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司法考试命题人资料

更新时间:2024-11-07 15:28:30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7日发
(作者:义务兵退伍费)

司法考试命题人资料

一、法理学命题人

(一)舒国滢

个人简历:男,1962年生,湖北随州人。1979年入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法律,1986年毕业并获法学研究生学位。同年留校法律系法理学教

研室工作。1993-1994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奖学金赴德国哥廷根大学(Universtaet

Goettingen)进修法哲学和法社会学。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专家,法理学教研室主

任,法理学专业研究生学位研究生导师组副组长。兼任《比较法研究》杂志副主编、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等职务。1995年首批入

选“北京市跨世纪理论人才百人工程”。

研究方向:法哲学、法美学、法学办法论、法律论证理论。

学术成果:重要著作:《在法律边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出版社6月版)等;合著出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理纵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理学研究

综述与评价》等;译著:〔德〕拉德布鲁赫:《法律智慧警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出版社)

等。

(二)高其才

个人简历:男,1964年9月生,浙江慈溪人。1985年西南政法学院毕业后,来校任教

至1997年,同年11月任清华大学法学院专家。1993年获武汉大学法学研究生学位,获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党总支委

员,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兼秘书、教学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

常务理事。

研究方向:法理学

学术成果:著作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习惯法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习惯法

研究》、《农民法律意识与农村法律发展》(合著)、《司法公正观念源流》(合著)等;

编著有:《法理学》等。刊登《当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建设两难境地》、《法理学发展值

得思考几种问题》等论文40多篇。

二、法制史命题人:赵晓耕

个人简历: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专家、博士生导师,法制史教研室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

科学研究中心刑事法律史研究所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1984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法学

研究生学位,1998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先后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民大学法学院讲师(1989年),副专家(1994年),专家()。

研究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史、比较法律文化、台湾法。

学术成果:著作有:专著《宋代法制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年;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古代土地法制述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平出版社,1996年(教

诲部博士点“九五”规划项目有关研究成果);主编《台湾地区“法律”概论》,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7年;专著《韩非子》,香港中华书局,;专著《宋代官商及

其法律调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独著,当代远程教诲系列教材《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制史》,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华监察大典》,本人点校整顿

约60000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8月;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

史教学案例》,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社,;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史原理与案例教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专著《大衙门——千古名案》,法律出版社,等;刊登

论文《再说〈韩非子〉》,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第6期;《民国

监狱史料述要》,载《中西法律老式》(第一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0

月等近40篇。

三、宪法学命题人

(一)焦洪昌

个人简历:男,1961年生,北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专家,

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兼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第二检察院专家

征询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会理事;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

会委员;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委员。

研究方向:宪法学、人权理论、宪政理论。

学术成果:著作有:《港澳基本法》(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9月;《宪法

学案例教程》(合著),知识产权出版社,,修订版;《宪法学》(主编),北京大学出

版社,8月,第2版(修订);《宪法》(法硕教材)(参编),法律出版社,;《选

举权法律保障》(独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1月;《公民私人财产权法律保护研

究》(独著),科学出版社,;《应急反映法学思考》(合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法大学出版社,;《宪法学案例教程》(合著),知识产权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

国选举状况报告》(合著),法律出版社,;《宪法》(面向21世纪教材)(参编),

高等教诲出版社,;《港澳台法制》(合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年版;《宪法案例教学》(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论文类有:《从“市管县”到“省管县”》,法制日报8月;《政治领域反就业歧视

研究》,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蔡定剑主编课程,6月;《物权法(草案)

合宪性分析》,法学,第3期等30余篇。

命题特点:

(二)刘茂林

个人简历:男,1963年10月出生,专家,博士生导师。1984年7月毕业于湖北财经学

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7月研究生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宪法学专业,获法学

(宪法学)研究生学位。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委

员、职评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宪政

理论研究所主任,《公法评论》主编,司法部重点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

被评为湖北省跨世纪中青年学术骨干,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997年3月至6月,

在伯尔尼大学、洛桑比较法所进行访问和讲学。兼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

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教诲研究会理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

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省宪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武汉市法学会副秘书长,司法部

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湖北地方立法中心副主任,武汉市人民政府专家征询委员会委员。

研究方向:宪法学、地方制度。

学术成果:出版《当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论》、

《农民法律意识与农村法律发展》、《宪法学》等著作8部;主编、参编多部国家和司

法部、教诲部统编教材7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刊

登《改革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发展》、《宪法学与宪法秩序》、《也谈宪法学体系重构》、

《宪法究竟是什么》等论文70余篇,获司法部、湖北省和武汉市先进科研成果奖和先

进教材奖十余项;主持完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课题8项。

命题特点:

(三)韩大元

个人简历:男,吉林人,1960年10月出生,朝鲜族。专家,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华人

民共和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理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教诲部法学教诲指引委员会委员、全国法硕教诲指引委员会副秘书

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法学教诲研究会常务理事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

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东亚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曾获第二届全

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第五届教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亚洲

立宪主义研究》一书曾获教诲部科研成果一等奖。

研究方向:比较宪法学、比较行政法学。

学术成果:著作有:独著《亚洲立宪主义研究》(1996年,再版三次)中华人民共和

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东亚法治历史与理念》(),法律出版社《韩国国会》(),华夏

出版社;合著《宪法学原理》(1997年,二人合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

社;《当代人权保障制度》(1998年,二人合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理论与实际》(1999年,二人合著),日本成文堂;《宪法学》(,三

人合著),法律出版社;主编《当代宪法学摹本原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公安大学

出版社;主编《比较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主编《外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等。论文类有:在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法学研

究》、《法学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刊登论文80余篇。在国外

学术刊物上刊登学术论文8篇。

四、商法、经济法命题人

(一)王卫国

个人简历:男,汉族,1951年5月8日出生于重庆市,籍贯山西省陵川县。1969年至

1978年,当过插队知青、解放军战士和国家机关干部。1982年2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

律本科并考入本校研究生研究生民法专业,1985年1月毕业留校后任法律系民法教研室教

师,1986年任讲师,1987年任教研室副主任,1988年破格晋升副专家。1989年出国留学,

先后在瑞典乌普萨拉大学和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从事访问研究,1992年归国继续任

教。1994年调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1996年任专家,1998年任经济法系主任,任民

商经济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校长助理。兼任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学会理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信息法

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法大学破产法和公司重组研究中心执行理事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香港大学

亚洲国际金融法研究中心学术征询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破产法》起草工作构

成员,信息产业部《电信法》起草专家征询委员会委员,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北

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商业和金融欺诈》项目专家构成员,

国际商会(ICC)仲裁院仲裁人,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人,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人。

研究方向:民法、商法、经济法、法理学和法社会学。

学术成果:著作有:《过错责任原则:第三次勃兴》(个人专著)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出版社再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权利研究》(个人专著)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破产法》(个人专著)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

12月版;《科宾论合同》(上、下册)(译著,与徐国栋、夏登峻、李浩、苏敏合译,并一人

担任全书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1998年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权利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权利法制建设》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法务会计基本教程》(与赵荣信共同主编)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改革时代法学摸索》法律出版社;《民商法原理与应用研究》(系列丛

书主编,共18本)清华大学出版社;《破产法原理·规则·案例》清华大学出版社。论

文类有:《试论民事责任过错推定》《法学研究》1982年第5期;《损害补偿社会化与西方

侵权法危机》《外国法学研究》1985年第3-4期合刊;《论合同无效制度》《法学研究》

1995年第3期等100余篇。

(二)刘凯湘

个人简历:男,1964年12月2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湖南攸县人,北京大

学法学院专家、研究生导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会员,北京民商法研究会理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人,北京市高等学校先进青年骨干教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诲学院、首都师范大学、上海大学等兼职专家。

研究方向:民商法。

学术成果:著作:《论经营权与国有公司产权制度改革》,《契约观念与秩序创新――

市场经济法律文化思考》,《意思自治原则变迁及其经济学分析》,《国内合同违约状况分

析》,《论商法性质、根据与特性》等。

五、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命题人

(一)黄进

个人简历:男,生于1958年12月,湖北利川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校长、专家、

博士生导师。1975年至1978年在湖北利川县凉务公社插队,并在县知识青年办公室工作;

1978年至1982年在湖北财经学院法律专业学习并获法学学士学位,1982年至1988年在武

汉大学国际法专业学习,先后获法学研究生、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在武汉大学工作,

1987年晋升为讲师,1988年晋升为副专家,1991年晋升为专家;历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

所副所长、所长、法学院副院长、校长助理、校长助理兼教务部部长、副校长。到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法大学任职。

研究方向:主攻国际私法,旁及国际公法与比较法,特别是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法、

区际冲突法、国际商事仲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理论与实践有进一步、系统和

独到研究。

学术成果:主持和参加中外科研项目20多项,出版专著、主编或参编著作40余部,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荷兰《海牙国际法年刊》、美国《杜克国际法与

比较法杂志》等中外刊物上刊登中英文论文、译作160多篇。其中著作有《国家及其财产豁

免问题研究》、《国际冲突法研究》、《区际冲突法》、《仲裁法学》、《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际私法》,主编《国际私法协助理论与实践》、《国际私法》,合伙著有《国际公法国际

私法成案选》、《澳门国际私法总论》等。

(二)秦晓程

个人简历:男,法学博士,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法学会秘书长,外交学院国际法研

究所副专家,海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法年刊》执行编委;

ChineseJournalofInternatioanlLaw(英文,英国出版)编委。

研究方向:国际法。

学术成果:著作有:“秘密公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实践”,《端木正专家85寿辰祝

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法撰写人法律出版社;

“全球化对国际法冲击”《国际干预与国家主权》国际文化出版社,;《国际人权法教程》,

撰写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出版社。论文有:“口头协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

关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法论刊,o.2,;“安理睬扩大与宪章修改”《外交学院

学报》o3,;“人权保护中程序规则作用”《欧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权研讨会论文集》。

(三)张丽英

个人简历:女,1960年6月生于北京。毕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1983年获法

学学士学位,1986年获法学研究生学位,获法学博士学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国际

法学院法学专家,国际法学院副院长。1992年获得律师资格,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协会理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际经济法协会理事。

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海商法、国际贸易法、海上保险法、国际私法。

学术成果:著作有:《海商法原理、规则、案例》3月清华大学出版社34万字单独;

《国际贸易法专项研究》,法律出版社,,独著;《海商法》(精品教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法大学出版社,主编,本人撰写24万字;《国际技术贸易法》(精品教材)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法大学出版社,本人撰写4万字;《电子商务法典型案例解析》,人民法院出版社,主编,

本人撰写约3万字;《国际经济法教学案例》,法律出版社,主编,撰写9万字;《世界贸

易组织法律教程》,中信出版社,副主编,撰写10万字;《国际经济法》(修订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出版社,运送某些,约4万字;《国际贸易法律实务》,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法大学出版社9月版,主编并撰写25万字;《商法原理与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

本人撰写约10.5万字;《海商法教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0月版,撰写20万字;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用书,法律出版社,主编并撰写7

万字;《商法经济法》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用书,法律出版社,撰写4万字;《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教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本人撰写约10万字等著作。论

文有:ConflictofJurisdictionsofMaritimeDisputesinChina,ChinaOceansLawReview

第2期5000字单独;《区域经济一体化与法律服务开放》,载于《法制日报》12月18

日第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东盟南宁博览会法律服务研究讨会专项演讲专版;《THC争议

与海运业反垄断豁免问题》,载于《国际经济法论丛》第11卷,等15余篇。

(四)卢松

个人简历:男,1957年生,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外交学院与布鲁塞尔自由

大学法学研究生;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富布莱特访问学者及德国马普研究院比较法与国际私法

研究所(汉堡)访问学者;外交学院专家,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和国际法系主任,担任北仲、

贸仲、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韩国商事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和越南国际仲裁中心等多

家仲裁机构仲裁人。

研究方向:国际法、国际私法。

学术成果:合著《国际贸易与法律实务》;《国际私法理论与实践》,1992年9月,法律

出版社出版;《外国国际私法法规选编》,1988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公司组织与公司

法》,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出版社出版等著作。论文类有:“论最密切联系原

则--拟定性与灵活性间选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法年刊》1989

年;DirectForeignLnvestment&TaxntioninTtePRCBulletinqAsit

m-pacificTax&LnvetmeutResearonCeutre(Singapone)June1988。

“如何改革现行外贸代理制度”,《经济导报》(香港)1991年第40期;“对目的商事促

裁条款司法审查”,《人民司法》,1994年第9期等。

六、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命题人

(一)王进喜

个人简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专家,证据科学教诲部重点实验室(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法大学)副主任,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1994年毕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

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研究生学位;毕业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9月至7月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富布莱特研修学

者。

研究方向:律师职业行为规则、证据法和刑事诉讼法。

学术成果:重要著作有:《刑事证人证言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公安大学,专著),

《美国律师职业行为规则理论与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公安大学,专著),《证据法》

(高等教诲出版社,译著)等。论文类有:《风险代理:制度原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11月;《美国律师业历史与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9月;《律

师侦查讯问在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3月等20余篇。

(二)高其才

个人简历:男,1964年9月生,浙江慈溪人。1985年西南政法学院毕业后,来校任教

至1997年,同年11月任清华大学法学院专家。1993年获武汉大学法学研究生学位,获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党总支委

员,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兼秘书、教学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

常务理事。

研究方向:法理学

学术成果:著作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习惯法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习惯法

研究》、《农民法律意识与农村法律发展》(合著)、《司法公正观念源流》(合著)等;

编著有:《法理学》等。刊登《当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建设两难境地》、《法理学发展值

得思考几种问题》等论文40多篇。

七、刑法学命题人

(一)张明楷

个人简历:男,1959年7月生,湖北仙桃人。清华大学法学院专家,博士生导师。1982

年毕业于原湖北财经学院(后改名为中南财经大学,与中南政法学院合并成为中南财经政法

大学)法律系,同年攻读本校法学研究生学位,1985年留校任教,1989年到日本东京都立

大学法学部研修,1995年任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员,1996年任日本东京都立大学

法学部客座研究专家,曾任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1998年2月调入清华大学。社会职

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理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

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特约研究员,法律出版社特约编审,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顾问,最高

人民检察院“百千万”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带辅导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顾问,深圳市人民

检察院专家征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征询监督委员,教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引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国

际刑法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北京大学刑法专业博士点指引小构成员;曾为日本东京大学客员

研究员,东京国立大学客员研究专家,德国波恩大学高档访问学者等职。多次参加中华人民

共和国司法考试出题工作。

研究方向:刑法学。

学术成果:出版《犯罪论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刑事责任论》(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刑法基本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出版

社1995年版)、《市场经济下经济犯罪与对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版)、

《未遂犯论》(法律出版社&成文堂1997年版)、《刑法学》(上、下)(法律出版社1997

年第1版、第2版、第3版)、《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2

版)、《刑法格言展开》(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2版)、《法益初论》(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1版、修订版)、《刑法基本立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出版

社)、《刑法分则解释原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罪与金融罪研究》

(清华大学出版社)等10余部,曾独立承担了多项科研课题,参加过联合国防止犯罪委员

会科研项目,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科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法学研究》

等国家重点核心刊物上刊登论文120余篇。

(二)周光权

个人简历: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重庆市人,周光权,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

副院长。199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1999年毕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

律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92年7月至1996年9月,在四川省司法厅工作,1999年8

月分派至清华大学工作,先后任讲师(1999年)、副专家()、专家(),4月至2月,日本

名城大学法学部访问学者,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北京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挂职),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兼任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研究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学。

学术成果:参加撰写刑法学著作10余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等刊物刊登论文80余篇。获第七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先进成果

二等奖;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科学院第三届“胡绳青年学术奖”。

(三)陈兴良

个人简历:男,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1977年12月考上北京大学法律系,

1981年12月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

业博士研究生,1987年12月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专家、博士生导

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干事,1998年入选国家教委首

批跨世纪先进人才培养筹划,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研究方向:刑法哲学与刑法理论。

学术成果:个人专著《合法防卫论》、《共同犯罪论》、《遗传与犯罪》等;主编《刑

法全书》等20多部;合著《刑法学原理》等30多部;合译《立法理论——刑法典原理》等

4部;刊登论文50余篇。

(四)陈泽宪

个人简历:男,1954年7月生,福建古田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

所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科学院刑事

法学重点学科负责人、研究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专家,博士研究生导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顾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

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征询委员会委员。1982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1987

年8月至1988年8月作为中美法律教诲交流委员会(CLEEC)项目访问学者在美国加利福尼

亚大学伯克利法学院研修;1994年至1997年应邀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修改小构

成员参加刑法修订起草工作;1999年9月至9月兼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9

月至9月作为国家公派富布赖特(Fulbright)高档研究学者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和

耶鲁大学法学院从事学术研究。

研究方向:刑法、国际法、经济刑法、国际刑法、国际人权法。

学术成果:著作有:《ConpemporaryChineseLaw》()、《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批准与实行》()、《犯罪定义与刑事法治》()、《死刑案件辩护》()、《刑事法治之求索》()、

《经济刑法新论》()、《新刑法单位犯罪认定与惩罚》(1997)、《犯罪及对策》(1992)、

《刑法概论》(1985)等。论文有:《罪刑法定原则立法缺陷与司法误区》()、《ICCPR批准

与国内刑事法制改革面临挑战》()、《收容教养制度及其改革》()、《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性

质》()、《死刑限制合用》()、《司法独立与权力监督》()、《劳动教养制度及其改革》()、

《改革司法体制与防治司法腐败》(1998)、《刑法修改中罪刑法定问题》(1996)、《刑事法制

发展与公民权利保护》(1995)、《市场经济刑法调控原则》(199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本

原则》(1992)、《经济违法行为刑事化立法原则》(1989)等。

八、刑事诉讼法学命题人

(一)陈卫东

个人简历:男,1960年7月生,山东蓬莱人,法学博士。1979年考入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法大学法律系,1983年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法律

系攻读诉讼法学研究生,1986年毕业,获法学研究生学位,并留校任教,历任助教、讲师、

副专家,1997年晋升为专家。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诉讼法学

研究会副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

诉讼法学会副会长,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第二人

民检察分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海淀区人

民法院专家征询委员会委员,并受聘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河北大学、湘潭大学、

上海大学、国家检察官干部学院、北京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兼职专家。1999年被评比为北京

市先进青年法学家,获国家教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

研究方向:诉讼法、司法改革。

学术成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刊登论文200余篇,

出版专著《自诉案件审判程序》、《司法文书写作教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检

察监督职能论》、《刑事普通程序》、《刑事特别程序实践与探讨》、《刑事二审程序论》、《审判

监督程序论》等8部,主编、参编各类教材、著作《刑事诉讼法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

学》、《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行政、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实行问题调研报告》、《刑事诉

讼法实行问题对策研究》等50余部。

(二)宋英辉

个人简历:男,1957年5月出生,河北省人。1982年毕业于河北省师范学院,获哲学

学士学位;1989年毕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诉讼法学研究生学位,并

留校任教;1992年于该校获得诉讼法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

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执行主任,兼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室主任;现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

学研究院副院长、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刑事诉讼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专家、博士生导师。

1995年获“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终评委员会),1997年入选

北京市“培养跨世纪理论人才百人工程”。获全国首届中青年诉讼法学先进论文一等奖、全

国第二届中青年诉讼法学先进科研成果专著一等奖、第二届全国青年先进社会科学成果奖专

著奖、北京市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先进成果二等奖等。兼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刑事诉讼

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法制日报》社专家顾问,国家检

察官学院、西南科技大学、天津商学院等兼职专家。

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

学术成果:著作有:《刑事诉讼目论》(专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5年版;《刑事审判前程序研究》(合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律师制度

比较研究》(合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等34部。论文有:《英美法

联邦德国四国刑事被害人保护对策之比较》,《法律科学》1990年第5期;《刑事案件事实认

定中几种问题》,《政法论坛》1991年第1期;《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问题新探》(合伙),《法

学研究》1991年第2期等近90篇。

(三)汪建成

个人简历:男,汉族,1962年9月生,安徽省太湖县人,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

专家、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研究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

共和国诉讼法研究基地客座专家。1979-1986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研究生研究生,

1996-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曾任烟台大学法律系主任、专家,比

利时鲁汶大学法学院访问者,曾被原国家教委和劳动人事部命名为“全国先进教师”。

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证据学。

学术成果:《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专论》,众出版社,1990年;《新刑事诉讼法论》,红

旗出版社,1996年;《刑事证据学》,众出版社,;《欧盟成员国刑事诉讼概论》,中华人民

共和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

家》、《政法论坛》、《法学》等重要学术刊物刊登学术论文数十篇,与她人合著或者参编专著

教材十余部。

(四)顾永忠

个人简历:男,1956年2月5日出生,河北省阜平人,当过下乡知青、工人、刑警,

1978年起上大学、读研究生,先后获哲学学士、刑法学研究生、诉讼法学博士学位。自1985

年起从事刑法、刑事诉讼法学教诲、研究工作,其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994-3)。现为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专家、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律师协会刑事

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国际刑法协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分

会会员、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国际

刑法协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分会会员、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等学术和社会职务。

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

学术成果:著作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名律师辩护词代理词精选》,法律出版社,1999

年1月;《法律论辩》(主编)(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诲教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

出版社,4月;《刑事上诉程序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出版社,10月等10余部。论

文有:《也谈如何认定奸淫幼女罪》,载《政法论坛》,1984年第一期;《犯罪构成理论

新探》,载《政法论坛》,1985年第三期;《<十月草案>歧视更重、限制更多、惩罚更严》,

载《法学家》,1990年第二期等40余篇。

九、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命题人

(一)马怀德

个人简历:男,1965年10月生于青海西宁,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同年

考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1991年获得行政法研究生学位,1993年获得博士学位,

系国内首位行政诉讼法学博士。1993年留校任教。1995年晋升为副研究员,1998年

破格晋升为研究员。1995年、1996年,先后赴美国波士顿大学和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

作高档访问学者。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专家、博士生导师,校学术

委员会委员,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理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行政法学

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市重点研究基地法治政府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华人民

共和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人口与筹

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记录局、山东省、福建省、青岛市人民政府顾问或者专家征询委

员会委员,北京市公安局、工商局专家征询委员。

研究方向: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补偿法。

学术成果:出版个人专著、主编教材,与人合著达40余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学》、《法学研究》、《政法论坛》、《中外法学》等刊物刊登学术论文百余篇,科研成

果达200万字。曾承担主持多项国家省部级课题。并多次获得国家、省部及学校奖励。

其中专著有《行政法制度建构与判例研究》、《国家补偿法理论与实务》、《行政允许》等,

并直接参加《国家补偿法》、《行政惩罚法》、《立法法》、《行政允许法》等多部法律起

草工作。。

(二)于安

个人简历:男,1956年生,汉族,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专家和博士生导

师、政府研究所所长、学术委员会主任。社会兼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

副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学

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会副会长、南开大学兼职专家。中宣部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学会“五五”普法国家中高档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信息产业部通信科技委员会委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征询专家、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顾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征询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欧美

同窗会会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北京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广西壮

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征询委员。

研究方向: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政府采购法、紧急状态法。

学术成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科学》等期刊和书籍上刊登论文50多篇,在

《人民日报》等中央级报纸上刊登文章100多篇,出版独立编著、主编和参加编写著

作30多部。应中央关于部门邀请,参加《行政诉讼法》、《行政惩罚法》、《行政复议

条例》、《行政复议法》、《立法法》、《行政允许法》、《政府采购法》、《紧急状态法》、《西

部开发增进法》、《电信法》等法律法规起草研究工作。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起草小组顾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法》起草小组顾问。

(三)杨伟东

个人简历:男,河南洛阳人,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法

学博士,剑桥大学、伦敦大学亚非学员访问学者。

研究方向: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学术成果:著作有:《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强度研究――行政审判权纵向范畴分析》,专

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元照英美法词典》,AnglePublisherLLC(USA)

版权所有,法律出版社出版,,“宪法行政法”有关词条专业作者;《行政复议法释解与案

例评析》,主编,法律出版社;《转型中政府――浦东新区政府体制创新报告》,国家行政

学院出版社等。论文类有:《国内行政强制执行主体模式》,载《法学杂志》1996年第2

期;《行政程序设立原则及程序法律化意义》,载《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

年第3期;《国内起诉不断止执行原则摸索》,载《法学杂志》1997年第5期;《行政附

带民事诉讼探略》,载《行政法学研究》1998年第1期等20余篇。

十、民法命题人

(一)温世杨

个人简历:男,1964年生,江西大余人。1984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

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8月至1985年8月任教于江西赣州地委党校。

1988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民法学研究生学位并留校任教,先后任助教(1988)、

讲师(1991)、副专家(1995)、专家()、博士生导师(),并先后兼任教研室主任、副

系主任、副院长,1996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学术兼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民法学研

究会副会长,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法学会副秘书长、民法研究会常

务副会长。

研究方向:民法总则、物权法、保险法。

学术成果:代表性著作:《物权法要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保险法》,法律

出版社,/;《物权法通论》,人民法院出版社,;《物权法要义》,法律出版社,;《物

权理论摸索与立法探讨》,法律出版社。代表性论文:略论国内国家补偿立法原则,《法学

评论》1988/3;职务侵权损害与国家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1989/4;略论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物权体系,《法学》1997/6;获得时效立法研究,《法学研究》/2;财产支配权

论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5;给付性保险中保险利益制度构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学》/2。

(二)钱明星

个人简历: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1986年8月到北京大学法律系工作,1988年

8月晋升讲师,1993年8月晋升副专家,1999年晋升专家。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专家、博

士生导师。社会兼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民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民商法研究会副会

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人。

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学术成果:代表性著作:《物权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民法学》(北

京大学出版社,1995);《民商法原理与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三)张耕

个人简历:男,汉族,1964年8月出身,重庆市璧山县人,1985年毕业于西南政

法大学法律系,1995年破格晋升为法学副专家,1996年磷选为研究生研究生导师,现

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专家、博士研究生导师,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命

题委员会委员,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人,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人,桂林仲裁委员会仲

裁人,淮阴仲裁委员会仲裁人,重庆坤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

究中心副主任,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理事,获

得过四川省先进教学成果一等奖、国家级先进教学成果二等奖。

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合同法。

学术成果:出版学术专著《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研究》、《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研究》(主

编)、《走向21世纪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副主编)、《知识产权与市场竞争》(合

著)、《区域法治建构论》(合著)5部、译著《法律谈判理论与技巧》1部、教材10部,刊

登学术论文30余篇,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三项。

十一、民事诉讼法命题人

(一)陈桂明

个人简历:男,汉族,法学博士,1961年4月生于江苏海安。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学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同步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专家,

博士生导师。1980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学习法律专业,1984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并获法

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先后在该校获得法学研究生学位(1987

年)和法学博士学位(1991年在职攻读),系全国首位民事诉讼法学博士。1987年留校任教,

1992年破格晋升为副专家,1996年破格晋升为专家。执教期间先后担任留学生暨港澳台

学生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高档法律人才培训中心(北京)

副主任兼秘书长、国际教诲学院院长、教务处长、诉讼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民事诉讼法学研

究室主任、学校私法学科组组长、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学校教学指引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执教期间先后兼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理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民事诉讼法学

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司法部专家征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百千万"高层次人才

培养工程导师,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贵州省委省政府科教顾问,《法制日报》法

学专家顾问团成员,多家仲裁委员会仲裁,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湘潭大学、上海

大学法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兼职专家。。陈桂明专家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

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获研究生学位;1995年毕业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获博士学位。

研究方向: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司法制度等。

学术成果:重要著作:《仲裁法论》,独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

版;《诉讼公正与程序保障》,独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出版社1996年版;《案例诉

讼法教程》,合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公证法学》,副主编,

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民事诉讼机制变革》,执行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版;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发展》,执行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专论》,合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民

事诉讼法学》,副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程序理念与程序规

则》,独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民事诉讼法通论》,主编,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法律基本》,副主编,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等。

代表论文:《民事诉讼中法院职权弱化及其效应》,载于《法学研究》1992、6;《市场经

济与法制当代化》,载于《法学研究》1992、6;《论推定》,载于《法学研究》1993、5;

《检察机关参加民事诉讼浅探》,载于《司法部直属院校先进论文集》,北京理工大学出版

社1994年版;CaseDigest-Propertydisputeshighlight"grey"areas,China

Law&Practice,1994、8;《市场经济与诉讼法》,载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方正出版社1995年版等30余篇。

(二)潘剑锋

个人简历:潘剑锋,男,1962年生,福建省建瓯市人。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专家、博

士生导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兼职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会员,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证协会理事,兼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人。自1994年起参加国家律师考试和

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编写工作,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等

多部法律制定或论证工作,以及关于司法解释起草或论证工作。1995年获司

法部“育才奖”,获北京大学先进教学奖,同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会第四届全国诉讼法

学中青年先进科研成果奖。其主持民事诉讼法学课程被评为北京大学精品课程。获华北七省、

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学术论文一等奖,北京大学“正大奖教金”。

研究方向: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和仲裁法学。

学术成果:著有《民事诉讼原理》一书;主编或副主编民事诉讼法学、法

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等教材五部;另与她人合著著作和编写教材若干部;在

《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核心刊物及日本《法政理论》、

《法商研究》等法学刊物上刊登学术论文40余篇;在《工人日报》、《法制

日报》、《人民法院报》等报纸上刊登文章若干篇。

(三)唐力

个人简历:男,祖籍四川,1964年生于辽宁省大连市。1984年毕业于大连铁道学

院,获工学学士学位。1995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攻读法学研究生学位,1998年毕业。

在西南政法大学继续深造,3年后获得法学博士学位。3月至3月在日本进行访问研究

工作。7月1日,唐力专家被评为博导。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专家,博士研

究生导师,法学院执行院长。兼任重庆市仲裁委员会委员。入选首批重庆市高校先进

中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筹划。作为教研室主任积极参加民事诉讼法课程建设,该课程先

后被评为重庆市精品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课程()。与此同步,唐力教师还积极进行

教学改革研究,主持申报《法学实践教学创新模式研究——实体法与程序法教学之整

合》获得了重庆市教委教学改革重大课题;还主持了国家司法部部级课题“国家司法

考试题库研究与建设”研究项目。

研究方向:民事诉讼法、仲裁法、行政诉讼法。

学术成果:重要著作有:《民事诉讼构造研究———以当事人与法院作用分担为中

心》《民事诉讼法精要与根据指引》《民事诉讼法教学案例集》。在《法学研究》《当代

法学》《法学评论》《河北法学》等刊物上刊登论文20余篇,刊登著述60余万字。近

三年,公开出版专著3部(独著1部,合著2部);出版教材及教学参照书4部(主编

1部,副主编2部),其中《民事诉讼法原理》(田平安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

本人撰写近10万字)获得司法部先进教材一等奖();公开刊登学术论文8篇,其中

权威期刊刊登1篇,核心期刊刊登6篇,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诉讼

法•司法制度》全文转载2篇;获得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好作品”三等奖一项。

司法考试命题人及备考攻略

一、法理学

司法考试法理学命题人:舒国滢、高其才和葛洪义,从近几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命题特点

可以看出,法理学根基观点、理论和知识被案例化、实例化和使用化。标题是一种一种小案

例,经由案例去查考考生对根基知识、观点和理论主宰状况。在卷一150分傍边,法理学分

值可以占到25分左右。并且在第四卷中会有一道简答题和一道阐述题纯考法理学,以是法

理学总分值会占到65分以上。

舒国滢教员不但是司法考试命题人和拼题人,并且照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

考试出题教员,她每每把法大*****(论坛)考试标题直接搬到司法考试中,如一方面一道

阐述题就是政法大学*****考试原题。可见司法考试法理学中有相称局部试题是和政法大学

*****考试题是不异或相似。以是考生可以把政法大学历年*****考试法理学试题下载下没有

加以研习,作为温习参照。

二、法制史

司考命题人法制史命题、拼题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大学赵晓耕教员。法制史是从司

法考试才起头新增内容,其命题特点是用某些小典故去查考考生对知识主宰。其实法制史是

历史学分支学科,以是考试必然要留神对历史严重*****印象,并且要连合其时历史配景。

学习法制史要在研读历年真题根蒂上通读教材,尽量多主宰教材中给出历史*****,中王法

制史查考对象每每是"第一"或"之最",而外王法制史考查是对世界感化比较大。

三、宪法

司法考试命题组中宪法学命题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焦洪昌和中南财经政法大

学刘茂林教员。宪法学司法考试试题难度不高,可是考比较细,经常会在考生不太留神处所

呈现考题,并且容易与国家时势政治联系在一路出题。宪法属于勤学难考学科,一看觉得大

白了,可是现实一做题也许就歇菜了,以是在计谋上必然要崇尚它。建议考生在考试之前把

宪法法条看一遍。

四、刑法

司法考试刑法命题人从司法考试起头,刑法考试就比较偏重理论化,使恰昔时许多考生

刑法局部丢掉许多分,昔时年末发现刑法命题人和拼题人由到清华大学张明楷传授,变为贯

注刑法理论北京大学陈兴良传授。比没有两年司法考试,刑法命题人稳定在张明楷、陈兴良

和周光权三人。张明楷有些概念是比较前沿,保举大众看看她编写《刑法学(第三版)》。陈

兴良教员命题特点是查考"多见、多发、疑难、复杂"罪名,例如近年司法考试中呈现过关于

盗窃与侵吞辨析成绩。正由于这个特点,就规定考生要对刑法根基知识和根基理论有难忘领

略,更说了然解司法考试命题者概念紧张性,说白了谁出题谁是大爷!考生不克用批判目光

做题,要用迎合命题人概念去做题。经由对近几年司法考试试题概括吾们发现,考试中某些

案例出自《案例选》和《公报》以及陈兴良教员主编《刑法案例

教程》,建议大众有时候可以去看一看。《刑法批改案(七)》颁发,点窜了不少分则中条则,

以是这些被点窜条则也是需求大众格外留神。

五、商经

司法考试出题人中经济法出题人跟和商法出题人是同样,同为北京大学刘凯湘传授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王卫国传授。经济法重点是《产素质量法》、《反不合法竞争法》、《反

垄断法》和《拍卖法》,这些*****都具有行政法身分,是以在温习经济法时间要用行政宏观

调控角度去控制这些*****内容。司法考试中,关于工作法内容也成为了考试重点,究其因

素就是工作法体系逐渐完善,并且《工作法》、《工作契约法》、《工作争议调节仲裁法》三者

同步查考,提高了经济法命题质量。

六、三国法

司法考试国际法命题人是秦晓程教员,她是交际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从近几年国际公法

命题特点没有看,和法理学类似,把根基知识、根基理论转化成小案例,并和时势政治联系

到一路,以是请大众要存眷下半年到国际法上紧张*****,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这些

*****概念和做法,以及国际上不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概念和做法,固然考试要以中华人民

共和国做法为精确做法。

司法考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命题人普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大学张丽英教员和

黄进校长,国际经济法特点是把重点放在国际商业运送与保障、国际商业术语上。国际经济

法建议人们听一下命题人课件,结合历年试题,如许成效比较好。国际经济法是一门难学易

考学科,由于普通人在实习中很少接触国际经济法方面案件,以是感受比较笼统,正由于云

云,国际经济法不会出偏题,只需大众当真研读教材,把教材吃透,得分是比较容易。

国际私法考点比较集结,试题重复率比较高,根基上可考知识点往年都涉及到过,于是

人们必然要留神研习学法网司考题库国际私法某些历年真题,此外要闇练主宰吾国国内法中

关于国际私法某些划定,如民法、民事诉讼法。国际私法每年都市考到重复标题,可是照旧

有许多人得不了几多分,这就阐明考生一定要研究历年真题。


本文发布于:2022-08-17 10:05: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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