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范
1、稿件采用脚注。作者用“*”标注,正文采用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投稿时用阿拉伯
数字标注,不加括号。
2、稿件作者通常仅标明所在单位及技术职务,同一作者原则上只标明一个工作单位,最多不超
过两个。项目成果保留项目名称及编号。感谢语尽量简化。
3、引用性注释必须真实、必要。对观点的引用,应注重代表性;对事件、数据的引用,应注重
资料来源的权威性。限制对非学术性书籍、非学术性期刊及报纸文章与网络资料的引用。原
则上禁止引用未公开发表的资料。
4、引用书籍、(期刊或文集)论文的,要注明页码范围;引用报纸文章的,要注明文章所在版面序
号;引用网络资料的,要注明网址与最新访问日期。
5、说明性注释以必要为限,并应尽量简化表达。
6、引用法条的,应括注法律文件通过年份。
7、外文注释从该文种注释习惯。尽可能避免中外文混用。
二、中文注释
1、引用书籍的,要标明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出版年份与页码。作者为两人的,均列明姓名;
为三人及以上的,标注为“××(排名首位的作者)等”。作者为机构的,标注机构名。出版单位
属两家(含)及以上机构的,分别列明。
2、书籍属多人合作作品的,可视情况标注为“××主编”、“××编”。多人分章节合作撰
写的编著作品,应在注释中页码后括注“××撰写”。
3、引用译著的,应在作者前括注作者国籍,书名后增加译者。标注顺序为:国籍、作者、书名、
译者、出版单位、出版年份与页码。译著本身未标明原著作者国籍,或者未翻译原著作者姓
名的,遵照译著。译者为三人或三人以上的,标注为“××等译”。
4、引用期刊论文的,要标明作者、文章标题、期刊名及期号、页码。作者为两人的,均列明姓
名;为三人及以上的,标注为“××(排名首位的作者)等”。作者为机构的,标注机构名;为课题
组的,标注为“××课题组”。
5、引用文集类书刊(含集刊)中论文的,还要按第1条的要求列明该书刊的相关要素。标注顺
序为:论文作者、文章标题、书刊作者、书刊名、出版单位、出版年份与页码。其中,论文与
书刊之间用“载于”连接。
6、论文为译文的,应在论文作者前括注作者国籍,文章标题后增加译者。作者国籍不明、作者
名原本未译,参照第3条酌情处理。
7、书籍再版或多次修订的,通常应以最新版次为准,但不要标注“第×版”、“修订版”等。论
文被转载、摘录的,应引用最早发表的载体。
8、对报纸的引用,一般限于信息类、数据类引用。引用报纸上的资料,应同时注重报纸及所引
内容的权威性、严肃性与专业性。引用报纸文章,要注明作者、文章标题、报纸名、日期与
版面序号。作者确实不明的,可免于标注。
9、对网络资料的引用,一般限于信息类、数据类引用,对由专业机构正式发布的电子期刊或类
似网络出版物的引用,不受此限。引用网络资料,要同时注重网站及所引内容的权威性、严肃
性与专业性。引用网络资料,要注明作者、文章标题、网址与最新访问日期。
10、确需引用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时,需标注作者、作品名称与页码,并视情况标明“××学校
博士论文(××年)”、“××机构工作论文”或“××年印行”。
11、书名或文章标题为若干词语之并列,且词语之间以空格相间,应视情况在相应空格位置添
加顿号、逗号或者中圆点。
12、非直接引用原文的,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已公开
的资料,应引用原始文献,禁用转引。
13、数个注释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书,第×页”或者“前引〔×〕,
××文,第×页”。两个注释相邻的,采用“同上书,第×页”或者“同上文,第×页”。相邻两个
注释完全相同的,采用“同上”。
14、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者,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者,注明“第×页以下”。
三、英文注释
1、作者姓名以“名前姓后”的顺序书写。多个作者的,在最后两位作者之间用“and”
或“&”连接;作者为三人以上,也可只注明第一作者,其后用“etal、”(意即andothers)标注。
2、著作或者文章名使用斜体。著作或文章名的首字母及实体词的首字母须大写。
3、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2〕,××书,第×页”或者“前引〔2〕,××
文,第×页”。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上引某某书(文),第×页”。
4、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quotedfrom”。应尽量避免转引。
5、页码用“p、”(单页)或“pp、”(多页)标注;段落用“para、”(单段)或“paras、”(多段)标注;
卷次用“Vol、”标注;版次用“ed、”标注。
四、注释例暂略。
五、
*打法:右键-字体-勾选上标
双线:按三个=并回车
正文缩进-2字符
本文发布于:2022-08-18 13:06:1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7919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