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程序时间流程
题要
法条规定:当庭宣判的,
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月内审结,简易程序的话
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审理5、法庭调查阶段
依法作出判决。
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
一审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个
3个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
3、被告提交答辩状4、决定开庭
6、法庭辩论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
当事人选择民事诉讼进行解决问题,很多情况属于被迫
选择此方法。一旦选择了此途径就会有许多问题想要弄明
白,比如民事诉讼程序安排、▲民事诉讼程序时间需要多久
等。民事诉讼从诉讼开始到法院判决书送到您手中,所走过
的每一个步骤和每一步所需时间,小编为您整理如下,希望
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诉讼时效
1、普通2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
受侵害之日起算。(民法通则135条)
2、特殊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
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
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民法通则136条)
3、特殊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的。(环境保护法42条)
4、特殊4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
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合同法129条)
20年。(民法5、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
通则137条)
▲二、申请财产保全
1、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应在接受申请后
裁定,裁定保全的,应该立即执行
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48小时内作出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
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
当解除保全(新民诉101条)
2、诉中财产保全:对情况紧急的,法院应在接受申请
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即执行。人民法
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
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新民诉100条)
3、救济程序: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
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条)
▲三、立案期限
1、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
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司法解释2条
(新民诉108
2、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当场不能判
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作出以下处理:
(1)对民事、行政起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
内决定是否立案;
(2)对刑事自诉,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次日起十五日内决
定是否立案;
(3)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
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对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
内决定是否立案。
3、人民法院在上述法定期间内不能判定起诉、自诉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
▲四、送达时间及方式
1、送达时间: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诉状副
本送达被告;(新民诉125条)
2、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
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
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新民诉
85条)
3、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
;
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
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
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
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
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新民诉86条)
4、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
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
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新民诉88条)
5、转交送达: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
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
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
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新民诉89、90条)
6、公告送达:国内公告送达: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
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
的,视为送达。(新民诉84条);涉外公告送达:适用于不能
用其他方式送达的。自公告之日期满
条)
7、其它方式: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
真、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
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五、答辩期
1、一般案件答辩期限: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
(新民诉87条)
3个月。(新民诉267
日内提出答辩,法院收到答辩状之日起
发送至原告。(新民诉125条)
2、涉外案件答辩期限:答辩期
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
30日,并可申请延长,
但有法院批准决定。(新民诉268条)
▲六、管辖权异议
1、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
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
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级法院应在30日内审结。
2、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
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
外。(新民诉127条)
▲六、举证期限
1、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
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
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民诉司法解释99条)
2、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
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
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30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