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祝愿天下莘莘学子:
学业有成,金榜题名!
司考复习资料大全]司考新民诉:
确保民事诉讼程序公正
1/6
[程序意识,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记者:请谈谈《解释》在确保民事诉讼程序公正方面作了哪些新
的规定?
负责人:任何一项实体法律制度都必须通过程序法律的具体配合,
才能得到有效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
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
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公正的诉讼程序是实现实体公正的保障,是
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当
事人在民事审判活动中,不仅期望案件得到公正的判决,也期望享受
公正、便捷的审判过程。诉讼程序是否公正,不仅对诉讼的裁判结果
会产生很大影响,也最容易引起当事人对审判工作的争议、质疑,甚
至形成社会炒作。只有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有机统一,法院裁
判才能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信赖、认同和尊重,才能保障案件审
理的法律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才能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这
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强调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兼顾公正与效率,重
视程序的公开透明,落实两便原则等,使民事诉讼制度更加科学和更
具有操作性。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健全办案
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的要求,贯彻程序公正的理念,坚持当
事人诉讼权利的平等保护和诉讼义务的平衡负担,《解释》主要从以
下几个方面作了进一步完善:
1.对专属管辖、地域管辖、管辖转移等作出细化规定,以减少管
2/6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辖争议和异议。对哪些不动产纠纷应当适用专属管辖的问题,争议较
大。《解释》增加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
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
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
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解释》对人民法院多年来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有关司法解释、规
范性文件予以梳理整合,制定了简明、统一的确定标准。《解释》规
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
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
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
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
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
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为规范管辖案件中“上交下”问题,《解释》明确规
定,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
款规定,可以在开庭前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一)破产程序中有关
债务人的诉讼案件;(二)当事人人数众多且不方便诉讼的案件;(三)
3/6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确定的其他类型案件。人民法院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前,
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人民法院应当
裁定将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为严格执行案件移交制度,避免地方不当干预,《解释》规定,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不得重复立案。对报请上级人
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解释》还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
理,指定管辖裁定作出前,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裁定的,
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指定管辖的同时,一并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
判决、裁定。
2.严格落实审判人员回避制度,确保司法公正。《解释》根据修
改后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结合近年来有关回避制度司
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细化规定了审判人员应当自行回
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适用情形及处理程序,以杜绝人
情案、关系案。
3.明确缺席判决的适用条件,确保诉讼程序依法有序进行。对一
审普通程序缺席判决的适用条件,《解释》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
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按
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
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
4/6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决。对简易程序缺席判决的适用条件,《解释》规定,以简便方式送
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
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
4.细化规定一审普通程序相关规定,增加规定庭前准备、争议焦
点归纳、法庭审理范围等内容。《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
事人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以及证据交换的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并
就归纳的争议焦点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解释》还规定,法庭审理应
当围绕当事人争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焦点问题进行。
5.增加规定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小额诉讼案件审理程序的转
化等内容,依法保障诉讼程序有序进行。《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发
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
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为防止诉
讼程序随意转化,《解释》规定,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
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解释》还对小额诉讼程序转化为简
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问题作出规定。
6.明确“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判断标准,规范二审
发回重审的标准。《解释》规定,原判决存在以下下列情形,二审法
院可以认定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一)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二)
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三)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
5/6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人代为诉讼;(四)违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
6/6
本文发布于:2022-08-17 17:36:4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7799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