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关于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研究
由于种种历史遗留原因我国对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法律制度的系统性研究与国外在该领域
立法比较先进的国家相比起步还是比较晚的,随着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对食品安全进行监
管的迫切性越来越强。国内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研究也经历了从最初的关注立法
中对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规定,监管主体执法权限的划分、食品安全标准的确定更加关注监
管法律制度的创新,监管主体的多样化的转变。国内关于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著作主要有:
王海彦在其《食品安全监管》一书中,理清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含义,分析了食品安全监管
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对策和方法;曾祥华主编的《食品安全法导论》一
书中,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制度体系以及监管模式进行分析,提出了食品安全监管主
体之间要加强协作;倪楠的《食品安全法研究》,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含义以及我国食品安全
监督管理模式的历史演进都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在学术论文方面,王泊涵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研究》一文中,对我国食用农产
品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制建设等建议。王国
强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与对策》一文中,提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善,不
同法律直接缺少衔接性等问题。陈莹莹在《欧盟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一文中,指出我国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配套体系,建立完备的风险防控系统和风险评估
交流管理制度。钟晓玲在《依法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一文中,提出补充食品安全
监管法律制度体系的缺失,按照食品种类环节制定完整的食品安全标准的法律、构建科学的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强化执法联动机制等建议。王琪文在《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之
完善》一文中指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出现困境的与原因包括社会体组织的消极参与、消费
者与经营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意识、安全管理参与度低。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发达国家和地区(美国、日本、欧盟)对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
的研究要比我国起步早。这些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相对成熟和完善,监管主体之间
权限划分清晰,目前国外关于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研究更加注重监管技术和监管手段的
多样性和科学性。王玉辉,肖冰在其“21世纪日本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新发展及启示”一文
中就指出日本注重依托科学手段进行监管,代表性的监管措施体现为先进的风险分析方法的
引入、食品身份识别制度、食品添加剂适当列表制度、严格的食品标识制度的实施等多方面。
张月义在其“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概述”一文中也指出欧盟的整个监管系统有着完备
的技术和标准体(强调技术法规的可操作性和全面性),有效的预警措施(保障安全、全面
评估的原则),严格的进口管理体系(进口食品至少要达到国内食品的安全条件)。Caswell
Julie认为,比起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大都已舍弃把监管的重点放在检查加事故发生后进
行的挽回上,而是把预防的重点放在事故发生前,放在最开始的生产源头,利用完备的法律
体系及标准体系,强化风险的预警与评估。王贵松在其专著《日本食品安全法研究》中分析
了日本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监管机构、日本国民的食品安全教育以及政府监管的责任
等方面都作了比较详尽的论述,为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借鉴提供了方向。
综上所述,国内外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表明,食品安全的监管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食
品安全监管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法律法规体系、食品安全标准、政府机构的监管、消费
者,社会力量的加入,社会共治机制的运行等都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发布于:2022-08-18 13:06: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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