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竹梅
作者机构: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
出版物刊名:西部法学评论
页码:96-104页
年卷期:2015年第2期
主题词:�法律适用法》意思自治司法解释价值限制
摘要:意思自治源于私法上的契约自由理论,最初引入冲突法领域时仅限于涉外合同的法律
选择。随着私法自治观念的深入,一些国家逐步将意思自治扩张适用于包括涉外合同在内的债
权、物权、婚姻家庭、继承、知识产权等领域。我国2011年生效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法》也显现出了意思自治扩展适用的这一特点,但立法上的过于概括并不利于意思自治原则的正
确适用。2012年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完善了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适用问题,由此,意思自治在我国冲突法领域
的法律适用体系基本形成,并将对冲突正义向实质正义的实现发挥极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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