括性;以
法律规范为主;行为模式、条件假设和法律
后果三部分构成一个法律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或认可:包括三小
点及制定的定义,认可,认可的三种情况;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一)、
(二)、(三);★
4、通过法定程序而强制予以实施:(一)、
(二),
法律的程序性:实施和制定法律都要遵循一
定的程序。
#3、法的本质特征★
学习时由二、三、四部分着手,与上一节相
呼应。
一、如何认识法的本质特征,了解即可;
二、法的意志性与规律性,这一部分是重点,
可出论述;★
法律是一直与规律的结合,应着重理解法律
与规律的联系和区别
1、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主观的、意
志的。法律的内容是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的,是受客观规律制约的。法律不是规律,
规律是客观的,而法律不完全是客观的,它
可能反映规律,也可能不反映规律。
2、客观规律通常只在事后起作用,而法律
具有一定的可预测性,即事先规定可以做什
么,不可以做什么,法律有客观必然性,是
对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
三、法的阶级性与共同性,联系p22,阶级
的作用,论两者的关系★
法的阶级性是由法所处的社会的阶级性决
定的,法律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
法的共同性是指虽然法的性质不同,但有一
定共同的内容,带有相同或相似性。
四、法的利益性与正义性,论关系
法的利益性即利导性,利益调整包括公平地
分配权利义务、对违法犯罪的处罚和补偿受
害者的损失,法律是为实现社会正义而调整
各种利益关系的工具,制定法律必然反映特
定的利益。法还具有正义性,实现社会正义
是法的目的。法的正义性又离不开阶级性,
总是一部分人或大部分人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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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法律历史(非重点章)
#1、法律历史概说
一、古代的法律
1、奴隶制法和封建制法的共同性,P9,3
点,“三性”到“三化”;
二、资本主义法产生与发展
1、资本主义法产生:(1)萌芽于封建社会中
后期。带有资本主义因素的法的出现有三种
2、资本主义法发展共经历了三个阶级:可
出简答,联系法律部门中公法私法的划分,
P39。
(1)自由资本主义阶段:经济自由竞争,法律
很少干预,只是保障。
(2)垄断资本主义阶段:法律干预经济,法的
公法化和社会化。
(3)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法律社会化,从国家
本位到社会本位,注意理解“社会福利”。
#2、法律历史的规律
一、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可出简答或论述)
★
法律起源即法律的产生,是在原始社会过渡
到阶级社会的过程中,由习惯变为法律。
1、经济方面:随生产力发展进程渐变的规
律。原始社会没有法律,随着生产力发展,
私有制出现,阶级出现,才出现法律
2、政治方面:与国家同步产生的规律。法
律和国家产生的原因一样。
3、与宗教、道德从融合到分化的规律。
4、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规律。
二、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简答)★
1、不断进步的规律。
2、由经济条件决定的规律。法律的发展以
经济发展、生产力发展为决定条件。
3、历史类型的更替与继承的规律。经济基
础发生变化了,上层建筑也要随之改变,法
律属于上层建筑。
4、依赖于革命和改革而发生的规律、法的
更替、发展往往伴随社会变革,而社会变革
又常常伴随革命。
#3、法律的历史传统
法律传统的概念
一、中西法律传统的差异(未出过题,可能
考);★
二、法系与历史传统;
法系的定义
三、西方两大法系历史传统的比较★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法律历史传统方面
的差异:
1、法律渊源:大陆法系为制定法;英美法系
为判例法。
2、法典编纂:大陆法系均有成文法典;英美
法系则多为单行法规、判例法。
3、法律结构和法律传统:大陆法系把法分
为公法(宪法、刑法和行政法)和私法(民法和
商法);英美法系则把法分为普通法(制定法)
和衡平法(判例法)。
4、适用传统:大陆法系中先确定事实后再
去遵循法的规则;英美法系则多参照以往的
判例。即大陆法系是由一般到个别;英美法
系则由个别到一般。
5、诉讼程序:大陆法系强调职权主义,法
官处于积极主动的地位;英美法系则强调当
事人主义,法官处于消极、中立的位置,值
得注意的是,日本虽为大陆法系国家,却在
诉讼程序上与英美相似。
6、职业教育传统:大陆法系国家中先学法
规;而英美法系中先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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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法律作用(重点章:分析、论述)
#1、法律作用释义
本节中应注意两个问题:第一,法的实质如
何认识(详细内容参考指南),即从何种角度
入手去看法的作用。从而引出问题二,法的
社会作用和规范作用的联系和区别。
一、法律作用的对象与实质
1、法律作用的实质两个方面:(1)、(2)
1、法律作用的定义:
二、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的划分
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的关系:
法律的作用是法律对人的行为以及最终对
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是国家权力运行和
国家意志实现的具体表现,是社会经济状况
的具体表现。
一)、法的社会作用和法的规范作用的联系:
法的社会作用和规范作用是一对不可分割
的整体,二者之间是手段和目的关系;法的
规范作用是一种手段,总是在一定的社会条
件下发挥作用。法的社会作用是目的,是经
过法的规范作用而产生的。
二)、法的社会作用和法的规范作用的区别:
1、两者的考察基点不同。法的规范作用是
基于法的规范性特点进行考察的,法的社会
作用是基于法的本质、目的和实效进行考察
的。
2、两者的作用对象不同。法的规范作用的
对象是人的行为,法的社会作用的对象是社
会关系,即人与人的关系以及社会化了的人
与自然的关系。
3、两者的存在方式不同。法的规范作用是
一切法所共同具有的,法的社会作用则依不
同的类型、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而形成
差别。
4、两者所处的层面不同。这是由两者的考
察基点不同所决定的,规范作用是社会作用
的手段,社会作用则是规范作用的目的,规
范作用具有形式性和表象性,而社会作用则
具有内容性和本质性。
5、两者发挥作用的前提不同。实现规范作
用的前提是颁布法律,即把法律告诉人们,
实现社会作用的前提是法律被运用、被实
施,主要通过人们的法律行为或产生一定的
法律关系。
#2、法的规范作用★
本节着重要求掌握五个重要名词概念,如
下:
一、指引作用
法律的指引作用及其分类
指引作用是指法(主要是法律规范)对本人行
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其对象是每个人
自己的行为,法的指引是一种规范指引,它
不同于个别指引。
它具有连续性、稳定性和高效率的优势,是
建立社会秩序必不可少的条件的手段。
1、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
2、羁束的指引和非羁束的指引。
3、原则的指引和具体的指引。
二、评价作用
1、定义: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人们对他
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
2、分类:
三、预测作用
定义
四、强制作用
五、教育作用
12
第四章、法律制定
本章去年出了判断题,今年若出题,仍可能
以判断题、选择题为主。
#1、法律制定的概念和特征★
一、法律制定
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制定法律,也
包括认可法律。
二、特征,
1、立法活动是国家的专有活动,其职能是
由有权的国家机关进行。
2、法律制定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经授
权的国家机关进行的法律制定活动,此处
“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应作狭义上理解。
3、法的创制包括制定和认可两部分,而修
改、补充、废止都是制定的特殊形式。
4、法的制定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三、立法体制★
立法体制即我国立法权限的划分。
立法体制包含三方面内容:立法权限划分的
制度,这是立法体制的核心问题;国家机关
的设置和立法程序。影响立法体制的因素包
括:
1、政体:例如,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采
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多
为民主制和议会制。
2、国家结构形式:即单一制或联邦制。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立法权限
划分为:中央: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
大和常委会,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及所属行政
部门。地方一级:地方各级人大和常委会,
民族自治地方可制定自治性法规,特区也被
赋予这些权力,地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
以制定规章。即“一元、两级、多层次”。
#2、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论述、简答)★
试述法律制定的原则是什么?
一、法律制定的指导思想:贯彻于整个立法
活动过程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准则。
二、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立法者在制定过
程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即指导思想在立
法活动中的具体化。
三、重点原则:论述时需进一步展开
1、法律制定的科学性原则,包括理性化、
合理化、主观要符合客观。
2、法律制定民主性的原则,民主是少数服
从多数,在立法上民主则是多数人所通过
的。在民主的法律体制内提供一个平等的机
制。有自由表达的机会。
3、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性相结合原则。
4、法律制定的合宪性和法制统一的原则。
合宪性:任何法律的制定都要符合宪法的精
神,内容和程序上的合宪性。法制统一:立
法权是划分的,中央和地方,行政部门和全
国人大,不同机关制定的法制是统一的。
#3、法律指定的程序(可出简答)★
1、定义;
2、四个过程:提出、审议、表决、公布
#4、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的指法律在什么范围、对什么人、
在什么时间和什么地方有效,此外还有法律
的溯及力问题。法律效力也称法律的适用范
围,它包括:
一、法律对人的效力(简答),指的是法律对
哪些人适用,包括中国人和外国人。
二、法律的空间效力(简答),指的是法律在
哪些空间范围内发生的效力。
三、法律的时间效力(简答),指的是法律什
么时候生效,什么时候终止。★
法律的溯及力:指的是新法律颁布以后对其
生效前的行为是否适用,若适用则有溯及
力,不适用则无溯及力。我国采用“法律不
溯及既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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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法律硕士法理学章节复习(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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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点提示:
本章内容比较重要,重点在第三节,去年出
了判断题,以后仍有可能出判断题或选择
题。
#1、法律原则
1、法律原则的概念:★
2、法律原则的种类:
法律原则是法律规范的基础或在法律中间
较为稳定的原理和准则。可作如下分类:
1、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2、公理性原则和
政策性原则。3、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
二、法律原则的作用(可出论述、分析题)P32
★
法律制定中、实施中法律原则的作用
法律原则是法律规范的基础或在法律中较
为稳定的原理和准则
1、法律制定方面:
(1)法律原则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内
容和价值取向。
(2)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内部协调统一的重
要保障。例如:任何法律都必须有合宪性。
(3)法律原则对法制对改革具有导向作用。
2、法律实施方面:
(1)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2)补充法律
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3)限定自由裁
量权的合理范围。
#2、法律概念★
1、定义;
2、分类(一般了解)
#3、法律规范(重点、每年必考)(分析题)★
一、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掌握
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具有普遍约束
力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二、法律规范的结构:(重点)★
1、条件(假定):法律规范中指出该法律规范
的条件或情况的部分:
2、模式(处理):法律规范中所规定的行为规
则的部分;
3、后果(制裁):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的部分。
法律条文从行为模式上分为:可以这样的行
为模式(授权性规范);必须这样的行为模式
(义务性规范);不准这样的行为模式(禁止性
规范)。从后果上分为:肯定式后果和否定
式后果。
本文发布于:2022-08-18 14:31:1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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