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
1、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学科总称。
2、法学体系:法学是一种由各个互不相似、但有联系分支学科构成知识系统。
3、法理学:是国内法学体系中处在基本理论地位理论学科,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
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普通规律,研究法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创制和
实行普通理论,并着重研究国内社会主义法和法制基本理论问题理论学科。
4、法:是由国家制定或承认,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行,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规范体系,这
一意志内容是有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它通过规定人们互有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
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生活关系和生活秩序。
5、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体现,是统治者制定给被统治者以及统治者自身必要遵守规定规
章、命令条例。由立法机关或国家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行为规则总和。
6、法历史类型:法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经济基本及其体现阶级意志对法所作基本分
类。
7、法系:按照法历史老式和法外部特性对法进行分类。
8、法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制度化对象)对满足个人、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积极意义。
二、阐述题
1、马克思主义法学重要特点有哪些?
(1)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办法论研究法律现象(2)具备鲜明阶级性
(3)科学性与服务倾向性是统一。
2、如何理解法外部特性?
(1)法是一种社会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承认(3)法律是有国家强制
力作保障规范。(4)法律是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社会关
系(5)法是由专门机构和程序实行规范
3、法历史类型有哪些?
答:人类历史上先后浮现四种不同类型法,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前三种类型法都建立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核心生产关系基本上,体现了剥削阶级意志。
4、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重要区别有哪些?
法律思维方式不同。法律渊源不同。判例地位和作用不同诉讼程序不同。此外,在
法律分类、法律概念、法律教诲等方面,这两个法系之间也存在一系列不同点
5、如何理解法与正义关系?
(1)正义观念进步可以引起法律革新;(2)正义是衡量法律优劣尺度和原则;(3)
正义观念可以引导法律向正义方向发展。
法律对于正义作用体现如下:分派权利以确立正义;惩罚罪恶以申张正义;补偿损失以恢
复正义。
作业二
一、名词解释
1、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承认,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明现一种行为规
则。
2、法渊源:指法法律效力来源,即一种行为规则通过什么方式产生、具备何种外部形式才被以
为是法律规范,具备法律规范效力,并成为国家机关审理案件或解决问题规范性根据。国家制定和承
认、具备不同法律效力和不同形式各种规范性法律文献,是法渊源。
3、法律解释:是指国家机关、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对法律、法规或法律条文内容、含义所作理
解和阐明。
4、法律推理:法官依照案件事实和与其具备逻辑蕴涵关系法律规定,推导出判决逻辑思维活动
5、法律类推:是指依照两个或两类对象某些属性上相似或相似从而推出它们在另某些属性方面
也也许相似或者相似推理
6、法律关系:在法律规范调节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人们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
7、法律行为:是人们所实行、可以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行为。
8、法律责任:指由于行为者作为或不作为导致法律所保护社会关系受到了不应有之损害,而依
法所应当承担某种不利性后果。
二、阐述题
1、法律规范逻辑构造如何?
法律规范-----是指通过法律条文表述、具备特殊逻辑构造行为规则。法律规范不等同于规范
性文献或法律条文,她们之间关系是内容和形式关系,法律规范是内容,规范性文献、法律条文是形
式。
法律规范构造:三要素说——由前提、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构成。前提--假定条件(时间、地
点、对象、范畴)行为模式-----可以、应当、禁止法律后果-----必定性后果、否定性后果
2、对法律解释如何分类?
依照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不同划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正式解释也称有权解释、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官员或其她有解释权人对法律作
出具备法律上约束力解释。
(1)立法解释——国家立法机关对法律所做解释
(2)司法解释——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合用法律、法规过程中,对如何详细应用法律、法规问
题所做解释。
(3)行政解释——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对关于法律、法规如何详细应用问题所做
解释。
非正式解释
也称无权解释,是指由学者或其她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不具备法律约束力解释。这种解释
是学术性或常识性,不被作为执行法律根据。
3、什么是法律关系?什么是权利和义务?
答: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调节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人们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它内容是权利
和义务
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作出某种行为和规定她人作出某种行为。
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应当作出某种行为或不能作出某种行为。
4、什么是合法行为?什么是违法行为?
合法行为是指行为人所实行具备一定法律意义、与法规内容规定相符合行为。大多数合法行为都
是以产生某种法律后果为目,如订立合同等。合法行为受到法律保护。违法行为人所实行违背法
律规范内容规定、应受惩罚行为,涉及犯罪这种严重违法刑法行为和违背民事法律及其她法律普通违
法行为。
5、什么是法律事实?如何分类?
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可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定目的得以实现。
法律制裁种类:刑事制裁指依照国内刑律规定对于违犯国内刑律违法犯罪分子所予以强制性
惩罚。
民事制裁是指依照民事法律规定对于违背民事法律应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所予以剥夺其某种利
益不利惩处。
行政制裁指依照行政法律规定由国家机关及国家授权社会组织对违背行政法规公民、社会组织
或机关所予以强制性惩罚。
违宪制裁指依照国内宪法规定,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宪主体根据其应承担违宪责任而采用制裁性
强制办法。
作业三
一、名词解释
1、一国两制------意为“一种国家,两种制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任领导人为
了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平统一目的而创造方针,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政治环境不同地区以特别
行政区作为详细政府建制,对于这些地方原有社会体系则不予干涉。
2、人权------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权利”。它重要含义是: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
人权对待。人权这种普适性和道义性,是它两种基本特性。
3、个别性调节-----是最早发展起来社会调节。它是按照针对详细人、详细事所拟定行为方
式,对人们行为进行一次性调节。
4、规范性调节-------就是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状况而使用普通行为规则进行重复性调
节。
5、立法-----是由特定主体,根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承认和变动法这
种特定规范活动。
6、立法体制-----是关于一国立法机关设立及其立法权限划分体系和制度,即关于法创制
权限划分所形成制度和构造,它既涉及中央和地方关于法创制权限划分制度和构造,也涉及中央各国
家机关之间及地方各国家机关之间关于法创制权限划分制度和构造。
二、问答题
1、如何概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法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社会主义法制初创和奠基阶段第二阶段:社会主义法制曲折发展和挫折阶
段第三阶段: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蓬勃发展阶段
2、如何理解国内社会主义法社会主义本质?
一、社会主义法阶级本质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为领导广大人民共批准志。工人阶级为
领导广大人民共批准志不是自发形成。形成工人阶级为领导广大人民共批准志并把它上升为法律重要
意义。阶级性与人民性统一是社会主义法重大特点之一
二、社会主义法社会本质社会主义法是实行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法,社会主义法是社
会主义社会关系调节器。社会主义法执行着广泛社会公共职能。
3、什么是法律调节?重要阶段有哪些?
法律调节是依照一定社会生活需要,运用一系列法律手段(如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实现法活
动等等),对社会关系施加有成果、规范组织作用。
(1)法律调节基本阶段。法律、法规开始生效阶段。(2)产生法律关系阶段。
(3)法律上权利和义务获得实现,转化为主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行为阶段。
(4)法合用机动性阶段。
4、法与道德重要区别?
答:(1)形成条件和体现形式不同(2)调节社会关系范畴不完全相似(3)法与道德前
程不同。
5、简述国内立法体制基本构成。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权力机关和政府有
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机关有权制定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立法
权
6、如何结识国内立法工作基本原则?
立法法治原则立法民主原则立法科学原则
7、当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形式渊源重要有哪些?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行政规章、国际公约。
作业四
一、名词解释
1、法律体系----法学是一种由各个互不相似、但有联系分支学科构成知识系统。
2、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运用特殊调节办法调节一定种类社会关系法律规范总和。
在现行法律规范中,由于调节社会关系及其调节办法不同,可分为不同法律部门,凡调节同一类社会
关系法律规范总和,就构成一种独立法律部门
3、守法-----是法实行一种基本形式。立法者制定法目,就是要使法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实行。
如果法制定出来了,却不能在社会生活中得到遵守和执行,那必将失去立法目,也失去了法权威和尊
严。正如国内清末法学家沈家本所说;“法立而不行,与无法等,世未有无法之国而长治久安也。
4、执法-----”亦称法律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
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行法律活动。
5、法律监督------关于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法创制和法实施合法性所进行
监察和督促。
6、法治----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重要成果,是当代社会一种基本框架。大到国家政体,小到
个人言行,都需要在法治框架中上运营。对于当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一体建设,才是真正法治。
二、问答题
1、国内涉及哪些重要法律部门?
答:(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刑法
(5)劳动法(6)经济法(7)婚姻法(8)诉讼法
2、什么是法实行?法实现?法实行基本形式?
答:法实行,也叫做法律实行,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法实现是通过法实行实现
立法目,实现法价值现象。法实行可以分为法遵守、法执行和法合用。
3、什么是法合用?当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合用规定有哪些?
答:法合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详细应用法律解决案件专门活动。
当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合用规定有:公正性,救济及时性,高效性。
4、什么是司法合用?当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合用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司法合用普通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详细应用法律解决案件专门活动。
当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合用基本原则有:合法原则。平等原则。司法公正原则。司法独立原则。
司法责任原则。
5、国内社会监督有那些形式?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党监督。其重要体现为政治上监督、组织监督、党纪监督。(2)人民政
协监督。(3)各民主党浓监督。(4)社会团队监督。(5)新闻舆论监督。(6)人民众监督。
6、法制与法治有哪些区别?两者重要区别在于:
(1)、法制是法律制度简称,属于制度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东西;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简称,是一种
治国原则和办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完善和改造。
(2)、法制产生和发展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而法治产生和发展却不
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
(3)、法制基本规定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
法必究;而法治基本规定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节办法中具备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
不是当权者任性。
(4)、实行法制重要标志,是一种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均有比较
完备法律和制度;而实行法治重要标志,是一种国家任何机关、团队和个人,涉及国家最高领导人在
内,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
7、国内依法治国方略内涵是什么?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众在党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
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渐实现社会主义民主
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需要,
是社会文明进步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重要保障。”
本文发布于:2022-08-17 15:26:2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7778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