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复习材料

更新时间:2024-11-07 15:25:33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7日发
(作者:澳大利亚工作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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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指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事务的围,对于特定的人、企业、社会团体等,

运用非强制性手段,获得相对人的同意或者协助,指导行政相对人采取或不采取*种行

为,以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2.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需遵循的方式、步骤、空间、时限。

3.行政追偿,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向受害人赔偿损失后,责令有成心或者重大过失的工

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承当局部或全部赔偿费用的制度。

4.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展审查并

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5.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并能独立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当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

组织。

6.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i.是指依法定的方式和法定的程序任用并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的工作

人员。

7.行政补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因其合法行为给无义务的

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依法由国家给予的补偿。

8.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在行政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为了正确及时

地解决行政争议,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而形成的相互之间的诉讼权利、义务关系。

9.行政优益权,行政优先权和受益权统称优益权,指国家为确保行政机关有效地行使职权,

履行职责,而以法律、法规等形式赋予行政机关享有的各种职务上和物质上的特权。

10.羁束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法律规已经规定得非常具体,行政主体在处理行政事项作出裁

断时,只能因循规定,而毫无裁量余地的行政行为。

11.一事不再罚原则〔1〕对当事人的同一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分。〔2〕

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机关不

再予以处分。〔3〕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

予当时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人民法院判处分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

当事人处分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12.行政不当,或称行政失当,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虽不在形式上,但

不合情理。如行政处分虽在法定幅度,但亦轻亦重。行政失当多发生在自由裁量行为中,

但明显失当的,也视同。

13.行政法律关系,是由行政法律规调整的,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形成的行政关系—

—即行政主体与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其组成机构及公务员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

相对人之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14.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表彰先进,鼓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民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奉献或模地遵纪守法的行

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的或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15.行政责任,一是未受侵害状态下的第一性义务或原义务,二是因第一性义务或原义务受

到侵害后产生的第二性义务或救济义务。〔狭义:如文显认为法律责任是“由于第一性

义务而招致的第二性义务〞。〕

16.行政授权〔行政职权的授予〕,是指国家以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决定赋予有关行政

机关或其他组织以非固有行政职权的活动。

17.行政职责,就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所必须承当的义务。

18.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具有法律规定的或行政机关决定的法律效果,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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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都必须尊重并遵守之。

19.行政合同,也称为行政契约,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基于

相反方向的意思一致而缔结的契约。

20.审判监视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依

法对案件再次进展审理的程序。

21.其他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定、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的行为。

22.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者

主要阶段的人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类似的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简答题

1.试述行政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行政主体的权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合同相对一方的权利,行政主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选择适当的合同相对一

方。一般只要没有法律上的明确根据和正当的理由,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拒绝行政机

关的选择。

2)对合同的履行具有监视、指挥权。另一方当事人必须服从。

3)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行政主体符合一定条件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必取得

相对一方的同意。

4)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相对人有制裁权。

行政主体的义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依法缔结合同的义务。

2)依法履行合同的义务

3)依照合同规定给予合同相对一方当事人以优惠或照顾的义务

4)给予相对一方当事人以损失补偿的义务。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单方面地变更或解除合

同,行政主体有义务对因此给相对人一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

相对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取得报酬权。

2)损失补偿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

3)因不可预见的困难造成损失时的补偿请求权。

相对人一方当事人的义务主要表现在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期限认真履行合同;承受行政主

体的监视、指挥以及依法实施的制裁。

2.简述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

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级别管辖是从纵向

上解决哪些第一审行政案件应由哪一级法院受理和审理的问题。

行政诉讼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较为简单:

〔1〕:管辖全国围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3〕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确认创造专利权的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本辖区重大、复杂的

案件〔包括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法院不宜审理的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

集团诉讼案件,重大涉外或涉及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区的案件,其他重大、复

杂案件〕;

〔4〕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以外的其他行政案件。

3.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特征

当事人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起诉、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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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裁判约束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当事人具有以下特征:

1)参加诉讼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以自己的名义进展诉讼

3)与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行政案件有利害关系

4)受人民法院的裁判拘束。法院的裁判是为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行政争议而作出的,因而

对他们有拘束力。

4.简述行政行为的容

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行为

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3)行政行为是具有行政法律意义,对外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4)行政行为的目的在于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

5.行政行为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1)存在行政主体

2)存在行政相对人,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存在有关具体事实的法律规制即行政目的

4)存在基于法律的优越的意思表示或精神作用

6.简述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关系

联系:往往是一种行为的不同侧面。例如颁发驾驶执照,既是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具有驾

驶能力和条件确实认,又是对其可以从事驾驶活动的许可。

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往往是一种行为的前后步骤。一般情况下是确认在前,许可在后。

行政确认是行政许可的前提,行政许可是行政确认的结果。例如,饮食业人员首先应当经过

**检查,由卫生行政机关确认其**检查合格,然后才能取得卫生许可证,并持证上岗。

区别:目的不同。行政确认的目的是肯定或否认*种法律事实或者法律关系,使行政相对人

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得以明确。行政许可的目的是使行政相对人取得从事*种活动或实施*

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

行为的效果不同。行政确认是一种对既存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进展甄别后确实定行为,

其法律效果具有前溯性。行政许可则是允许被许可人今后可以从事*种对一般人制止的行为,

其法律效果具有后及性。因此,可以说行政确认是一种事后行为,而行政许可是一种事前行

为。

7.简述行政程序根本原则的容

1)行政原则,是指行政程序必须贯穿精神、表达意志、符合要求。

2)行政法制原则,是指行政程序必须贯穿法治精神,实行依法行政。

3)行政公平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要在程序上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各方,

排除各种可能造成不平等或偏见的因素。

4)行政效率原则,是指为了保证行政行为的高效率,行政程序的各个环节应当有时间上的

限制。

5)行政公开原则,是指对重要的行政行为、与公利和义务直接相关的行政行为,要通过一

定的行政程序让公民了解。

8.简述我国行政诉讼判决的种类

行政案件的判决是指法院跟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作出的实体裁判,分为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

一审法院进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作出六种类型的判决,即维持判决、撤销判决、限期

履行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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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2)具体行政行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判决撤消或者局部撤消,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

体行政行为:①主要证据缺乏的;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③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超

越职权的;⑤滥用职权的

(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履行。

(4)行政处分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5)法院通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确认相应行为合法或者

(6)法院经过实体审查,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从而判定不予支持的判决

二审法院审理上诉行政案件后,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作出维持判决和依法改判两种判决。

9.简述我国的行政立法主体110

国务院是

10.简述行政复议的根本原则

1)合法原则,是行政权行使应遵循的一项根本原则,是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行使行政复

议权当然也要遵循合法原则。

2)公正原则,是一切司法活动的本质要求,行政复议时一种行政司法行为,复议机关解决

行政争议,应当将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与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放在

平等的位置上,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3)公开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与相对人利益相关的行政行为时,要通过一定的程序让

相对人参与和了解。

4)及时原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具体要求。

5)便民原则,是指行政复议要便于行政相对人参加,在复议活动中复议机关和复议人员要

为申请人行使各项权利提供方便。

6)行政复议不利变更制止原则,即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11.简述行政行为的特征

1)附属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因而,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律根据,依

法行政是和法治的根本要求。

2)裁量性

3)单方意志性,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只要是在行政组织法或法律、法规授权围之,就

无须与行政相对人协商,不必征得行政相对人的同意,而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和条件,

自行决定是否作出*种行为。并可以直接实施该行为。

4)效力先定性,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在没有被有权机关宣布撤销或变更之前,对行政主体

和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都具有拘束力,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遵守和服从。

5)强制性,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实施的行为,故以国家强制力作为

其实施保障。

6)无偿性,行政行为以无偿性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

12.简述行政许可法关于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五种类型。

1)一般许可和特别许可

一般许可,指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可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对申请人并无特殊限制

的许可。

特别许可是指除必须符合一般条件外,还对申请人予以特别限制的许可。

2)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

排他性许可,指*个人或组织获得该项许可以后,其他任何人或组织都不能再申请获得的许

可。

非排他性许可是指可以为所有具备法定条件者申请、获得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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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证书许可和附文件许可

独立证书许可,是指单独的许可证便已说明持有人被许可的活动围、方式、时间等、无需其

他文件加以补充说明的行政许可。

附文件许可,是指必须附加文件予以说明被许可的活动围、方式、时间等的行政许可。

4)权利性行政许可和附义务的行政许可

权利性行政许可,是指行政许可获得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来决定是否行使该许可所赋予的

权利和资格的行政许可形式。

附义务的行政许可,是指行政许可获得者必须同时承当一定时期从事该项活动的义务,否则

要承当一定法律责任的行政许可形式。

5)其他分类方法

论述题

1.综述听证程序以及我国现行立法关于听证的规定P215

听证程序,即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分,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

撤消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额等行政处分决定之前,应当事人要求,通过公开举行由有

关各方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方式、方法和制度。

2.试述行政赔偿的特征P235

(一)行政赔偿必须是由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为引起的

(二)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为必须是行使职权的行为

(三)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具有性

(四)损害必须已经发生

(五)赔偿责任由国家承当

3.论行政法根本原则P22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1)行政主体的设立必须合法

2)行政职权的拥有应当合法

3)行政职权的行使应当合法

4)行使行政职权应当承当法律责任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1)行政主体的设立应当合理

2)行政职权的拥有应当合理

4)行政职权的行使必须合理

5)对行政行为的追究和救济应当合理

4.试述行政行为的分类P97

(一)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三)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多方〕行政行为

(四)羁束行政行为与裁量行政行为

(五)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

(六)无附加条件行政行为与有附加条件行政行为

(七)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

(八)行政行为的其他分类

5.试述行政处分的听证程序P171

听证程序,即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分,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

撤消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额等行政处分决定之前,应当事人要求,通过公开举行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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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各方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方式、方法和制度。

案例题

甲与乙乃兄弟,甲18岁,乙16岁。二人*日到舞厅跳舞,甲与*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乙帮

其兄甲打*。派出所对甲、乙每人处以50元的处分。*不服,向县公安局申诉,县公安

局改处各拘留5日,兄弟俩不服。

现问:

〔1〕兄弟俩可否不经上级公安机关复议直接对县公安局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其依据

是什么.

〔2〕如兄弟俩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他们兄弟俩、*、派出所、公安局在诉讼中各处于

什么地位.

〔3〕乙可否委托其兄甲为诉讼代理人.

〔4〕本案如可提起行政诉讼,应否公开审理.

〔5〕如果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对二人的处分,*可否上诉.

〔6〕如果县公安局撤销了派出所对二人的处分,*可否提起行政诉讼.如可以,怎样确

定不氏兄弟俩、*、派出所、公安局的诉讼地位.

答案:

〔1〕氏兄弟可对县公安局的处分决定不经申诉而直接起诉。

〔2〕甲、乙为共同原告,县公安局为被告,*为第三人,派出所不是诉讼参加人。

〔3〕乙不能委托甲为其诉讼代理人。

〔4〕本案如可提起行政诉讼,应公开审理。

〔5〕如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对氏兄弟的处分,*可以上诉。

〔6〕*为原告、县公安局为被告,氏兄弟为第三人,派出所不是本案当事人。

案例:

胡*和*是邻居,两家为房屋间的通道发生争吵,当胡*拉*到村民委员会评理时,*在地上大

喊“打死人了,打死人了。〞之闻声赶来劝开,在的要求下把*搀扶回家。之后,*告到当地

派出所,派出所根据之“听到喊声赶到,见*躺在地上〞的证词,对胡*拘留3天。胡*不服,

申诉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派出所越权处分,决定撤销派出所对胡*的处分。事

隔半月,胡*所在地县公安局认定胡*殴打*致轻微伤害,对胡*作出拘留5天的处分。胡*更

加不服,再次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审理后认为,县公安局对胡*的处分偏重,作

出变更拘留5天为60元的处分。胡*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市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派出所越权处分,决定撤销派出所对胡*的处分是否正确?为什么?

〔2〕派出所对胡*拘留3天的行政处分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3〕市公安局作出撤销对胡*拘留3天的处分决定后,县公安局又作出对胡*拘留5天的行

政处分,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

〔1〕正确。因为派出所无权对胡*拘留3天。

〔2〕派出所对胡*拘留3天的行政处分程序不合法。因为派出所在作出处分决定时,没有遵

循?行政处分法?规定的公正、公开原则和查明事实、说明理由、听取当事人的述申辩等制度。

〔3〕不正确。因为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的理由是派出所越权。县公安局又作出对胡*

拘留5天的行政处分,既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也构成对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决定的不履

行。

案例:

唐河县城关镇常花园西组位于城区边缘,人少地多,因此该组土地出租转让承包费和共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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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租金的收入,按人头进展分配。原告海红系常花园西组人,1991年1月与唐河县棉织厂

职工合坡结婚,同年9月生一女孩芸。两原告的户口均落在常花园西组,户主为海红之父金

玉,并分得责任田。1993年11月常花园西组以“本组已婚妇女及其子女不得承包责任田〞

的规定,强行将两原告的责任田收回。两原告不服,申请唐河县城关镇政府处理。城关镇政

府就此问题于1995年11月20日作出了?关于对常花园村委本村西组海红追要责任田的处理

决定?,即常花园村常委西组应按政府规定分给海红母女俩责任田。但镇政府决定一直未得

以执行,而常花园西组1996年农民负担分户计算表中,户主金玉7人包括俩原告在。两原

告于1996年12月就责任田和村民集体投入的分配事项向唐河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唐河县

法院以其提起的民事诉讼不属民法调整畴,裁定驳回起诉。1998年11月13日两原告以被

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唐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诉称,两原告的户口均在城关镇常花园村委常花园西组。1993年11月该组将其责任田

收回,该组南环路门面楼租赁费以及“唐枣路〞、“蛤蟆坑地〞、“稻田地〞的征地款和其

他土地出租费几年来也为给原告分红。虽被告于1995年作出处理决定确认两原告享有与同

村起他村民同等的权利,但至今未得到落实,属不作为。请求判令被告在一定期限履行法定

职责并赔偿造成的损失3000元。

被告称,1995年被告作出处理决定后,经镇政府、村组做了大量工作,已将两原告的责任

田及应该得到的红利补给。该组南环路门面楼房原告没有参加集资,不能分红。原告认为应

分红的其他事项有遗漏,可到该组查帐,该分红的继续补给。镇政府做了有关工作,不是不

作为,也没有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故请求驳回原告起诉。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海红的丈夫合坡在1998年12月2日从常花西组领取了两原告1997年

应得分红857.14元,但原告仍未分得责任田。

[问题]

〔1〕唐河县城关镇常花园村西组村民会议作出“本组已婚妇女及其子女不得承包责任田〞

的规定是否有效.

〔2〕被告的行为是否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

〔3〕原告在提起的诉讼请求中要求被告赔偿因不履行法定职责遭受的损失,这种赔偿请否

成立.

答案

〔1〕村民委员会规定不具法律效力。

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性自治组织,可以通过村民会议形式就其村委会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

定,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围进展。?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保护未

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组织、城乡基层众性自治,未成

年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中华人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农村划分责

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唐河县城关镇常花园村西组

村民会议作出“本组已婚妇女及其子女不得承包责任田〞的规定显然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当

属无效。

〔2〕被告的行为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

本案中唐河县城关镇政府虽于1995年2月作出了有关处理决定,但历时三年,一直未认真

执行〔未履行督办职能〕,没能实现秩序、公正的行政目的,即该行政行为实质上并未完成,

这种消极的行政行为,属典型的不积极履行的不作为。

〔3〕本案中原告的行政赔偿请求不应支持。

原告在提起的诉讼请求中要求原告赔偿因不履行法定职责遭受的损失3000元。这种赔偿请

求不成立。被告的不作为与原告遭受承当诉讼费的损失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在原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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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提供其他有直接因果关系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应作出不予支持的裁决。

案例:

*区工商局干部任*下班路经集贸市场,从个体摊贩汪*处买了1箱苹果,回到家中发现有几

个苹果是烂的。则返回市场到汪*要求换,汪*以苹果是降价出售为由不给换,两个人吵了

起来。这时,任*向汪*说明自己是工商局干部,如果不给换,以后就别想再在此卖东西,汪

*对任*的话未加理睬,仍然大吵。任*恼怒,上前与汪*撕打起来。汪*用拳猛击任*的头部、

脸部,致使任*腮颊明显青肿,嘴角流血。此事件被闻讯赶来的公安人员制止。事后经医院

诊断,任*属轻微脑震荡。对此事件,区公安局认为,汪*属于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根据?

治安管理处分条例?第19条的规定,作出拘留10天的处分决定,并责令汪*赔偿任*的全部

医药费200元。汪*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查认为,汪*的行为性质属于侵犯

他人人身权利,根据?治案管理处分条例?第22条的规定,仍然处以汪*10天的拘留,赔偿

任*200元的医药费。汪*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对于本案哪个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本案被告是谁.

〔3〕本案有无第三人.如果有是谁.

答案

〔1〕区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和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本案

的问题关键是确定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是否改变了区公安局的具体行政行为。市公安局的复

议决定虽然在处分结果上同区公安局一样,但对汪*行为的性质认定上作了改变,并且在适

用?治安管理处分条例?的条款上不同,因此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且

这一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3条的规定,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本案区公安局

和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被告是复议机关市公安局。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复议机关改变原

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作为被告。本案复议机关市公安局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所以

被告应是市公安局。

〔3〕有第三人,第三人是任*。?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

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任*是治安行为

的被害人,公安机关能否公正地处理汪*的行为,直接涉及到其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人

民法院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也就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因此,任*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

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案例:

1999年10月9日下午,*县花边厂职工邹*倒汽车时,不慎将已停在该地的个体出租车司机

林*的出租汽车刮了一下。为此林*和邹*夫妇发生口角,以致双方夫妇扭扯。在扭扯中,林*

打了邹*妻子一巴掌,致其轻微伤,后被邻居劝解。当晚,邹*召集制锁厂职工尤*及其妹夫*

等人于23时许,闯入林*家,邹*殴打林*及其丈夫。次日凌晨1时许,邹*,*和尤*再

次闯入林*家,捣毁林*局部家具。之后,该三人又闯到林*的胞妹家,捣毁其局部家具。1999

年11月1日,*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以“成

心殴打他人〞为由,对邹*,林*作出行政拘留10天,对尤*,*分别处以治安警告处分。林*

认为公安机关给自己行政拘留10天处分过重,而仅给邹*10天拘留处分和对尤*、*只处以

警告处分过轻,提出申诉。*市公安局维持了原裁决。林*仍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

诉讼。

[问题]

〔1〕本案的诉讼参加人有哪些.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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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被告的治安管理处分的具体行政行为应适用?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何种司法审查标准.

被告的治安管理处分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根据本案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具体作何种判决.

〔4〕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可以依法提起上诉的有谁.

答案

〔1〕本案的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林*;被告:*县公安局;第三人:尤*、*和邹*。因为

林*是按照?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的公民。经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

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县公安局是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邹*、尤*

和*是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2〕对被告的治安管理处分的具体行政行为应适用?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处分显失公正

的司法审查标准。因为在本案中,邹*,尤*,*屡次进展大砸活动,其行为危害严重,而林*

仅仅在扭打中打了邹*妻子一巴掌,被告给予上述处分显然与以上各人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

危害后果不相适应,构成显失公正。

〔3〕根据本案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具体作如下判决:减轻林*的处分,不适用限制人身权的

拘留,而适用或警告;加重邹*、*、尤*的处分。、尤二人也应给予行政拘留。

〔4〕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可以依法提起上诉的有:原告:林*;被告:*县公安局;第

三人:尤*、*和邹*。

案例:

*村民委员会经乡镇府批准砍伐了村边林木200立方米,县林业局发现后加以制止,并认定该

委会未依法向县林业局申请并领取采伐许可证,私自采伐林木,属于行为,故依法对该村委会

给予1万元的行政处分,并责令其补种树木.该村委会不服处分决定,复议机关局部变更

了处分决定,由1万元变更为8千元,仍令其补种树木.该村委会仍不服,决定提起行政诉

讼.。

问:

(1)哪些机关对本案有行政复议管辖权?

(2)谁应是本案的被告?

(3)何地何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4)本案有没有第三人,为什么?

答案

1.县林业局的上一级关市林业局和县政府有行政复议权.

2.县林业局为本案被告.

3.县基层法院有本案管辖权.

本案有第三人,既*村委会.既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它应当是本案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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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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