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清算的流程及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
清算是私募基金终止必经的一个法律程序,是终结
私募基金及其与相关方的法律关系,对私募基金的
财产进行清点、核实、处理的过程。私募基金的运
作周期在3-5年,从2014开始进行备案,最近几
年,私募基金进入清算的高峰。
私募基金清算的目的是将基金财产在支付各项费用、缴
纳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届时投资人的份额
比例或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1、清算决定的作出
清算的原因可能是基金存续期届满且未延期、全部投资
者已全数赎回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按合同约定协商一
致终止基金等。这是均需要基金持有人大会(契约型基
金)、全体合伙人(有限合伙型基金)、股东(大)会(公司
型基金)等就清算事项作出相应的决议。
2、清算组的成立
清算组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
价、变现和分配,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契约型基金清算组由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组成。依据
《合伙企业法》,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
伙人过半数同意,可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
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
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3、清理债权债务、处置资产
进入清算程序后,合伙企业或公司型的基金的实体仍然
存续,但原则上不再开展任何经营活动,只能开展与清
算有关的活动。对于基金所持有的现金类财产,其处置
相对较为简单,进行资金的归集和债权债务清理,并将
余额厘清以待分配;而对于清算时基金仍持有的非现金
类财产,例如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股权或其他资
产,须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变现,以避免久拖不决。对于
该阶段的清算工作,主要涉及:
(1)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核实基金有多少现金资产、有多少非现金
资产、有多少需要收回的债权与偿还的债务,并编制基金的资产负债表和
财产清单;
(2)对非现金资产进行变现,无法变现的,进行估价;
(3)清偿基金的债务,收回基金的债权。
4、剩余基金财产的处置
在完成基金的财产变现或估价、以及债权债务的处理后,剩余的基金财产
应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处置: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应缴纳的税费;
(3)支付基金费用;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向投资人进行分配。
5、编制清算报告
管理人在进行基金清算的时候,应制作基金产品清算公
告,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通过发送邮件、发布
等形式发送给投资者,同时抄送托管人。为确保投资者
知晓清算事宜,建议由投资者签署基金终止/清算确认
函,或就清算公告事宜向管理人回函,以备清算备案的
反馈或核查。
根据《合伙企业法》与《公司法》,对于合伙型与公司
型基金的清算应当履行债权人申报的程序,清算组应当
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基金终止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
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
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
内,向清算组申报对基金的债权,基金应对债权进行登
记。
申报与公告完成后,清算组制作基金的清算报告,主要
包括基金的基本情况、清算原因、相关清算时点、清算过
程、资产归集处置情况、资金分配安排、清算结果等。若
基金合同有详细约定,需按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并将
清算报告发给托管人、外包服务机构等清算协调人。托
管人一般以清算报告作为托管账户销户申请及基金资产
划拨的依据,且清算报告和分配方案或需由托管人等其
他方审核通过。
6、清算备案
在出具清算报告之后,清算人需在中基协的“资产管理
业务综合报送平台”完成基金产品的清算备案。依据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的,管理人应在5个工作
日内向中基协报告。否则,将被视为未按规定及时填报
业务数据而被中基协责令改正。
因此,基金终止后,管理人应及时在“资产管理业务综
合报送平台”(“系统”)中办理清算备案,以真正终
止其对已终止基金的管理职责。按照基金业协会的要
求,管理人需要完成上传清算报告;更新投资者信息;
填写基金清算情况表;盖章并上传清算承诺函;填写系
统中的其他清算信息,包括基金基本情况、清算原因、
清算的开始日、截止日以及清算次数、清算组的构成等
工作。
7、注销登记
对于合伙型与公司型基金产品,清算组还需要在主管工
商部门完成合伙企业或公司的注销登记。需要注意的
是,在基金的整个清算过程中,涉及到许多文件需要投
资人签字确认,包括基金清算的投资人决议、清算报
告、公司/合伙企业注销的决议文件,应提前与投资人沟
通协调和准备周全相关文件,否则可能导致基金清算程
序或者其中的注销程序无法顺利完成,在后种情形之
下,管理人虽然不再有基金中的职责与义务,但是却遗
留了有限合伙企业或公司的空壳无法处置,未来将造成
很多管理上的麻烦。
本文发布于:2022-08-17 20:37:3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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