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离家出走情形
原告:XX,男,1970年12月24生,汉族,无业,住XXXXX
被告:XXX,女,1972年06月11生,汉族,无业,住XXXXX现下落不明
原告:XX,男,1970年12月24生,汉族,无业,住XXXXX
被告:XXX,女,1972年06月11生,汉族,无业,住XXXXX现下落不明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二婚生子由原告抚养;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于2002年9月22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姓名XXX,无
夫妻共同财产。2021年2月被告与原告因发生争执,被告趁原告外出打工期间变买家里的
财物后连同原告与自已的结婚证一并带上独身离家出走,其后原告多次打听被告下落无果,
至今杳无音信。被告与原告的婚生子李建红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父母携
养,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
原告抚养为宜。由于被告人这种遗弃家庭的行为,严重的侵害了被告人身心和合法权益,
这段婚姻无义再继续,原告与被告也再无感情可言,故现根据《民法典》之规定诉至贵院
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请求法院从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将婚生子李某判归原
告抚养。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2***年**月**日
附:1、本状副本一份
2、结婚证明一份、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分居二年以上证据材料一份。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二婚生子由原告抚养;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于2002年9月22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姓名XXX,无
夫妻共同财产。2021年2月被告与原告因发生争执,被告趁原告外出打工期间变买家里的
财物后连同原告与自已的结婚证一并带上独身离家出走,其后原告多次打听被告下落无果,
至今杳无音信。被告与原告的婚生子李建红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父母携
养,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
原告抚养为宜。由于被告人这种遗弃家庭的行为,严重的侵害了被告人身心和合法权益,
这段婚姻无义再继续,原告与被告也再无感情可言,故现根据《民法典》之规定诉至贵院
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请求法院从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将婚生子李某判归原
告抚养。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2***年**月**日
附:1、本状副本一份
2、结婚证明一份、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分居二年以上证据材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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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18 00:28: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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