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大学生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三篇
2021大学生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
合同效力问题,从来都是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在争议处理中的核
心关注点和出发点。《民法典》公布后,有关合同效力的规定从规律
结构、表述内容方面都发生了适度增减、吸收等调整和改变。本文尝
试通过梳理《民法典》有关合同效力的规定,浅谈《民法典》的学习
感受。
一、《民法典》中合同效力的结构调整
《民法典》公布前,有关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主要表达在《合同
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民法总则》没有针对合同效力问题作出规
定,但针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做出了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包括
合同行为,因此《民法总则》有关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也是对合
同效力的原则性规定。除了《民法总则》《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一些单行法律也有在其各自的法律体系下对合同效力有所规定。但总
的来说,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相对分散,规律结构不够紧密,产生的
弊端是难以在头脑中形成对合同效力规定的整体感和严密感。
而《民法典》对于合同效力规定在结构和规律上进行了整合,使
其更为严谨。《民法典》第三编第三章"合同的效力'通过七个条文,分
别对生效时间、需批准合同、无权代理、越权订立、超越经营范围、
免责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进行了一般性规定。并通过第五百零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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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用《民法总则》中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对合同效力做了结构上
的补充,合同效力更易全面把握。
二、《民法典》中的效力边界
效力问题是合同关键,而法定无效情形是效力问题的边界。把握
了法定无效的清楚边界就能更好的理解合同有效的自由之域。下文从
两个角度梳理和商量合同法定无效情形在民法典中的新改变。
首先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原有五种法定合同无效情形出发,
看其内容在《民法典》中具体改变。
(1)《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一方以欺诈、胁
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当然无效
的规定。
针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爱护,《民法典》中有其他相关规定
分别表达,如第一百三十二条中概括规定为"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
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以及第五百
三十四条"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
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负责监督处理'。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借由合同编第五百零八
条指向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编第六章中的相关规定),使得合
同是否违反"公序良俗'对合同效力的推断和影响变得更加重要,表达
了对于社会公共法益爱护的核心。
《民法典》没有对公序良俗做出定义,也没有做列举式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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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值得留意的是,在人民法院2019年11月8日发布的《全国法院民
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也就是《九民纪要》第30条中规定:"以
下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涉及金
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这条规定表达出人
民法院认为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属于公序良俗范围。
如此看,假如合同内容违背有关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
等规定,即使所违背的规定不属于法律或行政法规,也存在法院适用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
效'的规定,认定该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风险。
(2)《民法典》保存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恶意串通,损害
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形的实质内容,调整表述为《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
事法律行为无效。'
(3)《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五十二条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
法目的'情形下合同无效的规定,而将整合了该条实质内容的《民法
总则》中关于通谋虚伪的规定表达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中,
即"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
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也就是先对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进行假装识别,再确认隐藏行为
的效力。
(4)《民法典》保存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违背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在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延续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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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总则》中的相关表述。
再来看《民法典》对法定无效情形的直接规定和明确表述的改变。
《民法典》以第三编第三章合同效力专章规定了七个条文,但仅
在该章第五百零六条将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及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造
成对方财产损失这两种情形的免责条款直接规定为无效。另通过第五
百零八条指引到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章节,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通谋
虚伪、违背强制性规定及违反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情形直
接规定为无效。
除此之外,因考虑到合同效力的冗杂性,对于合同效力未被直接
规定为无效的其他情形,则放到《民法典》总则中有关合同可撤销、
效力待定、部分性效力排除、担保附属性效力推断等相关条款中,或
分散在典型合同等其他章节中另行规定,形成了对合同效力敏捷处理
的缓冲地带,表达了使合同尽可能有效的立法目的。
三、学习感受
从《民法典》有关合同效力规定的行文结构、规律调整、内容增
减、条文表述等详情之处,笔者感受到了相比原有法律对合同无效情
形更为宽泛的规定,《民法典》集中和充分地表达了鼓舞交易、爱护
合同有效的立法宗旨。《民法典》对合同法定无效情形的规定让我们
感受到它向我们清楚传达的合同效力边界的拓宽。
对于我们法律人,法条的详情当然重要,但法律的深意更待持续
探究。《民法典》是通过已经写进条文的内容,向我们传达和揭示它
没法写进条文的现实冗杂性,向我们努力呈如今鼓舞交易基础上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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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冗杂性,提示法律人不能掉以轻心,需在法律规定与现实生活、
交易效率与合同正义中探求各方真意、寻求动态平衡。《民法典》可
作为法律人执业道路的指南针,在将来面对特定情境的具体法律行为
时,都能以客观立场,对合同效力问题综合分析和审慎推断。
假如用一句话概括对《民法典》有关合同效力规定改变的感受,
那就是"边界拓宽,而自由之地更加冗杂。'
2021大学生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一件让我特别兴奋的事情。因为
在这之前就已经了解到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从1954年开始,由于多种
缘由一次次停止、打断,而未取得实际的成果。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放到手,我便迫不及待地打开了
它。让我眼前一亮的是民法典共有7编、84章、1260条,这么多的
条款规定了些什么呢。通过浏览名目,我了解到第一编为总则,它规
定了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法人、非法人以及民事法律行为
时效等。第二编则是物权编,我留意到这一编较之前的民法通则新增
了一些内容,如业主的建筑物区分全部权、将居住权编入用益物权等。
第三编是合同,我了解到合同原来也有多种,在民法典中,我新学到
的有技术合同、保管合同、准合同等,以前对于这些我都知之甚少。
在民法典正式公布以后,高检院、省院、市院及本院都高度重视,
组织我们观看"三人谈讲座'、专家解读等视频,让我对民法有了更加
深刻的认识。比方,继承编增设了遗产管理人制度。随着私人财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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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累、家庭主义的式微以及个人主义抬头,兄弟妹之间的遗产纠纷
日益繁多,撕裂着社会,拖累着法院、检察院等。为此,民法典规定
由遗嘱执行人或继承人推选的人充任遗产管理人,执行遗嘱,安排遗
产。这不仅可以缓解亲人之间的冲突,而且还可以削减法院的负担,
增进社会自治能力。又如,农地三权分置入典。此次民法典物权编在
土地承包经营权一章界定土地经营权的内容,规定了土地经营权的设
立登记规则,其实就是正式承认了土地经营权的物权性。这为农地市
场化和农业规模经营进一步铺平了制度之路。同时,民法典中还新增
了居住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根据合同商定
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
要。另外,继承编还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职责、酬劳和责任,为管理
人依法履职提供了法律根据。除此之外,继承编还扩大了继承人的范
围,规定了无人继承时的处置原则,即收归国有,用于公益,难能珍
贵。民法典的1260条条款,基本把每个人的社会生活都囊括了进去,
从一家人的供用电、水、气、热力等到物业服务再到婚姻家庭关系到
继承及侵权和隐私,从一个人出生到一个人死亡,从一个家庭诞生到
全部家庭的社会关系,民法典都全方位的爱护了人民民事权利。我也
最终理解了为什么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在专家解读中,我还学习到了民法典的编纂历程、重大意义、总
体要求和基本原则,让我对民法典诞生的历史背景有了一个了解,也
更加深刻的让我感受到民法典的来之不易及民法典是汇聚了几代人
社会生活规则的共识。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社会主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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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表达,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的重大举措,也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
质量进展的客观要求,更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
益的必定要求。民法典就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表达时代特点、反映
人民意愿的民法典。通过对民法典背景的了解,让我感到更加的震撼。
作为检察院最基层的一名干警,仔细学习民法典,将增加我的学
问储备,提升我的业务能力,在工作中多方位的解决问题。同时,我
还要宣扬让更多的人了解民法典,让人们了解这部属于人民的法典,
使其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爱护自己的利益。
2021大学生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过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
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典被称为"
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这是因为该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
《民法典》实施后,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
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
被替代。
1、民法是对人们真实生活中行为的规范,是日常生活中的基本
法。民法即私法,是关于个人或私人的法。如隐私权和信息权,民法
就是关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公民或法人等的财产和人身关系方面的法
律规范。
从市场经济的概念方面可以看出,民法具有私法的特征:民法是
以"私'字为核心的私权经济,这个特点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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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基本主体是私人(指有独立利益和人格的一切主体),其进展动
力是私心;而且追求的目标也是私利。因此,可以说民法又是权利法
和平等法。即对任何一个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都要平等地爱护。
假如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爱护私权利,几
乎全部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
都能在民法典中到根据。
2、民法通过强调人性,追求真、善、美,实现社会文明程度的
提高。如被称为"帝王规则'的老实信誉原则,它要求民事活动要以依
此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否则,就在承当民事责任。
英国法学家梅因曾说:"一个民族,假如民法规范健全,说明它
的文明程度高;假如刑法健全,说明它的社会文明程度低。'《民法典》
的出台,说明了我国社会将进入一个文明进步的新时代。
3、《民法典》内容决定了民事权利和义务以及民事行为和责任问
题,需要与民法意识、民法观念的培育和普及有关。
民法典是一部表达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美好、
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爱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亮中国特
、实践特、时代特的民法典。民法典中涉及的婚姻、继承和收
养问题,涉及的财产方面的物权以及债权方面的合同问题以及侵权责
任问题,都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四要素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
就要求人们不仅要有权利意识,还要有义务意识;不仅要有行为的合
法性意识,还要有责任意识。假如一个人没有民法观念,那么,他的
人格观念、权利观念、利益观念、自由观念以及责任观念就不行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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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假如一个政府没有民法观念,就可能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
更难说是一个法治的政府。
因此,民法意识的培育既是全民的自觉行为,也是政府责任。
4、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
重要内容。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许多规定同有关
国家机关的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直接关联,特殊是涉及公民和法人的
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民法典的实施,会很好地表达国家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
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快速进展的新时代,随着我国
社会主要矛盾的改变,随着经济进展和国民财宝的不断积累,随着信
息化和大数据的时代的到来,人民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
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添,期望对权利的爱护更加充分,更加
有效。
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以及司法工作人员,要了解民法典
的规范,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和责任的要求。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
典有效实施为重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
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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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17 00:49: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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