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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诉讼策略的制定技巧
四川普联律师事务所张英
面对原告、控方的起诉,被告赢得诉讼的关键在于是否对应诉进
5行周密详尽的准备。在案件未最终决出胜负之前,任何详细充分的诉
6讼准备都不为过。纵观诉讼司法实践,被告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审时
7度势,在研究制定具体的诉讼战略之前必须解决下列问题:
8一、原告的起诉是否属于法院主管的范围?
9按照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法律规定,我国法院主管案件的范
10围是恒定的,不存在交叉主管抑或穷尽主管的可能。比如,一般的劳
11动争议案件须以当事人提起劳动仲裁为前置,除个别特殊案件外,法
12院一般不能直接立案受理。又如,用人单位基于管理权实施的人事任
13免、奖惩等不具有可诉性,不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
14二、受诉法院对案件是否拥有管辖权?
15虽然法律对各类案件的管辖权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诉讼司法实
16践中,原告可能出于自身的某种利益或目的,规避、曲解法律,在管
17辖权上玩“程序游戏”。衡量原告选择的受诉法院对案件是否有管辖
18权,既可从原告是否将诸如合同纠纷当作侵权纠纷提起诉讼、虚构实
19施等事实上进行审查,也可从原告起诉是否规避管辖法律规定,抑或
20改变法律关系等法律上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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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三、原告的起诉是否超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
22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一定时期内主张权利的期限。超出
23诉讼时效期限,当事人便在法律上丧失了程序性胜诉权,继而诉讼实
24体权利的实现。
25四、原告抑或被告是否为本案适格的诉讼主体?
26按照“有吿必理”原则,尽管起诉人、被起诉人是否具备适格诉
27讼主体尚待经过实体审理后才能判定,但倘若能够举证证明原告错
28列、滥列诉讼主体,抑或被告同诉争事实毫无关联、没有法律上的权
29利义务关系等“情节”,受诉法院经过程序性审查后,极有可能基于
30“职权”或“道德”而劝说原告变更诉讼当事人或撤回起诉。
31五、原告诉讼请求同其诉称的事实与理由是否相对应、“匹配”?
32在民事诉讼中,诉讼请求是法庭审理的“蓝线”——本着不告不
33理原则,受诉法院将仅仅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如果诉讼请
34求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那么,原告诉称的事实与理由就应与该诉讼
35请求相对应,而不能是请求撤销、变更合同的事实与理由。否则,就
36会造成诉讼请求同案件事实与理由脱节,其起诉便会自相矛盾,不攻
37自破。
38六、原告是否握有足以置人于死地的“王牌”证据?
39在诉讼感性情势上,相当多的原告“得理不饶人”,原告凭借占有
40证据并发起诉讼的天然优势,唯我独尊,对被告不屑一顾。此时,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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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了原告诉称的事实中判断其握有何种证据外,被告还应从证据的合法
42性、客观性、关联性以及排他性上对其可能的举证进行剖析,并一次
43作为制定应诉策略的参考。
44七、原告的起诉是否有特殊的社会抑或其他特定背景?
45一般来说,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都有所谓的社会主旋
46律,在行政主导的国家更是如此。被告需要考虑特定的背景,应诉策
47略可能会引发的社会效应及风险。
48在解决上诉基础性问题后,就应考虑如何针对原告的起诉进行答
49辩和应诉模式设计。被告面临的难点是,单纯就原告的起诉制定的“就
50事论事”式答辩与应诉模式,往往空洞无物,缺乏科学性、针对性,
51更不能穷尽原告的诉讼“偷袭”。在这种情况下,被告没有足够的胜
52算把握,最好不要尝试直接答辩,应对案件进行整体分析研究后再做
53答辩与应诉模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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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清:
1、原告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等背景状况;
2、原告诉称事实发生发展的缘由、经过和情节;
3、原告立论以及支持论点论据各要素的事实与情节;
4、原告证据的形式、来源、证明对象以及与诉称事实的关联程度;
5、原告实现诉讼请求的概率及其胜诉的期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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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原告诉讼的焦点、难点以及其致命的弱点。
61了解、判断原告起诉“信息”的价值和意义在于,被告可以从原告立
62论的“错误”和“漏洞”中寻辩驳的切入点,并据此有的放矢得构
63建抗辩反驳的计策。在正常情况下,被告可以从争讼双方主体是否适
64格、案件法律事实的重构、诉讼对策的制定等方面确立自己的诉讼战
65略,包括但不限于此:
66一、管辖之战
67二、主体之战
68三、程序之战
69四、证据之战
70五、法律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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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17 16:18: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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