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社会法学派

更新时间:2024-11-07 18:16:3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8日发
(作者:宿迁热线)

作者:潘华仿

出版物刊名: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页码:60-65页

主题词:社会法学派;资产阶级;行为规则;法律社会学;垄断资本主义;社会秩序;制定法;现实主

义法学派;霍姆斯;社会利益

摘要:<正>社会法学派起源于十九世纪后半期的德国,盛于二十世纪西方各国。该学派在

德国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艾尔利希(1862—1922)在美国系统地阐述这一学派观点的是霍姆斯

(1841—1935)、庞德(1870—1964)。社会法学派强调研究“现实的法学”,研究法律现实的各

个方面,反对实证主义法学派仅仅对法律进行形式逻辑上的研究,但他们对法律实证主义的批判是

从反科学的立场出发的。他们对于法律的来源、性质和作用的论述,着重宣扬了法的社会性,否定

了法律的阶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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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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