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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四大中央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中国目前共有34
个省级行政区。
4个中央直辖市: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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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个省:
黑龙江省、辽宁省、吉林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山东省、山西省、
陕西省、
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青
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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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江西省、台湾省。
5个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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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属于司法行为。
(2)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
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而受理行政诉讼的机关则是人民法院。
(3)受理范围不同。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只是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
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案件。而复议机关所受理的则既有行政违法的案件,
也可以有行政不当案件。凡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都可以向行
政机关申请复议,而法律规定行政复议裁决为终局决定的,当事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4)审查力度不同。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
当,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
(5)审理依据和对所涉及的抽象行政行为之间矛盾的处理不同。
(6)审理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公开开庭审理。行
政复议基本上实行一级复议,以书面复议为原则。较之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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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便、灵活
行政裁定与行政判决的区别
法院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者在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
出的书面决定。
法院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对所受理的纠纷案件,按照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理终结
时制作的用于就当事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实体问题作出处理的司法文书。
裁定与判决的区别有四点: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
程序事项;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
审理终结时作出;3、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
形式;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
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5、上诉期限不同,不服人一审判决的上诉期为十五
日,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为十日。(民事、行政案件)
法院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者在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
出的书面决定。
法院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对所受理的纠纷案件,按照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理终结
时制作的用于就当事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实体问题作出处理的司法文书。
裁定与判决的区别有四点: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
程序事项;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
审理终结时作出;3、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
形式;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
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5、上诉期限不同,不服人一审判决的上诉期为十五
日,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为十日。(民事、行政案件)
公考行政法资料大全:考试常识必备
所属专题:综合2010-05-2517:21来源:佚名点击217次字号:[小中大]
公考行政法资料大全:考试常识必备
公务员考试主管机关
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主管机关是国务院、人事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国家人事部
负责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的各厅、委、部、办、局等机关的录用考试工作,省级政府人事
厅(局)负责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录用考试工作。
一、人事部
人事部负责招考的机构为考试录用司和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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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录用司
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订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工作,制订
录用人员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3)统一组织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录用
工作和指导、监督录用的审批工作。
(二)人事考试中心
人事考试中心在原人事部考试录用中心和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合并而成。承担中央国家机
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一系列考试业务、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资格等有关考务的具体组织工作,如发
布招考公告,命题制卷、考务人员培训、考务组织以及阅卷等一系列事务。
(三)考试的部分具体组织工作,人事部也可委托录用人员的国务院工作部门或省级政府人
事部门负责。
二、省级政府人事厅(局)
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国家的公务员录用法规,制定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市(地)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的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省级政府各工作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和审批工作;规定市(地)级以下国家行政
机关录用考试的组织办法;承办人事部委托的有关考试工作。
为了保证招收公务员考试的公正客观,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市区都成立了录用考试中心和其
它临时性机构,如主考机关,考试监督机关等,这些机构作了大量的实际考务工作和一些科研工
作,大大缓解了政府人事部门的压力。
国家公务员的招考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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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所谓公开,指各级政府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都必须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国家定期发布考试公告,将录用政策、原则,招考部门、岗位、人数,报考资格,考试科目、时
间、地点、办法、程序等向社会公开;并将考试结果、名次排列、录用情况等张榜公布,并通知
本人。报考人如对评分、名次排列有疑问,可要求有关方面复核。
所谓平等,指一切符合报考条件的公民都可以参加考试,享有进入公务员队伍、担任政府公职的
平等权利和机会。中央国家机关如铁道部、海洋局、交通部、水利部、电力部以及海南省率先打
破地域限制,面向全国招考。吉林、陕西、河北等省的一些市、县还打破身份限制,不少工人、
农民、待业人员被招为国家公务员。
所谓竞争,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录取人数只占应试人数的一定比例,而非只要符合某些标准
就可通过的达标考试。应试者层层筛选,逐步淘汰,以自己的真才实学参加竞争。特别是当前报
考人数众多,录取名额有限,竞争尤为激烈,一般比例为10:1到20:1,中央国家机关一般为
12:1左右,陕西省曾经达65:1。
所谓择优,是考试录用制度的核心,是竞争考试的另一方面。录用公务员通过竞争性考试,按照
成绩排列名次,同时对个人的政治表现、思想道德品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衡量考
核,经过比较和筛选,最后选拔最符合要求的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
二、德才并重,考试考核相结合
公务员的录用标准是德才兼备,品能兼顾,即决定报考者是否被录用,必须从品德和才能两个方
面全面衡量。德指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才指本领,包括文化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只有德才并重才能保证公务员的政治素质和行政才能,才能保证公务员队伍的本质特。
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指公务员招考录用过程中,不仅要以考试的形式了解报考者当前所具有的知识
水平、业务能力等素质情况;还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标准的方法对考试合格者的一贯表现、过去
经历进行考查、核实和评价。通过查看档案、众调查等形式考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
现、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考试和考核相结合保证了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贯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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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有效地防止了“高分低能”和“有才缺德”的不合格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成为我国考试录用制
度的一大特。
三、公务员考试录用范围特定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我国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仅指主任科员以下领导职务的公务
员。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因为高级职位特别是领导职位上的公务员需要
丰富的工作经验、领导才能和娴熟的业务知识。这些都必须经过较长时间的实践锻炼才能逐步积
累,而非通过一次考试所能证明。
四、党政机关联合招考,全方位进行
公务员考录工作由人事部门一家负责逐步过渡到由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实施。除了政府机关
实行招考外,参照试行《条例》和参照管理的党机关、社会团体补充工作人员也都纳入了公开
招考范围。不仅如此,人民法院、检察院系统、全额拔款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和国家金融机构
都衽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地方法院、检察院增员考试中,坚持高级人民
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审核、人事部门审批的制度。实行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事业单
位也将按照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增补工作人员。
五、对少数民族和转业军官报考者给予照顾
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的基本精神,在民族自治区政府和民族事务的工作部门录用
公务员时,对他们予以照顾。或规定一定的录取比例;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适当降低分数
线;此外,计划录用的少数民族公务员只在少数民族中招考。
招考中对转业军官也实行照顾。转业军人一般实行转业干部内部有限竞争考试,考试科目和程序
由人事部门与军转部门共同确定;参加社会公开招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于符合某些特
定条件的,录用时给予特别照顾。
六、严格的调控、监督和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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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对考试录用进行了有效的宏观调控,每年审定下达录用计划,并对录用结果进行审核备案。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地方考录计划的审批和录用的备案与审批。陕西省在录用考试中还对报名、
考题进行公证,以确保监督和公平。
人事部聘请了一批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监督巡视员,负责巡视公务员招考各环节的工作,调查了
解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省市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向录用主管
机关反映情况。巡视员不受地域限制,凭聘书和巡视证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监督。
《公文写作与处理》复习要点
有关公文写作的题一般都是根据要求撰写公文或修改公文。作文分数约是这部分分数的一半左右,
尤其要重视请示、通知、通报等公文的具体要求。
写作时要避免出现下面的错误:
1.标题部分:标题是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有的标题不全;有的文种不对;有的批
转性公文不是法规条文仍用《》。
2.主送机关:有的是多头主送;有的是请示平级;有的是直接送领导人。
3.正文:有的是一文多事;有的正文引用发文不规范;有的正文数字该用阿拉伯数字,却用
汉字;有的是用词不当。
4.结尾:有的结尾不合作者本意;有的是不合公文格式要求。
5.标题上的发文机关与签署的发文机关不对应。
6.请示未获批准抄送下级。
7.该标明附件却未标出。
8.签署日期混用汉字与阿拉伯数字,或直接用阿拉伯数字。
近几年公务员考试中出现过的《公文写作及处理》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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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文纸一般采用什么型号?印章的正确位置?
2.办理公文综述包括拟办、批办、承办、查办,对吗?
3.会商就是开会协商公文的制发吗?
4.需要清退的公文有哪些?
5.公文的特点,公文根据行文方向可分几类?
6.国务院与省级人民政府可运用条例这一文种吗?
7.文摘与综述可适当作些评述吗?
8.合理的文件传阅路线形式是什么?
9.函、简报是否属于正式公文?
10.签发分为哪几种?
《行政管理》复习要点
一、考生在复习时要注意案例分析。常见的案例有:
1.国家公务员回避制度,应该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范围,回避的类型。
2.关于任免事项的案例。弄清选任制、委任制、考任制、聘任制的特点。
3.国家公务员进口、出口的途径。
二、在复习时要特别注意的知识点。
1.国家行政机关与非国家行政机关的区分,其中有行政机关与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
关的区别;行政机关与审判、检察机关的区别;公安、监察、司法行政机关与审判、检察机关的
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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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派出机构。派出机构的性质、级别、权限责任等问题。
3.级别大小的比较,国务院工作部门与地方机关及军队级别相对应:省部军是一级;司局厅
师是一级;处县团是一级。
4.降职与辞退都不属于行政处分。
三、近几年出现的考点:
1.行政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的比例关系,政府内设部门的多少与行政层级的比例关系。
2.单一制的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与联邦制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
3.机构改革中的“三定”。
4.国家临时机构和政府机构。
5.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6.国家公务员的重点考核内容。
7.国家公务员不得辞职的几种情况。
8.公务员申诉和控告。
9.行政监察机关依法拥有哪些权利。
《行政管理》知识体系
政府职能及其转变:政府职能的含义和作用
政府职能体系
政府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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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机构及其改革:政府机构概述
政府机构设置的原则
政府机构改革
现行各级人民政府的架构
国家公务员制度: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及其特:公务员的概念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
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公务
员队伍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职位分类与录用考核奖惩制度:职位分类制度
录用制度
考核制度
奖惩制度
职务升降、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制度:职务升降制度
任免制度
培训制度
交流制度
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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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保险、福利、辞职、
辞退、退休、申诉、控告制度:工资、保险、福利制度
辞职、辞退、退休制度
申诉控告制度
行政领导:行政领导的内涵
行政领导的产生方式
行政领导的职能与素质
行政决策与执行、行政监督与协调:行政决策:现代科学决策的趋势与标志
现代行政决策体制的构成
行政决策实施的模式
行政执行:行政执行及其层级、手段
行政执行的环节
行政监督: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体系
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体系
强化廉政勤政监督约束机制
行政协调:行政协调的作用
行政协调的类型及其机制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复习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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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在复习时,一定要弄清哲学基本原理,并能用它来解决具体问题。
哲学原理有:
1.运用事物运动的绝对性和静止相对性相统一的原理,分析改革与稳定、政策调整与连续性
的问题。
2.运用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分析论述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3.运用物质和意识、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关系论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4.运用质量互变规律论述社会主义改革的渐进性。
5.运用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关系分析论述建设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
理论。
6.运用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关系分析初级阶段及其主要任务。
7.运用否定之否定规律论述社会主义前进性与曲折性的问题。
8.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与规律和党的众路线。
9.真理的相对性与绝对性与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
10.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与精神文明建设。
11.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来论述社会主义改革的必要性。
二、复习时要注意区别、比较、归纳书中的基本概念、特征、观点
1.世界的本质问题与哲学的本质问题的关系。
2.哲学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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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是在实践性基础上,科学性与众性的统一。
4.物质的惟一特性与固有属性。
5.主观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旧唯物主义、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等哲学派别的观点。
6.认识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问题。
7.质与量与事物是否是同一的。
8.社会意识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关系,社会意识与精神文明的关系。
9.阶级斗争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三、复习时还要特别注意成语、格言、俗语等包含的哲学原理。
比如:“各瓜得瓜,种豆得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只见树目,不见森林”等各包含什么样
的哲学原理。
《马克思主义哲学》知识体系
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哲学的基本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
物质和意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物质观
运动观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意识的起源
意识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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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的作用
物质和意识、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的关系
物质世界的辩证图景: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世界永恒发展的一般规律:质量互变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
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
法的实质和核心
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
实践、认识、真理:认识和实践:实践、认识的主体和客体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
认识和真理:真理和谬误
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社会存在、社会意识
二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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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社会基本矛盾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及其运动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及其运动
阶级、国家、革命:阶级和阶级斗争
国家和革命
现阶段的两类社会矛盾
人民民主专政
众、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人民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杰出人物在历史上的作用
人的本质和人的价值
社会进步和人类解放
《法律》复习要点
《法律》在公务员考试中所占的比例很大,是重点科目,所以学习时要花费比其他科目更多的
时间和精力。
一、法律部分内容很多,概念、程序、特征、日期等容易混淆。
在复习时要特别注意区分,将相关内容进行比较。如“应当减轻”和“可以减轻”就有很大的区别。
二、在考试中一般都有一道案例分析题,分数是6~8分。
考生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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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处罚程序。
2.行政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程序及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等。
3.行政复议,包括行政复议的范围、管辖、参加人及程序。
4.行政诉讼,包括受案范围、管辖、参加人、一二审程序、判决。
5.合同方面的案例。
6.代理方面的案例。
7.财产继承方面的案例等。
三、近几年公务员考试出现的知识点:
1.法与政策的区别与联系。
2.法律渊源和法律的历史发展。
3.法律的实施和执法。
4.法律关系和物质关系。
5.公民的政治权利是什么?
6.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双重领导吗?
7.只有国家机关才是行政主体吗?
8.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一样吗?
9.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的联系与区别。
10.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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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不能请求行政复议的事项有哪些?
12.谁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13.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的原则。
14.犯罪必然受到刑罚吗?
15.法人成立的条件。
16.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情况。
《法律》知识体系
法理学:法的概念、特征与作用:什么是法
法的作用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法与经济
法与政治、政策
民主与法制
法的制定:法律的立、改、废
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立法程序
法的渊源与分类
法律体系
法的实施:法的实施、执行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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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法律适用的要求、原则
法律关系
法律责任与制裁
法律监督
宪法:宪法基本理论:宪法的概念、特征、本质、作用
宪法监督
新中国宪法的沿革
国家性质:国体
人民民主专政
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
统一战线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经济制度:所有制
分配制度
经济体制
国家形式:政权组织形式(政体)
国家结构形式
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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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个人参考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行使权利的基本原则
国家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民族区域自治与民族自治机关
“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
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行政法: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概念、渊源及特点
行政法关系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作用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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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
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
抽象行政行为: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立法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
行政许可
行政确认
行政监督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给付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行政合同
行政指导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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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行政程序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行政违法
行政责任
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概述
行政赔偿的范围
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程序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概述及其特征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复议的管辖
行政复议参加人
行政复议的程序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概述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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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的管辖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一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决定
刑法:刑法的性质、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犯罪的本质和概念:犯罪的本质
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构成:犯罪的客体
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的主体
犯罪的主观方面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共同犯罪
单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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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刑罚的种类:主刑
附加刑
刑罚的具体运用:量刑
累犯
自首和立功
叛罪并罚
缓刑
减刑
假释
时效
犯罪的种类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犯罪的种类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
民法: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公民
法人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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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分类
代理
物权与所有权:物权
财产所有权
债权:债的概念与特征
债的产生的根据
债的分类
合同
债的履行
债的终止
知识产权:什么是知识产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人身权:人身权的概念和分类
人身权的保护方法
财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的含义
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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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
遗产的分配原则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事责任方式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的种类
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理论》复习提要
一、复习《理论》一定要同党的十五大报告结合起来。
十五大报告分十个部分:
1.世纪之交的回顾和展望。
2.过去五年的工作。
3.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
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
5.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
6.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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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8.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9.国际形势和对外政策。
10.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共产党。
还要注意十五大修改党章的基本考虑是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把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
想。
二、复习时要着重掌握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
3.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及“三步走”的战略步骤。
4.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
5.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6.“一国两制”问题。在复习时还要注意与马克思哲学原理相结合。
三、在复习时要注意区别、比较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比例关系等。比如:
1.商品是使用价值与价值两因素的统一,前者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后者是社会属性,其对立
统一的关系表现在什么地方?
2.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同一劳动的两方面,而不是两种劳动。
3.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比例关系,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关系。
4.流通中货币所需货币量与商品的价格总额、货币流通速度的比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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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影响资本周转的因素。
6.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7.商品高层与生产要素市场的区别。
8.几种类型的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在哪些情况下适用。
9.社会互助、个人储蓄是我国保障体系的内容。
四、以下知识点是近几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曾多次出现过的。
1.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的关系。
2.货币量基本的职能。
3.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条件。
4.货币是不是衡量商品价值的内在尺度。
5.影响资本周转的因素。
6.市场经济最基本规律。
7.非价格竞争。
8.市场机制的核心。
9.搞活企业的中心环节。
10.期货交易采取的组织形式。
11.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及功能。
12.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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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国有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主要形式。
《理论》知识体系
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理论形成的历史背景
理论的精髓和首要问题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涵义和基本特征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发展战略:
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
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步骤
发展经济的战略对策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
健全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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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和分配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改革是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的外交战略
“一国两制”、统一祖国
公务员考试:十六届三中全会复习资料
一、从总体上把握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内容:
十六届三中全会听取和讨论了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
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部分内
容的建议》并决定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其中,把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会报告工作列为全会的第一项议程,表明了以为总书记的党
中央,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活力的最新努力。而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
纲领性文件,必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证。
二、把握《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基本内容:
1.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作出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
历史意义的决策,是对全党新的重大历史性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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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联系当前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发展的诸多有利条件理解这个问题。这些有利条件包括:连
续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为改革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改革给人民众带来的广泛利益为深化
改革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改革提供了一个更加有利的国际条件;更
为重要的是,有以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的坚强领导。
2.“五个统筹”: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
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
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全会还依据“五个统筹”的要求,提出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
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
理体制和经济法律制度,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
机制。
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提出改革目标,体现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体现了改革发展稳定
三者的紧密结合、相互统一的战略思想,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在不断深
化。
注意以多选题的方式考查“五个统筹”的具体内容以及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3.“五个坚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
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尊重
众的首创精神,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
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五个坚持”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的要求,体现了以往改革的成功经验,对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具有重大意义。
注意以多选题的方式考查“五个坚持”的具体内容。
4.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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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会认为,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
现形式,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
经济的活力。
关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是一个全新的提法,要注意可能作为选择题进行考查。
5.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
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现代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
顺畅。
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
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要注意可能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
“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现代产权制度的特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义”等。
6.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
“双层经营体制”应该引起注意,可能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和“经营体
制”。
7.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要注
意以多选题的方式考查社会信用制度的支撑、基础和保障。
三、把握《中共中央关于部分内容的建议》的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足我国国情,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严格
依法办事,做到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调动广
大人民众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
全面进步。(“五个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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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会指出,现行宪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好宪法,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
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保障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应该保持稳定。同
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依照法定程序,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
策写入宪法,有利于宪法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要注意以选择题的方式考查“五个有利于”。
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主要是针对考查形势与政策部分的选择题而言的。与十六届三中全会有关
的考试内容,考生应该引起重视的还有与之相关的分析题。由于十六届三中全会主要涉及了“建成
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宪法修改”两个议题,因此今年的分析题应当对有关这两个问题
的相关原理有充分的重视。
“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主要涉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中的“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和《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的“中国特社会主义经济”两个章节。
复习过程中,应当将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有关表述与这两章的有关理论联系起来。
“宪法修改”中需要注意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十六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
要求,依照法定程序,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有利于宪法更好
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而且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部分内容的建议》将“提
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这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的统
一。应当联系《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第八章“中国特的社会主义政治”中的
相关原理深刻理解这一点。
公务员录用面试程序介绍
公务员录用面试程序的基本结构如下:
1.入场抽签:主考人请工作人员叫考生入场,并由考生从题箱内抽签确定试题,把抽中的试题交
主考人当场开封。
2.个人自述:主考人请考生自述个人经历(个人基本情况、简历、工作经历、实绩等),同时宣
布时间不超过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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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答试题:主考人宣读考生抽中的试题,宣布答题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生回答。
4.突发提问:考生答完规定试题后尚有时间,主考人可请评委临时提问。
5.计分审核:提问完后,主考人请计时员从评委手中收回《评分表》和《试题答案》,《评分表》
交计分员计分,《试题答案》交监督员(由党委、纪委、监察部门代表组成);计分完毕后,主
考人请监督员审核。
6.公布得分:监督员审核后宣布“得分审核无误”,主考人请计分员亮分,先宣布“去掉一个最高分
**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分,得分**分”,再亮计分牌,主考人重申考生得分。
7.考生退场:主考人宣布“请考生退场”,同时工作人员通知下一名考生入场。
这一程序设计,包括了工作人员叫考生入场、考生抽签确定试题、考生自述、考生回答试题、评
委突出提问、评委评分、计分员计分、监督员审核、评委与主考人公布得分、考生退场等环节,
相当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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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17 09:12:1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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