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以及行政复议法的重点归纳

更新时间:2024-11-15 09:29:49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6日发
(作者:维稳承诺书)

行政诉讼裁判类型(表-80)

裁判类型

被告

胜诉

维持

驳回

撤销

履行

基本含义

是被告胜诉的主判决

是被告胜诉的变种判决

原告诉作为胜诉的主判决

原告诉不作为胜诉的主判决

适用条件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正确无误

①诉不作为不成立②诉不合理行为③行为合法的依

据改变

已经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被告必须履行职责且履行仍有现实意义

适用于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情况

①行为不宜撤销②不宜责令履行③行为本身不成立

或无效

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

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错误

遗漏了必须参加的当事人或漏判了必须判决的诉讼

请求

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

原审裁判完全正确

一审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错误,二审又维持的

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裁判结果的

原审裁判错误的其它情形

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裁定可以上诉

回避决定、、拘留决定可申请复议;但均不得上

变更原告诉处罚不公胜诉的主判决

确认是原告胜诉的变种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类型参照一审

重审须另组合议庭

对重审案件的裁判可以上诉

裁定继续执行原审裁判

指令一审法院受理审理

维持原判

依法改判

发回重审

改判或发回

裁定执行原判

指令受理审理

发回重审

改判或发回

行政诉讼裁定

发回做出生效判决的法院重审

都必须先裁定撤销生效裁判

针对程序问题

针对特别事项

行政诉讼决定

几种裁判类型的特殊适用(表-81)

撤销判决

的特殊适用

撤销判决与

复议决定

变更判决

的特殊适用

如撤销将给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造成一般损失,则撤销的同时可以:①判决被告重作具体

行政行为②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③向被告和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④发现违法犯罪

的建议有权机关处理

①复议决定维持原行为的,法院判决撤销原行为则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②复议决定改变原行为错误的,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时应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决定

①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加害人与被害人同时起诉的情况除外

②对行政程序中未处罚的人,法院不得在诉讼程序中直接判决处罚

确认判决如撤销判决将给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不能判决撤销而应:①作出确认判决

的特殊适用

二审发回重

审的条

再审发回重

审的条

②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③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赔偿

①如一审遗漏必须参加的当事人或漏判必须判决的诉讼请求,则必须发回重审

②如一审遗漏的是赔偿请求,则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就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③如二审当事人新提赔偿请求,则也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

条件为“三未两漏”:①应回避而未回避的②应开庭未开庭的③当事人应出席未经合法

传唤而缺席判决的④遗漏必须参加诉讼当事人的⑤漏判有关诉讼请求的

行政复议决定类型(表-82)

决定类型

维持决定

履行决定

撤销决定

变更决定

确认决定

责令重做

主要内容

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

决定被申请人限期履行

解除原行为法律效力

做出新的权利义务安排

确认原行为违法或无效

撤销和确认的后续决定

就不予赔偿决定或赔偿数额起诉

的,复议机关可做共同被告

依申请审查:仅针对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限

30日内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在7日内转送有权

行政机关,有权机关应在60日内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

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职权;

行为明显不当。

适用条件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

容适当

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赔偿决定

审查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文依职权审查:参照依申请审理,但审查范围不限

附带审查的决定件并加以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于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而接受转送的有权机

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关不限于行政机关,且无审查期限

对行政诉讼裁判的执行(表-83)

诗曰:工海税二安,拥有强执权;海外国金国,垂直并不多。

执行机关

执行依据

(一般为一审)法院;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工海税二安,县级政府)

判决书、裁定书、赔偿书、赔偿调解书

对行政机关::①直接划拨款项②对机关加处③对主要负责人或责任人处以罚

执行措施款④向被告上一级机关或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⑤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对公民法人其它组织:被告有强制执行权的可以自我执行,无权的申请法院执行

申请执行期限公民为2年

具体行政行为在诉讼中的执行(表-84)

情况原则例外

①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②原告申请停止执行,

行政机关有强制权原则上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法院裁定停止执行的③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

行政机关无强制权

原则上法院不得代为强制执如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

行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损失的,法院可以先予执行

具体行政行为在诉讼外的执行(非诉执行)(表-85)

申请条件申请期限申请范围执行管辖审查期限

法院在受理之日起30

日内组成合议庭裁定

义务人既不起诉,义务人起诉期限限制人身自由之申请人所在地或不动产

也不履行届满后180日内外的行为所在地(基层)法院

注意:行政裁决案件所确定的权利人,可在行政机关申请期限届满后的90日内,申请

法院执行。


本文发布于:2022-08-16 19:55: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7671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行为法律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