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从资资格考试《国际私法》每日一练(第58套)

更新时间:2024-11-08 22:52:20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6日发
(作者:爱上她商城)

2020年从资资格考试《国际私法》每日一练

考试须知:

1、考试时间:180分钟。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规左的位宜填写您的答案。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5、答案与解析在最后。

姓名:_____________

考号:_____________

得分评卷人

一、单选题(共70题)

1.甲国游客艾米丽在北京旅游时因过失导致老人林某受重伤。现林某在北京以艾米丽为被

告提起侵权之诉。关于该侵权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因侵权行为发生在中国,应直接适用中国法

B.如当事人在开庭前协议选择适用乙国法,应予支持

C.当事人如选择乙国法,应由法院査明乙国法的内容

D.应在中国法与甲国法中选择适用更有利于林某的法律

2.中国人付力与华侨王徳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数年后付力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

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付力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

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双方在左居国结婚,不应受理

B.因付力已左居国外,不应受理

C.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D.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而协议

3.中国人江天的原始住所在甲国,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现江天去世且未留遗嘱,在中

国留有房产和大量银行存款。乙国关于法定继承的冲突规范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本

国法。现江天的丙国籍儿子和女儿为继承其在华的存款发生争议诉至中国某法院。依照我国

第1贞

《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本案法律适用的哪个判断是正确的?

A.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乙国的冲突规范规龙法宦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

B.应适用甲国法律,因为江天的原始住所在甲国

C.应适用丙国法律,因为江天的儿子和女儿都具有丙国国籍

D.应适用乙国法律,因为江天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4.经常居所在天津的德国公民托马斯家中失窃丢画,该画后被中国公民李伟在韩国艺术品市场

购得,得知李伟将画带回中国并委托拍卖公司在天津拍卖,现托马斯欲通过诉讼要回该画作,以

下说法正确的是:(2018年仿真模拟题,单选)

A.托马斯的诉讼行为能力应适用徳国法来判断

B.该案件的准据法应当在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徳国法、中国法以及韩国法中进行选择

C.当双方当事人不能就准据法的选择达成一致时应适用韩国法的法律规龙

D.当双方当事人不能就准据法的选择达成一致时应适用法院地法中国法的规左

5.中国人李扬1993年赴美国留学,毕业后在美国定居并工作,在美国有房产、现金、股票等。

2013年6月,居住在中国的李扬之父李天宁向中国某法院起诉,指控李扬自2011年4月就未向

其支付赡养费。依我国《法律适用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没有关于赡养法律适用的规立

B.如美国法对李天宁有利,法院应适用美国法

C.法院应适用中国法,因为李天宁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国

D.如美国法对李扬有利,法院应适用美国法

&关于内地与香港民商事案件判决的认可与执行,根据内地与香港的相关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2010年卷一37题,单选)

A.申请人向内地和香港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均应提交iiE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B.当事人通过协议选择内地或香港法院管辖的,经选择的法院作出的判决均可获得认可与

执行

C.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无效,其中选择管辖法院的条款亦无效

D.当事人对认可和执行与否的裁泄不服的,在内地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在香港可依其

法律规定提出上诉

7.杨三才、李建、刘强、左贺是大学同学,毕业以后他们分别去了中国驻外公司、中国驻外使馆

工作和出国留学,现就各位经常居所地的确认,依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属于经常居所地

第1贞

的情况?()

A.刘强在法国求学毕业后到了工作,在巴黎居住1年以上

B.李建赴美国就医1年以上

C.杨三才受雇于中国某建筑公司,被派往非洲某国1年以上

D.左贺赴中国驻新西兰使馆工作1年以上

&Alfred公司因与中国某公司的纠纷被诉至中国某法院,经査该公司所有人为法国人让埃,该公司

的注册地为英国,而其主营业地设在香港地区。有关案件在中国某法院涉诉。依中国法律规定,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公司的国籍为公司所有人的国籍

公司拥有法国与英国双重国籍

公司的股东权利义务适用中国内地法

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可适用香港地区法或英国法

9.加拿大人维克多和中国人马丽丽2008在法国巴黎结婚,2010年因工作关系来到中国杭州。后

因感情不合向杭州某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判断维克多和马丽丽婚姻关系是否有

效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应适用“婚姻缔结地”的法国法。这里的法国法是指下列哪项?

A.冲突法

B.程序法

C.实体法

D.冲突法和实体法

10.普拉克是外国公民,在一起由中国法院审理的涉外侵权案件中为原告。普拉克请求使用其本

国语言进行诉讼。关于中国法院对该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尊重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其本国的语•言进行案件的审理

B.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告知由其自行解决翻译问题

C.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以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在其要求并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应为

其提供翻译

D.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可为其提供免费翻译

第1贞

11.依照我国《法律适用法》,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应当依照下列哪一判断确

定?

A.法院地法

B.原告经常居所地法

C.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

D.冲突规范确立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12.痹纳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88年死亡。龜纳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

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依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塞纳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

规范规定又应适用塞纳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

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13.中国甲公司与久居德国的法国人玛丽签订了一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适用英国法。因双方

争议得不到解决,甲公司诉诸中国某法院,依中国法,该争议已过时效,而依英国法则未过时效。

依相关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玛丽的行为能力适用法国法

B.本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依中国法判断该案时效已过

C.合同适用何法律应当由法院来决立,而不能由当事人来选择

D.如该合同适用英国法律,则不应包括英国的法律适用法

14.西班牙阿奎西公司和法国莫代尔公司各出资50%在意大利根据意大利法登记设立了阿代尔

公司生产经营皮革制品,阿代尔公司章程中明确其主营业地设立在法国巴黎。2013年4月,中

国海涛公司就其与阿代尔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向中国某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此案后,在认定阿

代尔公司民事行为能力及股东权利义务问题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

A.只能适用意大利法,因为意大利为该公司的登记设立地

B.只能适用法国法,因为法国为该公司的主营业地

第1贞

C.法院有权选择适用西班牙法或法国法

D.法院有权选择适用意大利法或法国法

15.2012年2月,中国内蒙古金克公司与英国某公司签订合同出口一批羊绒制品,合同履行过程

中双方因货物质量以及款项支付等问题发生纠纷,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该买卖合同纠纷提交

英国伦敦商会仲裁院仲裁。经审理,仲裁庭裁决中国内蒙古金克公司败诉,要求支付违约赔偿金

5・32万英镑,中国金克公司据不履行仲裁裁决。2014年3月,英国公司试图通过中国法院执行

该仲裁裁决。已知中国和英国都是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请判断下

列哪项是正确的?

A.英国公司可以向中国金克公司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岀承认并执行仲裁裁

决的申请

B.人民法院可依"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这一理由撤销该仲裁裁决

C.如有权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裁宦承认该仲裁裁决的,如无特殊情况,应在裁泄6个月内执

行完毕

D.如有权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裁左承认该仲裁裁决,在作岀裁定前必须报上一级人民法院

审查

16.中国豫达公司向甲国来科公司出售一批成套设备,该设备将安装在乙国。合同约定有关的纠

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后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来科公司在中国法院

起诉豫达公司。根据《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

规定》,关于我国法院在该案中应推定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法,因豫达公司为设备供应方

B.甲国法,因来科公司为该批设备的买方

C.乙国法,因乙国为该批设备的安装地

D.《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因该通则确左的规则具有更广泛的国际性

17.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义务的

特定实体法,下列哪项属于准据法的特点?(

A.准据法必须是通过程序规范指引的法律

B.准据法是可以具体确龙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

C.准据法是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围的冲突规范

D.准拯法是在处理涉外民事争议时适用的实体法和程序法

18.张某居住在深圳,2008年3月被深圳某公司劳务派遣到马来西亚工作,2010年6月回深圳,

第1贞

转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其间每周一到周五在香港上班,周五晚上回深圳与家人团聚。2012年1

月,张某离职到北京治病,2013年6月回深圳,现居该地。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不考虑该法生效日期的因素)和司法解释,关于张某经常居所地的认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

确的7(2013年卷一37题,单选)

A.2010年5月,在马来西亚

B.2011年12月,在香港

C.2013年4月,在北京

D.2008年3月至今,一直在深圳

19.甲国公民阿什拉被乙国沙特尔公司雇佣,沙特尔公司主营业地在丙国,阿什拉工作内容为

巡回于中国、韩国、日本、中国的港澳台地区等进行产品的售后服务,后阿什拉因与沙特尔公

司的劳动合同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关于该纠纷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本案在中国审理,应适用中国法

B.因阿什拉是甲国人,应适用甲国法

C.因沙特尔公司是乙国公司,应适用乙国法

D.因沙特尔公司的主营业地在丙国,应适用丙国法

20.英国艺术家布朗在中国采风期间失踪,其妻中国人张彩云向中国某法院申请宣告布朗失

踪,经査布朗受雇于一法国艺术品公司,布朗在法国和加拿大各有一处房产,他的工作则主要

在法国,因此经常住在法国。关于布朗宣告失踪的法律适用,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适用法国法律,因为布朗在法国有经常居所

B.适用加拿大法律,因为他的父母主要在加拿大居住

C.依英国法律,因为布朗具有英国国籍

D.依中国法律,因为布朗是在中国失踪的

21.新加坡某民用航空公司的一架客机飞往印度尼西亚的途中,因机上物体坠落使在公海上捕鱼

的越南漁船受损。后该渔船开往中国港口修理,并就该飞机造成的损害赔偿诉诸我国法院。对于

该案,依我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

A.新加坡法律

B.印度尼西亚法律

C.越南法律

第1贞

D.中国法律

22.在甲国登记的法人H,其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在乙国,其经常居所地在丙国。依我国《涉

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H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应适用何国法律?(

A.可以适用丙国法律,因为其经常居所地在丙国

B.只能适用甲国法律,因为甲国为H公司的登记地

C.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乙国是荘在乙国章程规定的住所地

D.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国为法院地

23.甲国人乔治与中国人王梅结婚,两人又与另一中国人陈某在北京组建了一经营与甲国贸易的

公司,后因公司所购办公用房争议(乔治称双方有过协议适用甲国法律)及与甲国公司的贸易合

同争议,陈某将乔治诉诸中国某法院。后乔治与王梅的婚姻也亮起了红灯,并因孩子的抚养权争

议诉诸中国某法院,乔治称其与王梅同意离婚适用甲国法律。依中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

A.公司所购办公用房应适用英协议选择的甲国法律

B.乔治与王梅离婚应适用两人同意适用的甲国法律

C.与甲国公司的贸易合同选择的法律必须-与该民事关系有实际联系

D.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可以协议变更贸易合同选择适用的法律

24.中国和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缔约国。现甲国某申请人向中国法院申

请承认和执行在甲国作出的一项仲裁裁决。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39题。

单选)

A.我国应对该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适用公约,因为该申请人具有公约缔约国国籍

B.有关中国投资者与甲国政府间投资争端的仲裁裁决不适用公约

C.中国有义务承认公约缔约国所有仲裁裁决的效力

D.被执行人为中国法人的,应由该法人营业所所在地法院管辖

25.甲国人艾伯特与中国人杨采珍相识并相爱,艾伯特去世后未留遗嘱,杨采珍要求继承艾伯特

的遗产,艾伯特去世时在甲国留有房产,在中国和甲国的银行有存款。涉及艾伯特的继承案诉诸

中国某法院。依中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杨采珍与艾伯特是否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左性问题

B.杨采珍与艾伯特是否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先决问题

C.艾伯特在甲国房产的继承适用法院地法

第1贞

D.杨采珍与艾伯特是否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应依艾伯特的最后居所地法律

26.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同时涉及其他方面的法律适用,综合涉及意思自治原则。根据我国

有关法律的规定,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个领域采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A.合同

B.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

C.不动产物权

D.诉讼离婚

27.我国某法院审理了涉外诉讼案件,需要从甲围调取某些证据。甲国是《关于从国外调取

民事或商事证据公约》的缔约国。依该公约,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中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可依上述公约请求甲国法院调取所需的证据

B.调取证据的请求可以书而或口头提出

C.应通过我国外交部转交甲国的中央机关转交调取证据的请求书

D.中国驻甲国的领事代表在英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可以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向中国

籍当事人取证

2&某外国公民阮某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张某。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38题,单选)

A.阮某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B.受阮某委托,某该国驻华使馆官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并在诉讼中享有外

交特权和豁免权

C.阮某和张某可用明示方式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D.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的,如张某向外国法院起诉,阮某向中国法院起

诉,中国法院不能受理

29.甲国公民大卫被乙国某公司雇佣,该公司主营业地在丙国,大卫工作内容为巡回于东亚地区

进行产品售后服务,后双方因劳动合同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关于该纠纷应适用的法

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38题。单选)

A.中国法

B.甲国法

第1贞

C.乙国法

D.丙国法

30.—对夫妇,夫为泰国人,妻为英国人。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

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

的继承权利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什么?

A.二级识别

B.识别

C.法律适用

D.先决问题

31.“承风”号是中国货轮,“哈里”号是甲国货轮,两船在乙国领海发生碰撞。“承风”号

返回中国后,“哈里”号所有人在中国某海事法院对“承风”号所属公司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

诉。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均依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依中国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承风”号与“哈里”号相撞的损害赔偿应适用双方选择的法律

B.本案应适用法院地法律,即中国法律

C.两轮相碰赔偿之诉适用的乙国法律应由法院查明

D.应由当事人负责i正明乙国法律,在其无法证明时,才由法院依职权查明

32.关于外国法律的査明,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表述

是正确的?()

A.当事人对査明的外国法律有异议的,应当协商解决

B.无法通过法律专家提供的方式获得外国法律的,法院可认左为不能查明

C.在仲裁时需要适用外国法,应由法院协助査明,仲裁机构无权查明

D.不能査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左的,适用中国法律

33.我国“协航”号轮与甲国“瑟皇”号轮在乙国领海发生碰撞。“协航”号轮返回中国后,

“瑟皇”号轮的所有人在我国法院对“协航”号轮所属的船公司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在庭

审过程中,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根据这一事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

A.因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故应由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法院无

第1贞

须査明

B.法院应依职权査明乙国法律,双方当事人无须证明

C.法院应依职权査明乙国法律,也可要求当事人证明乙国法律的内容

D.应由双方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在苴无法证明时,才由法院依职权查明

34.巴拿马籍货轮“安达号”承运一批运往中国的货物,中途停靠韩国。“安达号”在韩国停

靠卸载同船装运的其他货物时与利比里亚籍“百利号”相碰。“安达号”受损但能继续航行,

并得知“百利号”最后的目的港也是中国港口。“安达号”继续航行至中国港口卸货并在中国

某海事法院起诉“百利号”,要求其赔偿碰撞损失。依照我国法律,该法院处理该争议应适用

下列哪一国法律?

A.中国法律,因为本案两船国籍不同,应适用法院地法处理争议

B.巴拿马法律,因为它是本案原告船舶的国籍国

C.利比里亚法律,因为它是本案被告船舶的国籍国

D.韩国法律,因为韩国是侵权行为地

35.中国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签订商事合同,并通过约定如发生纠纷由香港法院

管辖。后因履约纠纷,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香港法院并胜诉。判决生效后,甲公司申请人民法

院认可和执行该判决。关于该判决在内地的认可与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符合"书而”管辖协议的要求,故该判决不应被认可与执行

B.如乙公司的住所地与财产所在地分处两个中级人民法院的辖区,甲公司不得同时向这两

个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C.如乙公司在内地与香港均有财产,甲公司不得同时向两地法院提岀申请

D.如甲公司的申请被人民法院裁立驳回,它可直接向最髙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36.中国某公司与甲国Rerp公司因一宗投资项目产生争议,Rerp公司向甲国法院起诉中国某公

司并获得胜诉判决。中国某公司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Rerp公司以该案件已

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

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公司的主张构成对中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

B.中国法院对中国某公司的起诉没有管辖权

C.中国法院可以受理中国某公司的起诉

第1贞

D.中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

37.中东某公司与其招聘的中国籍人杨光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规定有关劳动争议应适用中

东某国法律。依中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用工的公司为中东某公司,因此,该劳动合同应适用中东某国法律

B.应在中东某国法和中国法中选择适用对杨光最有利的法律

C.因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应直接适用中国的强制性规定

D.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左排除中国法的适用

38.李某在内地某法院取得一项涉及王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王某的主要财产在

澳门,在内地也有少就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

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有权同时向内地与澳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李某向澳门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王某的

财产

C.如澳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它不能仅执行该判决中的部分请求

D.该判决的执行应适用内地法律

39.定居法国的加拿大艺术家査尔斯来华旅游时与中国艺术家莫西言相爱,莫西言久居新疆。

关于两者的结婚,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可以无限制地选择结婚的所有事项适用的法律

B.结婚的条件应同时适用中国法与法国法

C.结婚的手续应适用中国法和加拿大法

D.两人的婚龄适用中国法

40.中国甲公司将其旗下的东方号货轮光船租赁给韩国乙公司,为便于使用,东方号的登记国

由中国变更为巴拿马。现东方号与另一艘巴拿马籍货轮在某海域相撞,并被诉至中国某海事法

院。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37题,单选)

A.两船碰撞的损害赔偿应适用中国法

B.如两船在公海碰撞,损害赔偿应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C.如两船在中国领海碰撞,损害赔偿应适用中国法

D.如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在租赁期间将东方号抵押给韩国丙公司,该抵押权应适用中国

第1贞

41.中国某法院审理一起涉外民事纠纷,希要向作为被告的外国某公司进行送达。根据《关于

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

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39题,单选)

A.应首先按照海牙《送达公约》规左的方式进行送达

B.不得对彼告采用邮寄送达方式

C.可通过中国驻被告所在国使领馆向被告进行送达

D.可通过方式向被告送达

42.2014年1月,定居于香港地区的韩国演员金一贤向我国内地某法院起诉,指控内地某商业

网站侵犯了其肖像权,法院识别本案为网络侵害人格权纠纷。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

用法》,法院在认定本案时效问题时应适用哪国法?

A.香港地区的法律

B.韩国法

C.中国内地的法律

D.重叠适用中国香港地区和内地的法律

43.中国重阳公司与法国施耐尔公司订立了向中国进口货物的买卖合同,并订有在中国国际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条款。在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施耐尔公司在法

国向某法国法院提起以重阳公司为被告的诉讼。对此重阳公司提出了异议。关于此案,下列哪一

选项是正确的?()

A.施耐尔公司有权选择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争议或通过仲裁解决争议

B.法国法院应终止诉讼程序,因为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法院管辖权的效力

C.法院管辖具有优于仲裁的效力

D.重阳公司在法国法院提出管辖的异议即表明其默示接受了法国法院的管辖

44.中国籍货轮“远航”号轮与甲国籍船“沙丽”号轮在乙国领海发生碰撞。“远航”号轮返

回中国后,“沙丽”号所有人在我国法院对“远航”号轮所属的船公司提起侵权损害赔

偿之诉。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根据这一事实,下列哪一

选项是正确的?()

A.应由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法院无须查明

B.法院应依职权査明乙国法律,双方当事人无须证明

第1贞

C.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也可要求当事人证明乙国法律的内容

D.由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在其无法证明时,才由法院依职权查明

45•—载货轮船从中国上海港出发,驶往美国。船经印度洋海域时货轮起火,大火蔓延至机

舱,船长为了船货安全,命令往舱中浇水灭火。火扑灭后,经检査,主机受损,船舶无法继续

航行,于是船长命令驶入印度某避难港进行修理,待船整修好后,继续驶往美国目的港,并在

目的港进行理算。根据我国《海商法》,若有关共同海损理算的争端诉至我国法院,我国法院

应适用哪国法律?

A.中国法

B.印度法

C.美国法

D.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

46.关于涉外继承,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有关外国人继承在华遗产的争议,可由主要继承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B.有关华侨在中国境内的遗产继承纠纷,其遗产所在地的任何一个中国法院均可行使管辖

C.有关外国人继承在华遗产的案件,中国法院可能适用外国的实体法律裁判

D.中国公民继承外国人在华的遗产,应一律适用中国法律

47.侨居甲国的中国公民田原在乙国旅行时身亡,未留有遗嘱。其生前在丙国某银行寄存有价

值100万美元的股票、珠宝,在中国遗留有价值700万人民币的房产。田原在中国的父母要求继

承这批股票和珠宝。我国与甲乙丙三国均无有关遗产继承的特别协议。依我国法律,前述股票

和珠宝的继承应适用哪国法律?

A.中国法

B.甲国法

C.乙国法

D.丙国法

48.外国公民张女士与旅居该国的华侨王先生结婚,后因感情疏离,张女士向该国法院起诉离婚

并获得对其有利的判决,包括解除夫妻关系,以及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内容。该外国与中

国之间没有司法协助协定。张女士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该离婚判决,王先生随后在同一中国法院

第1贞

起诉与张女士离婚。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中国法院应依《最髙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建》

决泄是否承认该判决中解除夫妻身份关系的内容

B.中国法院应依前项司法解释决左是否执行该判决中解除夫妻身份关系之外的内容

C.若张女士的申请被驳回,她就无权再提岀承认该判决的申请,但可另行向中国法院起诉离

D.中国法院不应受理王先生的离婚起诉

49.中国达维公司因与在美国设立的丽贝卡公司的争议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依

2006年《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则》的规定,对于该外国公司不在中国境

内的情况,可采用下列哪种送达方式或留置送达?()

A.可向丽贝卡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分支机构送达

B.可向丽贝卡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代表机构送达

C.如丽贝卡公司的法左代表人位于中国境内时,法院可向英送达

D.可向丽贝卡公司在中国的任何业务代办人送达

50•中国甲公司将一批货物交中远公司的“天禧”号从中国连云港运往英国赫尔港。该船在去英

国途中于挪威海域失事,所运货物被打捞至挪威海岸,根据挪威的法律,在船舶失事的情况下,

船长有权出卖所运货物、并把所有权有效地转让给一个善意的买主,于是“天禧”号船长通过公

开拍卖,把所载货物卖给了善意买主中国丙公司。后当收货人英国乙公司在赫尔港持提单提取货

物时,“天禧”号船长告知其货物已经转卖并将拍卖货款支付给英国乙公司。但英国乙公司认为

按照目的港英国法律,船长是无权转让失事船舶所载货物的。2014年5月,英国乙公司在中国某

法院起

A.若原被告合意选择中国法,法院应适用中国法解决货物所有权纠纷

B.若原被告合意选择中国法,法院也不能适用中国法,因为物权纠纷不适用意思自治原则

C.若原被告没有法律选择的合意,法院应适用挪威法解决本案货物所有权纠纷,法院应当主

动查明挪威法

D.若原被告没有法律选择的合意,法院应适用英国法解决本案货物所有权纠纷,法院有权

要求当事人査明并提供英国法

51.2012年6月,中国人李文山在北京与其加拿大朋友歇洛克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委托歇洛克帮

忙在美国物一套房子并处理购买、过户等具体事宜。2014^5月,因该代理事项各方当事人产

生纠纷诉至我国法院,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若当事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法院在本案

所涉的法律适用问题上,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第1贞

A.法院在认左李文山和歇洛克代理关系是否成立时应适用加拿大法律

B.法院在认左李文山和歇洛克代理协议是否有效时应适用美国法律

C.法院在审理歇洛克代理购买房屋所涉相关问题时应适用美国法律

D.法院在审理歇洛克代理购买房屋所涉相关问题时应适用中国法律

52.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

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娴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

A.单边冲突规范

B.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C.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D.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53.当事人欲将某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中国法律,下列哪

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年卷一39题,单选)

A.该判决应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该判决应是外国法院作岀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C.承认和执行该判决的请求须由该外国法院向中国法院提岀,不能由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

D.如该判决违反中国的公共利益,中国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

54.福建人李向荣与来自台湾地区的宋安因贸易贸易问题发生争议,李向荣诉诸福建某法院,

相关文书需要向台湾地区送达并确定法律适用,依相关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宋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与李向荣有所不同

B.确立应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受案的法院不应予以适用

C.如宋安在大陆,民事诉讼文书可以直接送达

D.如宋安在台湾地区地址明确,可以邮寄送达,但必须在送达回证上签收

55.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司法解释,关于外国法律的査明问题,下列哪一表述

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36题,单选)

第1贞

A.行政机关无査明外国法律的义务

B.查明过程中,法院应当听取各方当事人对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的

意见

C.无法通过中外法律专家提供的方式获得外国法律的,法院应认定为不能査明

D.不能査明的,应视为相关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

56.死亡时住所地在法国的瑞士人吉尔德,2011年死在法国,生前曾立遗嘱:其全部财产(绝

大部分为位于英国的动产)由其养子纳西继承。但依瑞士法规定:死者的亲生子享有合法继承

90%的应继份。为此,死者亲生子奥尔西向英国法院起诉,根据瑞士法对遗产主张权利。而依英

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依法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

人本国法。英国法院最终适用了瑞士继承法。英国法院确定准据法的过程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A.直接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完全反致

57.2011年5月,英国马蒂厄公司与中国上海汉沽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英国马蒂厄公

司的员工拉得到中国上海汉沽公司工作,约定的劳务派遣期间为5年。2013年6月,拉得突发

疾病在中国去世,留有存款、股票若干,但未留遗嘱。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及相关司法解

释,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我国法院在审理英国马蒂厄公司与中国上海公司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时应适用中国法

B.我国法院在审理英国马蒂厄公司与中国上海公司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时应适用英国法

C.我国法院在审理拉得遗产法左继承纠纷时应适用中国法

D.我国法院在审理拉得遗产法左继承纠纷时应适用英国法

5&经常居所同在上海的越南公民阮某与中国公民李某结伴乘新加坡籍客轮从新加坡到印度游

玩。客轮在公海遇风暴沉没,两人失踪。现两人亲属在上海某法院起诉,请求宣告两人

失踪。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35题,单选)

A.宣告两人失踪,均应适用中国法

B.宣告阮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越南法

C.宣告李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新加坡法

D.宣告阮某与李某失踪,应分别适用越南法与中国法

第1贞

59.法律规避是指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为了实现利己的目的,故意制造或改变构成法院地

国冲突规范连结点的具体事实,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准据法而使对其有利的法律得以适

用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法律规避的哪个判断是正确的?

A.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涉外民事关系的连结点,规避外国法的强制性规左,我国法院应认泄

该行为属于法律规避

B.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涉外民事关系的连结点,规避我国法律的任何规泄,我国法院都应认

定该行为属于法律规避

C.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涉外民事关系的连结点,规避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左,我国法院应认

定该行为属于法律规避

D.我国法院无权用法律规避为由排除国际条约的适用

60.下列法律关系中,哪项不属于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A.中国男子李大维与韩国女子金秀贤的婚姻关系

B.中国广大公司与希腊菲拉格远洋运输公司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

C.中国人黄亮继承英父亲位于新西兰房产的纠纷

D.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向希腊政府提供贷款而产生的法律关系

61.香港荣昌公司与广东多福公司签订一贸易合同,并通过约定如发生纠纷由香港法院

管辖。后因履约纠纷,荣昌公司将多福公司诉至香港法院并胜诉。判决生效后,荣昌公司申请内

地某中级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该判决o如依据2019年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

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关于该判决在内地的认可与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

A.是法律认可的"书面”管辖协议

B.如荣昌公司向内地两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岀判决的认可与执行申请的,由财产所在地法

院管辖

C.如多福公司在内地与香港均有财产,荣昌公司只能向一地法院提出申请

D.多福公司在判决全部获得认可和执行后,又就同一争议提起了诉讼,可予受理

62.在中国法院审理的某票据纠纷中,与该票据相关的法律行为发生在中国,该票据付款人为甲

国某州居民里斯。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

的?(2010年卷一38题,单选)

A.应适用与该票据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B.应适用里斯住所地的法律

第1贞

C.如依据中国法里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则应认立苴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D.如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准据法无法查明,则应驳回起诉

63.甲国某公司与中国某公司的贸易合同中约定在中国仲裁。双方没有选择该仲裁协议适用的法

律的,也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地,依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没有约左仲裁协议适用法律的,应认左该仲裁协议无效

B.应当适用中国法律认立该仲裁协议的效力

C.该仲裁协议无效

D.可以适用中国法律认泄该仲裁协议的效力

64.泰国一航空公司所有的一架波音727客机(在泰国登记),飞行于泰国和新加坡之间。因该航

空公司欠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债务到期无力清偿,2010年12月将这架飞机抵押给中国东方航空公

司,请求延期清偿债务。2012年5月,双方就该飞机抵押权问题发生争议,诉至我国某法院,根

据我国法律规定,该案应适用哪国法律?

A.中国法

B.泰国法

C.新加坡法

D.抵押合同签订地法

65.甲国公民琼斯的经常居住地在乙国,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

讼。关于琼斯的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35题,单选)

A.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甲国法

B.民事权利能力适用中国法

C.民事行为能力应重叠适用甲国法和中国法

D.依照乙国法琼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中国法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民事行为能力适

用中国法

66.2011年9月,中国籍14岁少年华安赴美读书,其父好友韩国人权智男(定居于美国)为其在美

期间的监护人。现有关华安监护的纠纷由中国某法院受理,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

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A.只能适用美国法律,因华安在美国留学

B.只能适用中国法律,因华安为中国籍

第1贞

C.只能适用韩国法律,因权智男为韩国籍

D.应适用美国法、韩国法或中国法中有利于保护华安权益的法律

67.一位住所在奥地利的挪威公民在甲国去世并在中国留有遗产。根据法院地甲国的国际私法的

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本国法。而挪威国际私法规定,继承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

所地法支配。若甲国法院承认转致,则应适用下列哪个法律?()

A.挪威法,因为被继承人为挪威国籍

B.奥地利法,因为被继承人的住所在奥地利

C.甲国法,因为被继承人任甲国死亡

D.中国法,因为物之所在地为中国

68.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进行一项商事交易,约定适用英国法律。后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

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问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课的7(2013年卷一35题,

单选)

A.如案件涉及食品安全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B.如案件涉及外汇管制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C.应直接适用的法律限于民事性质的实体法

D.法院在确定应当直接适用的中国法律时,无需再通过冲突规范的指引

69.诺林是甲国驻中国使馆的一等外交秘书,2010年,诺琳与中国人王晓宇签订协议,由诺琳利

用职务之便为王晓宇代购欧洲某些品牌的奢侈品。后因诺琳履行合同出现问题,王晓宇向我国有

关法院提起违约之诉。关于本案,根据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请判断下列哪种

说法是正确的?

A.我国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因为被告诺琳是外交人员,享有司法管辖的绝对豁免权

B.我国法院对本案有笛辖权,法院应当立即受理王晓宇的起诉

C.我国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但法院决定受理前应报本辖区高级人民法院审查,髙院同意

受理的,该法院方能受理

D.我国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但法院决定受理前应报本辖区高级人民法院审査,髙院同意

受理的,应当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髙人民法院。在最髙人民法院答复前,法院暂不受理

70.英国人戴维斯在美国新泽西州和加利福尼亚州均有经常居所,他与中国大华公司有业务往来

关系,后双方产生争议,戴维斯发现网络上有出自大华公司对其不良的言论,认为大华公司侵

犯了其人格权,关于人格权内容的法律适用,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项是

正确的?()

第1贞

A.美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美国处理区际冲突的法律确左应适用的法律

B.应适用美国的区际冲突规范

C.应适用英国法,因为戴维斯具有英国国籍

D.应适用与戴维斯人格权有最密切联系的经常居所地的法律

第1贞

单选题答案:

1:B

8:

D

15

C

22

A

29

D

36

B

43

B

50

A

57

D

64

B

2:

C

9:

C

16

C

23

D

30

B

37

C

44

A

3:D

10:C

17:B

24:B

31:C

38:B

45:C

52:D

59:C

66:D

4:

C

11

D

18

D

25

B

32

D

39

D

46

C

5:B

12:B

19:D

26:A

33:B

40:D

47:B

54:C

61:A

68:C

6:D

13:D

20:A

27:D

34:D

41:D

48:B

55:B

62:C

69:D

7:A

14:D

21:D

28:A

35:B

42:A

49:C

56:B

63:D

70:D

51

C

58

A

65

D

53

C

60

D

67

B

单选题相关解析:

1:本题考査侵权的法律适用以及外国法的查明方法。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

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可见,本案当事人可以在侵权纠纷发生后协议选择法律,且可以选择与侵权纠纷无关的第三国

法律,AD项错。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提

供该国法律:《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8条规左,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协议选择

或者变更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B对,C错。

2:本题考査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离婚。最髙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解释》)第14条的规定,在国外结婚并左居国外

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

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付力在我国法院

的诉讼,我国法院可以受理,付力的最后居住地法院有权管辖,C是正确选项。

3:依《法律适用法》第31条: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中国司

法实践不适用反致制度,所以只有D项是正确的。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4:本题考査物权的法律适用问题。

A项,行为人的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即中国法,A错误。

B项,当事人协议选择法律不需要和案件有实际联系,B错误。

C项,当事人没有对动产物权的准据法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的法律,在本

案中就是韩国法,C正确,D错误。

5:《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立:“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

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

项。

第1贞

6:本题考査内地与香港间认可与执行判决的安排。

A项,根据《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

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第6条第2款的规立,申请人只有向内地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

文文本的,才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所以,A项错误。

B项,根据《安排》第9条的规左,根据当事人协议选择的原审法院地的法律,管辖协议属于

无效时的判决不能获得认可与执行,所以B错误。

C项,根据《安排》第3条第5款的规左,除非合同另有规左,合同中的管辖协议条款独立存

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

7:本题考査国际私法的主体——自然人——经常居所。依《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15条

的规定,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

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左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泄的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但就

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A项正确。

8:本题同时考查我国确左法人国籍的法律规左以及关于法人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

规左。依据《公司法》第2条与第191条,我国以公司的注册登记地确左公司的国籍。本题公

司在英国注册登记,故其国籍为英国,AB错误。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

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能力、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

记地法。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

主营业地。本题公司的主营业地在香港地区,登记地在英国,故其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

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

9:我国《民通意见》第178条规左:“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按照民法

通则第八章的规泄来确立应适用的实体法。“《法律适用法》第9条也规定:“涉外民事关系

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据此,本题选项C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

为C选项。

10: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我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应当使用我国通用

的语言、文字,A项错误:

我国法院应当使用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审理涉外民事案件,但当事人要求翻译的,法院可以

提供,B项错误:

法院为当事人提供翻译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C项正确、D项“免费”的说法错误。

11:《法律适用法》第7条规左:“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综

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12:转致和反致最根本的区別在于法院最终适用的是否为法院地法。本案丙国法院最终适用自

己本国的法律,属于典型的反致,故c项错误;

本案丙国法院先后适用过丙国、甲国、乙国冲突规范,最终确怎适用丙国准拯法判案,行为过

第1贞

程属于典型的间接反致,B项正确、AD项错误。

13:本题考查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意思自治和反致。A错误,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法》第12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而不是国籍国法。B错误,依第

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在本题中,应当适用英国法

即时效未过。C错误,依第41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D正确,依第9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14:《法律适用法》第14条:“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

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

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15:外国仲裁裁决的执行机构为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选项A错误:人

民法院无权撤销外国仲裁裁决,选项B错误;选项C符合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公约》的规左,正确:只有裁泄不承认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才须履行逐级上报手续,选项D错

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16:本案中的合同属于成套设备供应合同,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法律适用的情况下,准据法应适

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左。本案与合同最密切联系地应为设备安装地法,故AB项错误、C项正

确。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在性质上属于国际惯例,约朿力来自于当事人的选用,本题未说明当

事人约定选用通则,故D项错误。

17:本题考査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准据法。A错,准据法必须要通过“冲突规范”的指

引,而非“程序规范“。B正确。C错,准据法是“实体法”,包括外国的实体法,而非“外国

的冲突规范”。准据法不包括程序法,D错误。

18:本题考查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

条规泄:“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

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泄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左的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但就

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2010年在马来西亚工作,属于劳务派遣,故不属于经常居

所地。所以A错误。2011年在香港工作,并不是以其为生活中心,生活中心依然在深圳。所以

8错误。张某2013年在北京就医,北京并非是其生活中心地,

19:本题考査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3条规定:劳动合同,适

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左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本题劳动者

阿什拉工作的内容为巡回于中国、韩国、日本、中国的港澳台等地区进行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地难以确宅,依该法第43条的规泄,应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的法律,即丙国法律。只有D

第1贞

正确。

20:本题考查国际私法的主体——自然人一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法律适用。依《涉外民事关

系法律适用法》第13条的规立,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布朗

经常居所是法国,因此,应当适用法国法律,A正确。

21:我国《民用航空法》第189条规定:“民用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

为地法律•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水而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律”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22:本题考查国际私法的主体——自然人和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涉外民事

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的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

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

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貝主营业地。A正确。

23:依最髙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以下简称《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41条、第44条、第36条和第27条的规

左,不动产物权和诉讼离婚是不允许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不动产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律,A错。B错,双方诉讼离婚,应适用法院地法。C错误,依第7条,一方当事人以双方协

议选择的法律与系争的涉外民事关系没有实际联系为由主张选择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依第8条,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

准许。D正确。

24:本题考查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AB项,缔约国有义务相互承认仲裁裁决具有约束力,并应依照承认与执行地的程序规则予以

执行,但我国有两项保留:第一,互惠保留,即我国只对在另一缔约国领丄内作出的裁决适用

公约。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第二,商事保留,即我国仅对那些按照我国法律属于契约性或

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所作的裁决适用公约。对于针对非商事性争议所作的仲裁

裁决在我国的承认执行,我国不适用公约。所以,B选项中国投资者与甲国政府间投资争端仲

裁裁决不适用公约,而应该适用《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

25:本题考査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先决问题。先决问题是指涉外民事案件(主要问题)的

处理所必须首先加以解决的其他问题。任本题中,赵荷与文森特是否存在婚姻关系是判龙赵荷

是否具有继承地位的前提,故属于先决问题。B正确,A错。C错,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

用法》不动产的法立继承应适用不动产所有地的法律。D错,《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12

条规定,涉外民事争议的解决须以另一涉外民事关系的确认为前提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该先

决问题自身的性质确定其应当适用的法律。

26:本题考査法律适用法——合同、继承、物权、离婚的法律适用。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第1贞

法》第41条的规左,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A正确。依该法第35条的规左,无

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B错误。依该法第36条的规泄,不

动产物权不适用意思自治原则,C错误。依该法第27条的规疋,“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D错误。

27:依《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公约》第1条的规泄,每一缔约国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

该国的法律规泄,通过请求书的方式,请求另一缔约国主管机关调取证据。基于这项规九,只有

缔约国的司法机关有权作出请求,而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是没有资格依照该公约请求外国法院

调取所需的证据的,A错。公约中多条都规立了有关取证的请求应当通过请求书的方式提出,B

错。依公约第1条及第2条关于每一缔约国应指泄一个中央机构负责接受来自另一缔约国司法

机构的请求书的相关规左,公约仅在请求国的司法机关和被请求国的中央机关之间建立提出请

求和接受谙求的通

28:本题考查诉讼代理和国际民商事管辖。

AB项,《民诉解释》第528条规定: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

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

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A项正确,B项错误。

C项,《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而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

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

29:本题考查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3条规泄:“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圧

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本题

中,大卫工作地点难以确左,而用人单位主营业地在丙国,故应适用丙国法。综上,D项正

确。

30:判断妻子对英丈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属于

对案件性质问题的认左过程,而对案件性质的认左称为识别,故B项正确、ACD项错误。

31:本题考查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外国法的查明。依我国《海商法》的规泄,不同国籍的船

舶碰撞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本题中应为乙国法律,本题法律是不能由当事人选择适用的,A错

误。B错误,本题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而不是法院地法律。C正确,D错,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规泄,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

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本题适用的法律

不是当事人选择的,应由法院查明乙国法律。

32:本题考査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外国法的查明和解释。A项错误,依《涉外民事关系适

用解释》第18条的规立,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各方当事人对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的内容及其理

第1贞

解与适用的意见,当事人对该外国法律的内容及苴理解与适用均无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

确认;当事人有异议的,由人民法院审査认立。而不是协商解决。B错误,该法第17条第1款

规定,人民法院通过由当事人提供、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国际条约规定的途径、中外法

律专家提供等合理途径仍不能获得外国法律的,可以认启为不能查明外国法律。只法律专家一

个途径是不能认定不能

33:根据《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1款,外国法应由谁査明取决于外国法被适用的原因。若外

国法因当事人意思自治导致适用,外国法应由当事人查明:若外国法适用并非当事人意思自治

的结果,外国法应由审案机关査明。

《海商法》第273条规左:“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

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

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可见在船舶碰撞侵权关系的法律适用中,没

有给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权利,因此本案庭审过程中当事双方均援引乙国法律并

34:处理船舶碰撞法律适用问题时,要先看碰撞主体:若碰撞主体不为同一船旗,再看碰撞地

点。本案两船无相同船旗,碰撞地在韩国卸货港,应适用侵权地法即韩国法律。故D项正确、

ABC项错误。

35:根据《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別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

的安排》第3条,“书而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

数据交换和)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的形式,A项错

误;

第5条第1款规左:“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

院辖区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岀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不得分别向两个或者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即不得同时向内地几个中院同时申请认可和执行同一香港判

决,B项正确;

36:AB错,《民事诉讼法》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仅在我国国内有效,除我国缔结或参加

的国际条约另有规立外,外国法院的生效判决并不影响我国法院对同一争议的实体问题行使管

辖权,并作岀我国法院的判决,C正确。D错,当今国际社会中,没有一个国家对涉外民商事

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典型的例子是外交豁免,说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

权不受任何限制,是不符合国际法以及我国已经制定的法律的。

37:本题考查强制适用一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中国

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

10条进一步规左,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4条规左的强制性规左,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左排除适用,人民法院无需通过冲突规范指引而

应直接适用。C正确,即应直接适用中国法的强制性规左。

第1贞

38:涉澳判决的认可与执行不允许同时两地(内地和澳门)提出认可申请,故A项错误;涉澳

判决的认可与执行允许申请人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向另一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故B项正确:

被请求方法院不能对判决所确认的所有请求予以认可和执行时,可以认可和执行其中的部分请

求,故C项错误;

对民商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除非另有规泄,适用被请求方的法律规泄,即受理认可和判决申

请的法院地法律,本题并未明确是向内地法院还是向澳门法院申请执行,因此不能判定执行应

适用内地法律,故D项错误。

39:本题考査结婚的法律适用。A错,不是结婚所有事项都可以由当事人无限制地选择适用的

法律。B错,《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规左,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

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

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本题双方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其国籍也不

同,在一方当事人,即莫西言的国籍国结婚,因此,两人的婚龄这一结构的条件应适用中国

法。D正确。该法第22条规左,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或国籍国法律的,均为

40:本题考查中国关于船舶碰撞侵权的法律适用。

两船相撞,如果悬挂同一国籍船旗,适用船旗国法:如果未悬挂同一国籍船旗,侵权行为地在

一国领上范用内,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不在一国领上范围内适用法院地法。本案中可推定是两

艘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船舶发生碰撞,因此直接适用船旗国巴拿马法,ABC错误:光船租赁之前

或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登记国法,D正确。

41:本题考査域外送达。

A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第1项的规左,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

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依照受送达人所任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

加的国际条约中规立的方式送达。只有受送达人所在国也为《送达公约》的缔约国,才考虑依

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A项错误。

B项,依《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第6项的规泄,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

以邮寄送达,B项错误。

C项,依《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第3项的规泄,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

以委托中华人

42:《法律适用法》第7条规立:“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而

本案时效所属的基础法律关系为网络侵害人格权纠纷,而根据《法律适用法》第46条规圧:

“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划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

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据此,本案基础法律关系应适用香港地区的法律,时效也应适用香港地

第1贞

区的法律。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43:本题考査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商事仲裁。A错误,当事人签订了仲裁协议后即

承担了不向法院起诉的义务。B正确,因为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法院管辖权的效力,C错误。D错

误,重阳公司出现在法庭是专门抗辩管辖的,则不构成接受管辖。

44:A错,否泄了法院在查明外国法问题上的基本义务。B错,与当今法院的实践不一致,法

院通常也会要求当事人对外国法加以证明。C符合我国法院的司法实践,是正确的选择。D没

有法律依据,法院并不因为当事人在该侵权案件中依据乙国法律主张权利而免除应独立地査明

乙国法的责任。

45:《海商法》第274条规泄:“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律。“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

C选项。

46: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3条第3款规左:“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

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AB错误:

《法律适用法》第31条规圧:“法左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

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选项C正确、D错误。

47:《法律适用法》第31条规左:“法泄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

产法左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48:根据我国最髙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如果作岀离婚判决的外国法院所属国和我国之间没有相

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的双边司法协助协议或互惠关系,肖事人仍然有权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向

法院提出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申请,符合条件的,我国法院应当执行,但仅以外国

判决中解除夫妻身份关系的内容为限。因此A项表述正确,B项表述错误。

依据最髙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19条的规

泄:“人民法院受理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申请后,对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人

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D项表述正确

49:依2006年《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泄》第12条的规

左,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法泄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诉讼代理人、

代表机构以及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方

式。AB错,不是任何分支机构、代表机构都可以送达。C正确。D错,业务代办人应当是有权

接受送达的,而不能是“任何”业务代办人。

50:《法律适用法》第38条规左:“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

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据此,本题选项A正确,B错误:运输中动

产物权的纠纷,若当事人没有意思自治,应适用目的地法律,本案应为英国法,选项C错误,

第1贞

但如果适用英国法,该法应由法院主动查明,选项D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51:《法律适用法》第16条,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但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

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委托代理适用的法律。李文山和歇洛克之间的代

理关系应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的中国法,选项AB均错误;歇洛克代理购买房屋所涉问题应适

用代理行为地的美国法,选项C正确,D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52:本题考查冲突规范——冲突规范的类型。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

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

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该冲突规范中的选择有一个先后的顺序,当事人有共

同经常居所地的,就不会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有共同国籍国的,就不适用婚姻缔结地

法律。因此,属于有条件选择的冲突规范。D正确。

53:本题考查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在中国承认和执行的问题。

ABC项,《民事诉讼法》第281条规泄:

“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左,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

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

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

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因此,AB选项均正确,不当选;C选项错误,当选:D项,《民事诉讼

法》第282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申谙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

54:本题考査区际法律问题一区际司法协助。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

问题的规左》第2条规立:“台湾地区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参与民事诉讼,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

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A错误。依据

《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左》第1条第2款的规泄,“根据法律和司法

解释中选择适用法律的规则,确泄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人民法院予以适用”。B错。依

据《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3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受

送达人不在大陆居住,但送达时在大

55:本题考查外国法的查明。

A项,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1款,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

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A项

错误。

B项,根据最髙院《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8条,

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各方当事人对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的内容及英理解与适用的意见,当事人对

该外国法律的内容及英理解与适用均无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确认:当事人有异议的,由

人民法院审査认定。B项正确。

C项,根据该司法解释第17条

第1贞

56:转致是指对某一案件,甲国或甲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左应适用乙国或者乙地区的法律,而乙

国或乙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丙国或丙地区的法律,结果甲国或甲地区的法院适用了丙国

或丙地区的法律。换言之,转致导致第三国法的适用。本案之情形,即为转致。综上,本题正

确答案为B选项。

57:《法律适用法》第43条规立:“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

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选项A.B错误:

《法律适用法》31条规立:“法左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左

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但是,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

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

更、终I匕时已经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作为英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泄为涉外民事

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

58:本题考査宣告失踪的法律适用。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3条规泄:

“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本题中,阮某和李某的经常居所均

在中国上海,故宣告两人失踪均应适用中国法,故BCD项错误,A项正确。

59:我国2012年12月颁布的《关于适用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

释(一)》第11条规:“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涉外民事关系的连结点,规避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左的,人民法院应认左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据此,

本题选项AB错误、C正确。第9条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援引尚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

的国际条约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该国际条约的内容确左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但违反中华

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建的除外。“由此可以看

出,若当事人合意选

60:《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1条规泄:“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左为涉外民事关系: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2)当事人一方或双

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3)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4)产生、

变更或者消火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5)可以认左为涉外民事

关系的貝他情形。“选项ABC1E确;国际私法调整的是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而D项法律

关系发生于国际公法主体

61:本题考査香港法院判决的认可与执行。依2019年《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

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A对,依第11条第2款,前款所称“书而形式“是指合同

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等可以有形地表现

所载内容的形式。B错,依第7条。申请认可和执行本安排规定的判决:(1)在内地,向申请

人住所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2)在香港特別行政区,

第1贞

向高等法院提岀。申请人应当向符合前款第一项规迫的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向两个以

上有管辖权的人

62:本题考査票据关系中当事人行为能力认左的法律适用。

A项,《票据法》第96条规左:“票摒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苴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

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

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

法律对于债务人的行为能力有明确的规定,适用其本国法律即甲国法律或者行为地法律即中国

法律,不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所以A错误。

B项,里斯的住所地并不一泄位于甲国或者中国,所以适用住所地法律是错误的。所以B错

误。

C项,若依据中国法即行为地法里斯

63:本题考査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仲裁的法律适用。《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14条规

九,当事人没有选择涉外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也没有约左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地,或者约左不

明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认定该仲裁协议的效力。只有D是正确的,B称

“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是不正确的。

64:《民用航空法》第186条规泄:“民用航空器抵押权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65:本题考查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问题。

AB项,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1条规泄: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琼斯经常居所地在乙国,其民事权利能力

适用乙国法律。所以A、B错误。

CD项,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2条规立: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

庭、继承的除外。”琼斯系在中国发生合同纠纷,若依据经常居所

66:《法律适用法》第30条规左:“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

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67:本题考查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转致。甲国法指向挪威法,挪威法指向适用奥地利法,为

转致。

68:本题考査直接适用的法。

根摇最高院《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有下列

情形之一,涉及中国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不能通过约立排除适用、无需通过冲突规范指引而

直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左,人民法院应当认左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

第1贞

用法第4条规左的强制性规定:(1)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2)涉及食品或公共卫生安全

的;(3)涉及环境安全的:(4)涉及外汇管制等金融安全的:(5)涉及反垄断、反倾销的:

(6)应当认立为强制性规泄的其他情形。AB正确。从该条也可看岀,直

69:本案属于外交人员在公务范围以外从事专业活动引起的民事纠纷,属于外交豁免的例外,

我国法院有管辖权,选项A错误:2007年5月22日《最髙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涉及特

权与豁免的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泄:凡以在中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为被告、第三

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决左受理之前,报请本辖区高级人民法院审查;

髙级人民法院同意受理的,应当将并审査意见报。在最髙人民法院答复前,一律

暂不受理。选项BC错误、D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70:本题考査国际私法的主体——自然人——人格权的法律适用。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法》第15条的规泄,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戴维斯在美国的新泽西州

和加利福尼亚州均有经常居所,依该法第6条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

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A错误,D正确。

第1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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