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大学有关的法律法规全面。

更新时间:2024-11-07 09:33:2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7日发
(作者:通和商城)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1.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创

造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生不得有酗酒、

打架斗殴、赌博、,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

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封

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

的活动。学校提倡并支持学生与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

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

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2.学生进行课外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

秩序。--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3.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月良务开

展勤工助学活动,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帮助。学生参加勤工

助学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与学校、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

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协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

理规定》(第四十六条)

4.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

关规定获得批准。对未获批准的,学校应当依法劝阻或者制止。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5.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

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传播有害信息。--教育部《普通高等学

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6.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XX活动;--教育部《普通高等

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7.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

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是否可以补考、

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与是否颁发毕业证书,由

学校规定。对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8.高等学校的学生在课余时间可以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

但不得影响学业任务的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六章第五十六条

9.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XX管理。——《中

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一章第十一条

10.高等学校的学生,可以再校内组织学生团体,学生团体在法律、

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中华人民

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章第五十七条

《民法通则》

11.《民法通则意见》第140条规定:宣扬他人的隐私造成一定的影

响的,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12.《民法通则》第1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

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13.《民法通则》第120条:公民的XX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

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

14.隐私利益被侵害的,受害人也可以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一条第二款

《世界人权宣言》

15.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并有权享受他

个人的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各种

权利的实现,这种实现是通过国家努力和国际合作并按照各国的组

织和资源情况。——《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16.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

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17.发明专利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

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8.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要学、医学和其他技术人员,对

新药进行审评,对已经批准生产的药品进行再评价。——《中华人

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章第三十三条

19.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

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之至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

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刑法》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本法的行为,

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

意见和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章第十条

21.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

管理,安全可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章第十

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

者其他食源疾患的,或者因其他违反本法行为给他人造成伤害的,

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

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

的;拒不改正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4.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

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

25.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时:A按照商业惯例一手交钱

一手盘货,不必出示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

26.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时候,可以通过下列途径

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

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前向仲裁机

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六章第三十四条

27.经营者以预收款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

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

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28.依法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

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29.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

引人误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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