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律职业资格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含答案与解析)

更新时间:2025-02-26 07:20:57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6日发
(作者:措施费包括)

2021法律职业资格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含

答案与解析)

(总分:150.00,做题时间:18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0,分数:86.00)

1.以下证据属于非法证据应予以排除的是:(2018年仿真模拟题)

(分数:4.30)

A.公安机关凌晨抓住犯罪嫌疑人,突击审讯到天亮获取的供述

B.嫌疑人被呛水,无法忍受痛苦作了有罪供述

C.侦查人员威胁犯罪嫌疑人说:如果不说,就通知税务部门调查你的偷税漏税情况

D.证人的辨认笔录未经证人签字

2.下列哪一证据规则属于调整证据证明力的规则?(2017年卷二26题,单选)

(分数:4.30)

A.传闻证据规则

B.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C.关联性规则

D.意见证据规则

3.公安机关发现一具被焚烧过的尸体,因地处偏僻且天气恶劣,无法到见证人,于是对勘验过程进行了

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注明原因。法庭审理时,辩护人以勘验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为由,申请排除勘验现场

收集的物证。关于本案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29题,单选)

(分数:4.30)

A.因违反取证程序的一般规定,应当排除

B.应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予以排除

C.不仅物证应当排除,对物证的鉴定意见等衍生证据也应排除

D.有勘验过程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已注明理由,不予排除

4.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传闻证据?(2015年卷二26题,单选)

(分数:4.30)

A.甲作为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就一起伤害案的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

B.乙了解案件情况但因重病无法出庭,法官自行前往调查核实的证人证言

C.丙作为技术人员“就证明讯问过程合法性的同步录音录像是否经过剪辑”在法庭上所作的说明

D.丁曾路过发生杀人案的院子,其开庭审理时所作的“当时看到一个人从那里走出来,好像喝了许多酒”

的证言

5.关于证据的关联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27题,单选)

(分数:4.30)

A.关联性仅指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B.具有关联性的证据即具有可采性

C.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度决定证据证明力的大小

D.类似行为一般具有关联性

6.下列哪一选项所列举的证据属于补强证据?(2014年卷二28题,单选)

(分数:4.30)

A.证明讯问过程合法的同步录像材料

B.证明获取被告人口供过程合法,经侦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材料

C.根据被告人供述提取到的隐蔽性极强、并能与被告人供述和其他证据相印证的物证

D.对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作的不利被告人的证言的真实性进行佐证的书证

7.下列哪一选项表明我国基本确立了自白任意性规则?(2012年卷二28题,单选)

(分数:4.30)

A.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B.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C.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交看守所羁押

D.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8.关于补强证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40题,单选)

(分数:4.30)

A.应当具有证据能力

B.可以和被补强证据来源相同

C.对整个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

D.应当是物证或者书证

9.“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系下列哪一证据规则的要求?(2011年卷

二26题,单选)

(分数:4.30)

A.传闻证据规则

B.意见证据规则

C.补强证据规则

D.最佳证据规则

10.关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责任分担,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30题,单选)

(分数:4.30)

A.公诉案件中检察院负有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责任由被告方承担

B.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则确定

C.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被告人承担说服责任

D.非法持有支案中,被告人负有提出证据的责任

11.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宅基地的争议未得到根本解

决。一日,甲、乙因各自车辆谁先过桥引发争执继而扭打,甲拿起车上的柴刀砍中乙颈部,乙当场死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需要用证据证明的免证事实?(2010年卷二25题,单选)

(分数:4.30)

A.甲的身份状况

B.甲用柴刀砍乙颈部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

C.甲用柴刀砍乙颈部时精神失常

D.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

12.甲与邻居乙发生冲突致乙轻伤,甲被刑事拘留期间,甲的父亲代为与乙达成和解,公安机关决定对甲取

保候审。关于甲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31题,单选)

(分数:4.30)

A.将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B.不得与乙接触

C.工作单位调动的,在24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

D.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进入特定的娱乐场所

13.郭某涉嫌报复陷害申诉人蒋某,侦查机关因郭某可能毁灭证据将其拘留。在拘留期限即将届满时,因逮

捕郭某的证据尚不充足,侦查机关责令其交纳2万元保证金取保候审。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确的?(2015年卷二27题,单选)

(分数:4.30)

A.取保候审由本案侦查机关执行

B.如郭某表示无力全额交纳保证金,可降低保证金数额,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

C.可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进入蒋某居住的小区

D.应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变更住址

14.未成年人郭某涉嫌犯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在审查起诉中,经羁押必要性审查,拟变更为取保候审并适

用保证人保证。关于保证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30题,单选)

(分数:4.30)

A.可由郭某的父亲担任保证人,并由其交纳1000元保证金

B.可要求郭某的父亲和母亲同时担任保证人

C.如果保证人协助郭某逃匿,应当依法追究保证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连带赔偿责任

D.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应处的,由检察院决定

15.关于取保候审的程序限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31题,单选)

(分数:4.30)

A.保证金应当由决定机关统一收取,存入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B.对于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C.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使用保证金担保和保证人担保两种方式

D.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不得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16.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因犯罪后企图逃跑被公安机关先行拘留。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2015年卷二28题,单选)

(分数:4.30)

A.拘留章某时,必须出示拘留证

B.拘留章某后,应在12小时内将其送看守所羁押

C.拘留后对章某的所有讯问都必须在看守所内进行

D.因怀疑章某携带管制刀具,拘留时公安机关无需搜查证即可搜查其身体

17.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0月5日上午10时被刑事拘留。下列哪一处置是违法的?(2012年卷二

29题,单选)

(分数:4.30)

A.甲于当月6日上午10时前被送至看守所羁押

B.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因考虑通知家属有碍进一步侦查,决定暂不通知

C.甲在当月6日被送至看守所之前,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讯问

D.讯问后,发现甲依法需要逮捕,当月8日提请检察院审批

18.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在侦查阶段,甲父向检察院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

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27题,单选)

(分数:4.30)

A.由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

B.审查应不公开进行

C.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了解本案侦查取证的进展情况

D.如对甲父的申请决定不予立案的,应由检察长批准

19.甲乙二人涉嫌猥亵儿童,甲被批准逮捕,乙被取保候审。案件起诉到法院后,乙被法院决定逮捕。关于

本案羁押必要性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32题,单选)

(分数:4.30)

A.在审查起诉阶段对甲进行审查,由检察院公诉部门办理

B.对甲可进行公开审查并听取被害儿童法定代理人的意见

C.检察院可依职权对乙进行审查

D.经审查发现乙系从犯、具有悔罪表现且可能宣告缓刑,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检察院应要

求法院变更强制措施

20.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审前羁押,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年卷二31题,单选)

(分数:4.30)

A.基于强制措施适用的必要性原则,应当尽量减少审前羁押

B.审前羁押是临时性的状态,可根据案件进展和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予以变更

C.经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检察院应及时释放或变更为其他非羁押强制措施

D.案件不能在法定办案期限内办结的,应当解除羁押

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4,分数:59.80)

21.甲涉嫌利用木马程序盗取Q币并转卖他人,公安机关搜查其住处时,发现一个U盘内存储了用于盗取账

号密码的木马程序。关于该U盘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69题,多选)

(分数:4.30)

A.应扣押U盘并制作笔录

B.检查U盘内的电子数据时,应将U盘拆分过程进行录像

C.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对U盘内提取的木马程序,应附有该木马程序如何盗取账号密码的说明

D.如U盘未予封存,且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U盘内提取的木马程序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22.辩护律师在庭审中对控方证据提出异议,主张这些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对下列哪些证据的异议,法

院应当予以支持?(2016年卷二68题,多选)

(分数:4.30)

A.因证人拒不到庭而无法当庭询问的证人证言

B.被告人提供了有关刑讯逼供的线索及材料,但公诉人不能证明讯问合法的被告人庭前供述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查处被告人非法交易行为时的询问笔录

D.侦查人员在办案场所以外的地点询问被害人所获得的被害人陈述

23.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屠某、沈某和证人朱某提出在侦查期间遭到非法取证,要求确认其审前供述

或证言不具备证据能力。下列哪些情形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排除上述证据?(2013年卷二68题,多选)

(分数:4.30)

A.将屠某“大”字型吊铐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双脚离地

B.对沈某进行引诱,说“讲了就可以回去”

C.对沈某进行威胁,说“不讲就把你老婆一起抓进来”

D.对朱某进行威胁,说“不配合我们的工作就把你关进来”

24.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67题,多选)

(分数:4.30)

A.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可以根据当事人等申请而启动,也可以由法庭依职权启动

B.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C.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D.只有确认存在《刑事诉讼法》第54条④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时,才可以对有关证据应当予

以排除

25.关于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主体,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70题,多选)

(分数:4.30)

A.故意毁坏财物案中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证明主体

B.侵占案中提起反诉的被告人是证明主体

C.妨害公务案中就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的警察是证明主体

D.证明主体都是刑事诉讼主体

26.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2016年卷二69题,多选)

(分数:4.30)

A.行贿案中,被告人知晓其谋取的系不正当利益的事实

B.盗窃案中,被告人的亲友代为退赃的事实

C.案中,用于鉴定的体液检材是否被污染的事实

D.侵占案中,自诉人申请期间恢复而提出的其突遭车祸的事实,且被告人和法官均无异议

27.关于死刑案件的证明对象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74题,多选)

(分数:4.30)

A.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

B.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C.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

D.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

28.我国强制措施的适用应遵循变更性原则。下列哪些情形符合变更性原则的要求?(2017年卷二71题,多

选)

(分数:4.30)

A.拘传期间因在身边发现犯罪证据而直接予以拘留

B.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发现另有其他罪行,要求其相应地增加保证金的数额

C.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后对其先行拘留

D.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办结的,予以释放

29.关于拘传,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66题,多选)

(分数:4.30)

A.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拘传,并在笔录中注明

B.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C.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D.对于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连续讯问24小时

30.关于被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定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卷二68题,多选)

(分数:4.30)

A.未经法院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B.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C.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D.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31.在符合逮捕条件时,对下列哪些人员可以适用监视居住措施?(2012年卷二68题,多选)

(分数:4.20)

A.甲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B.乙正在哺乳自己婴儿

C.丙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D.丁系聋哑人

32.赵钱孙李四人抢劫商场,赵某被逮捕,钱某被拘留,孙某和李某被取保候审,后法院一审宣判赵某无期

徒刑,钱某十年有期徒刑,孙某免予刑事处罚,李某无罪,四名被告人均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法院宣

判后,下列哪些强制措施的处理是正确的?(2018年仿真模拟题)

(分数:4.20)

A.对孙某应当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B.对李某应当释放

C.对赵某逮捕羁押的期间折抵刑期

D.对钱某拘留的期间折抵刑期

33.甲、乙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取保候审。本案提起公诉后,法院认为对甲可继续适用取保候审,乙因有伪造

证据的行为而应予逮捕。对于法院适用强制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72题,多选)

(分数:4.20)

A.对甲可变更为保证人保证

B.决定逮捕之前可先行拘留乙

C.逮捕乙后应在24小时内讯问

D.逮捕乙后,周级检察院可主动启动对乙的羁押必要性审查

34.下列哪些情形,法院应当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2016年卷二70题,多选)

(分数:4.20)

A.甲涉嫌被逮捕,案件起诉至法院时发现怀有身孕

B.乙涉嫌非法拘禁被逮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C.丙涉嫌妨害公务被逮捕,在审理过程中突发严重疾病

D.丁涉嫌故意伤害被逮捕,因对被害人伤情有异议而多次进行鉴定,致使该案无法在法律规定的一审期

限内审结

不定项选择题(总题数:0,分数:0.00)

三、不定项选择题(总题数:1,分数:4.20)

35.甲、乙(户籍地均为M省A市)共同运营一条登记注册于A市的远洋渔船。某次在公海捕鱼时,甲乙二人

共谋杀害了与他们素有嫌隙的水手丙。该船回国后首泊于M省B市港口以作休整,然后再航行至A市。从

B市起航后,在途经M省C市航行至A市过程中,甲因害怕乙投案自首一直将乙捆绑拘禁于船舱。该船于A

市靠岸后案发。关于本案强制措施的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6年卷二93题,不定项)

(分数:4.20)

A.拘留甲后,应在送看守所羁押后24小时以内通知甲的家属

B.如有证据证明甲参与了故意杀害丙,应逮捕甲

C.拘留乙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

D.如乙因捆绑拘禁时间过长致身体极度虚弱而生活无法自理的,可在拘留后转为监视居住

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0,分数:86.00)

1.以下证据属于非法证据应予以排除的是:(2018年仿真模拟题)

(分数:4.30)

A.公安机关凌晨抓住犯罪嫌疑人,突击审讯到天亮获取的供述

B.嫌疑人被呛水,无法忍受痛苦作了有罪供述√

C.侦查人员威胁犯罪嫌疑人说:如果不说,就通知税务部门调查你的偷税漏税情况

D.证人的辨认笔录未经证人签字

解析:按照《刑事诉讼法》第86条、第94条的规定,不论是拘留,还是逮捕,都应当在抓捕后24小时内

讯问,而且讯问时间一般不超过12小时,从凌晨到天亮显然没有超过12小时,因此,A选项的供述合法,

不予排除。《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第2条规定:“采取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变相

肉刑的恶劣手段,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呛水属于变相肉刑,由此获得的供述应当排除,符合题意,B选择。《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第3

条规定:“采用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进行威胁的方法,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C选项的威胁只是普通的威胁,没有强调

达到“难以忍受的痛苦”的标准,C选项错误。证人证言如果没有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字的,应当不采信,

即予以排除。但是就辨认笔录而言,没有签字,可以补正或者合理解释,不是必须排除,D选项错误。本

题选B。

2.下列哪一证据规则属于调整证据证明力的规则?(2017年卷二26题,单选)

(分数:4.30)

A.传闻证据规则

B.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C.关联性规则√

D.意见证据规则

解析:本题考查证据规则。证据规则可以分为两类:第一,调整证据证明能力的规则,它解决的是证据资

格的问题,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第二,调整证据证明力

的规则,它解决的是证据证明价值大小的问题,比如关联性规则、补强证据规则。本题选C。

3.公安机关发现一具被焚烧过的尸体,因地处偏僻且天气恶劣,无法到见证人,于是对勘验过程进行了

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注明原因。法庭审理时,辩护人以勘验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为由,申请排除勘验现场

收集的物证。关于本案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29题,单选)

(分数:4.30)

A.因违反取证程序的一般规定,应当排除

B.应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予以排除

C.不仅物证应当排除,对物证的鉴定意见等衍生证据也应排除

D.有勘验过程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已注明理由,不予排除√

解析:本题考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根据《最高法解释》第73条规定:“在勘验、检查、搜查过程中提取、

扣押的物证、书证,未附笔录或者清单,不能证明物证、书证来源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物证、书证

的收集程序、方式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一)勘验、检查、搜查、提取笔

录或者扣押清单上没有侦查人员、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或者对物品的名称、特征、数量、质量等注

明不详的……”可见,没有见证人并非直接排除的理由,故A、C选项错误。本题已经进行了全程录像,并

在笔录中注明了原因,可以不予排除,故B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本题选D。

4.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传闻证据?(2015年卷二26题,单选)

(分数:4.30)

A.甲作为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就一起伤害案的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

B.乙了解案件情况但因重病无法出庭,法官自行前往调查核实的证人证言√

C.丙作为技术人员“就证明讯问过程合法性的同步录音录像是否经过剪辑”在法庭上所作的说明

D.丁曾路过发生杀人案的院子,其开庭审理时所作的“当时看到一个人从那里走出来,好像喝了许多酒”

的证言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证据理论分类中的传闻证据。传闻证据和传来证据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仅指传闻陈述,

不包括复制等其他中间环节的物证、书证等证据种类。传闻证据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书面传闻证据,

即亲身感受了案件事实的证人在庭审期日之外所作的书面证人证言,及警察、检察人员所作的(证人)询问

笔录;二是言词传闻证据,即证人并非就自己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而是向法庭转述他从别人那里听到的

情况。A选项中,甲作为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对鉴定意见提出意见,不属于传闻证据,

故A选项错误。B选项中,乙的证人证言为法官自行前往法庭外调查核实,属于书面传闻证据,故B选项

正确。C选项中,丙作为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说明,不属于传闻证据,故C选项

错误。D选项中,丁在开庭审理时就其目睹的案件事实作证,不属于传闻证据,故D选项错误。本题选B。

5.关于证据的关联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27题,单选)

(分数:4.30)

A.关联性仅指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B.具有关联性的证据即具有可采性

C.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度决定证据证明力的大小√

D.类似行为一般具有关联性

解析:本题考查证据的基本属性、关联性规则。证据的关联性指的是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具有客观联系,

对证明案件事实具有某种实际意义,而不是指证据事实和案件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故A错误。具有关

联性的证据未必具有可采性,还要同时符合合法性、客观性。故B错误。证据的关联性是证据证明力的原

因,证明力的大小取决于证据本身与案件事实有无联系以及联系的紧密和强弱程度,故C是正确的。类似

行为(如以类似手段作案)、前科、品格证据因为与本案无关,因而不具有关联性。故D错误。本题选C。

6.下列哪一选项所列举的证据属于补强证据?(2014年卷二28题,单选)

(分数:4.30)

A.证明讯问过程合法的同步录像材料

B.证明获取被告人口供过程合法,经侦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材料

C.根据被告人供述提取到的隐蔽性极强、并能与被告人供述和其他证据相印证的物证

D.对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作的不利被告人的证言的真实性进行佐证的书证√

解析:本题考查补强证据规则。所谓补强证据,是指用以增强另一证据证明力的证据,是对另一证据真实

性的补强。据此,A选项中,证明讯问过程合法的同步录像材料是对口供合法性的补强,所以不是补强证

据。B选项,证明获取口供过程合法的书面说明材料,同理不属于补强证据。C选项不属于口供补强规则的

范畴,而属于口供印证规则的范畴,故C错误。D选项中,由于证人证言存在虚假可能,由书证对其真实

性进行补强,属于补强证据。本题选D。

7.下列哪一选项表明我国基本确立了自白任意性规则?(2012年卷二28题,单选)

(分数:4.30)

A.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B.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C.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交看守所羁押

D.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解析:本题考查自白任意规则。刑事诉讼诉讼中的自白,通常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证明自己有罪的

供述。具体而言,自白任意性规则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有权决定是否陈述,侦查机关不

得以各种违法手段强迫其违背自己的意愿做出有罪供述。据此,可见B选项正确。其他选项与该规则联系

过于间接。本题选B。

8.关于补强证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40题,单选)

(分数:4.30)

A.应当具有证据能力√

B.可以和被补强证据来源相同

C.对整个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

D.应当是物证或者书证

解析:本题考查补强证据规则。证据能力是指证据材料必须具备特定的条件才被法律允许作为证据的资格,

如证据应当具备法定形式、证据的收集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等。补强证据也是诉讼中的证据,当然应当满足

法律规定的证据条件。据此,A选项正确。特定证据之所以需要补强,一般是因为其证据来源有特殊性。

因此,英文中的“补强”(corroboration)可直译为“进一步的证实;进一步的证据”。鉴于对此的理解,

补强证据应当与主证据有不同来源。如证人的两次证言,不得以一次证言来补强另一次证言。据此,B选

项错误。补强证据主要是增强主证据的证明力。从证明对象而言,补强证据尽管也可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

但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不像主证据那样直接证明案件的待证事实。据此,C选项错

误。补强证据的形式没有要求。据此,D选项错误。本题选A。

9.“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系下列哪一证据规则的要求?(2011年卷

二26题,单选)

(分数:4.30)

A.传闻证据规则

B.意见证据规则√

C.补强证据规则

D.最佳证据规则

解析:本题考查意见证据规则。A选项,传闻证据规则是指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

规则。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属于传闻。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B选项,意见证据规则

是指证人只能陈述自己亲身感受和经历的事实,而不得陈述对该事实的意见或结论。故B选项正确,当选。

C选项,补强证据是指用以增强另一证据证明力的证据。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D选项,最佳证据规则是

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时,其原件才是最佳证据。故D选项错误,不当选。

本题选B。

10.关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责任分担,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30题,单选)

(分数:4.30)

A.公诉案件中检察院负有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责任由被告方承担

B.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则确定

C.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被告人承担说服责任

D.非法持有支案中,被告人负有提出证据的责任√

解析:本题考查证明责任分配。《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

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据此,被告人不负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A选项、B选项错误。在英美证据理论中,证明责任分为提出证据的责任和说服责任。所谓提出证据的责任,

是指在诉讼中当事人提出证据,说服法官将案件提交陪审团的责任,或者提出某项证据使某一问题成为争

议点的责任;而说服责任则是指由提出诉讼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证据说服陪审团裁判己方主张为真的责

任。前者类似行为责任(举出证据),后者类似结果责任(承担败诉风险)。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和非法持有

型犯罪中,被告人都负有一定的证明义务,比如证明自己的巨额财产来源合法,证明支来源合法,但这

一责任属于提出证据的责任,而非说服责任。故D正确。本题选D。

11.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宅基地的争议未得到根本解

决。一日,甲、乙因各自车辆谁先过桥引发争执继而扭打,甲拿起车上的柴刀砍中乙颈部,乙当场死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需要用证据证明的免证事实?(2010年卷二25题,单选)

(分数:4.30)

A.甲的身份状况

B.甲用柴刀砍乙颈部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

C.甲用柴刀砍乙颈部时精神失常

D.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

解析:本题考查证明对象和免证事实。证明对象指在诉讼中需要使用证据证明的事实,包括实体事实和程

序事实。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和免证事实的范围,分别规定在《最高法解释》第64条和《最高检规则》

第437条。《最高法解释》第64条规定,应当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1)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2)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3)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4)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

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5)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6)被告人在共同

犯罪中的地位、作用;(7)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8)有关附带民事诉讼、涉案财

物处理的事实;(9)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10)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最高检

规则》第437条规定,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1)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

实;(2)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3)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

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4)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5)法律规定的

推定事实;(6)自然规律或者定律。本题中,A、B、C选项与甲的定罪量刑密切相关,分别对应《最高法解

释》第64条的第1、5、4项,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不应选。D选项属于生效裁判,是免证事实,不需要用

证据证明,当选。本题选D。

12.甲与邻居乙发生冲突致乙轻伤,甲被刑事拘留期间,甲的父亲代为与乙达成和解,公安机关决定对甲取

保候审。关于甲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31题,单选)

(分数:4.30)

A.将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B.不得与乙接触

C.工作单位调动的,在24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

D.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进入特定的娱乐场所

解析:本题考查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71条第1款、第2款规定:“被取保候

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

工作单位和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

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

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

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ABD选项均为选择性义务,而非应当遵守的义务,据此,C选项正确。本题选C。

13.郭某涉嫌报复陷害申诉人蒋某,侦查机关因郭某可能毁灭证据将其拘留。在拘留期限即将届满时,因逮

捕郭某的证据尚不充足,侦查机关责令其交纳2万元保证金取保候审。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确的?(2015年卷二27题,单选)

(分数:4.30)

A.取保候审由本案侦查机关执行

B.如郭某表示无力全额交纳保证金,可降低保证金数额,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

C.可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进入蒋某居住的小区√

D.应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变更住址

解析:本题考查取保候审。需要说明的是,报复陷害罪按照2018年3月20日实施的《监察法》之规定,

不存在侦查程序,而是由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现就当年的立法及相关解释解析如下:《刑事诉讼法》第67

条第2款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而本案犯罪嫌疑人涉嫌报复陷害他人,属于《关于人民检

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规定的应当由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类型,

因此本案侦查机关不是公安机关,不能执行取保候审,故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民法

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

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保证金和保证人不能同时适用,故B错误。《刑事诉讼法》

第71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故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7l条第1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

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因此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可以变更住址

的,只要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即可。故D错误。本题选C。

14.未成年人郭某涉嫌犯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在审查起诉中,经羁押必要性审查,拟变更为取保候审并适

用保证人保证。关于保证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30题,单选)

(分数:4.30)

A.可由郭某的父亲担任保证人,并由其交纳1000元保证金

B.可要求郭某的父亲和母亲同时担任保证人√

C.如果保证人协助郭某逃匿,应当依法追究保证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连带赔偿责任

D.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应处的,由检察院决定

解析:本题考查保证人保证。《最高检规则》第87条第2款规定:“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不

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方式。”故A错误。该法条第3款规定:“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责令其提供一至二名保证人:(一)无力

交纳保证金的;(二)系未成年人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三)其他不宜收取保证金的。”故B正确。《最

高法解释》第122条规定:“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

如果系保证人协助被告人逃匿的,或者保证人明知被告人藏匿地点但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对保证人应当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解释删除了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故C错误。《最高检规则》

第9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保证人没有履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的义务,应当通知公安机关,

要求公安机关对保证人作出决定……”可见,决定机关为公安机关,故D错误。本题选B。

15.关于取保候审的程序限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31题,单选)

(分数:4.30)

A.保证金应当由决定机关统一收取,存入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B.对于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C.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使用保证金担保和保证人担保两种方式√

D.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不得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解析:本题考查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保证金保证和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义务的处理。《刑事诉讼法》第72

条第2款规定:“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可见,保证金不应

由决定机关收取,故A错误。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

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

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

取保候审的。”可见,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只要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同样可以适用取

保候审,故B错误。第68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

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可见,保证人和保证金不可同时适用,

故C正确。第71条规定:“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故D错误。本题选C。

16.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因犯罪后企图逃跑被公安机关先行拘留。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2015年卷二28题,单选)

(分数:4.30)

A.拘留章某时,必须出示拘留证

B.拘留章某后,应在12小时内将其送看守所羁押

C.拘留后对章某的所有讯问都必须在看守所内进行

D.因怀疑章某携带管制刀具,拘留时公安机关无需搜查证即可搜查其身体√

解析:本题考查拘留。A选项,《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章某犯罪后

企图逃跑,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先行拘留无须出示拘留证,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B选项,《刑事

诉讼法》第85条第2款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C选项,《刑事诉讼法》第118条第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

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由于拘留和送交看守所羁押之间可能存在时间差,

因此并非所有讯问都必须在看守所内进行。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D选项,《刑事诉讼法》第138条第2

款规定:“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故D选项正确,

当选。本题选D。

17.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0月5日上午10时被刑事拘留。下列哪一处置是违法的?(2012年卷二

29题,单选)

(分数:4.30)

A.甲于当月6日上午10时前被送至看守所羁押

B.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因考虑通知家属有碍进一步侦查,决定暂不通知√

C.甲在当月6日被送至看守所之前,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讯问

D.讯问后,发现甲依法需要逮捕,当月8日提请检察院审批

解析:本题考查拘留的执行。《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2款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

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本题中,甲10月5日上午10时被刑事拘留,当月6日上午10时前被送至

看守所羁押,并未超出24小时限制。据此可见,A选项并不违法,不选。《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2款

还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

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可见,拘留后可以不通知家属的情形包括两种:(1)无法通知;

(2)可能有碍侦查,但因可能有碍侦查而可以不通知的案件范围仅限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两

类。本题中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不属于因有碍侦查而可以不通知的情形。据此,B选项情形违法,

当选。刑事诉讼中的讯问是一种侦查行为,只要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即可由侦查机关依法采取,与犯罪嫌疑

人是否被羁押无关。据此,C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选。《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

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

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D项中对甲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并未超出3日,符合法律规定,不选。

本题选B。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刑事诉讼中讯问的地点包括以下范围:对未送看守所羁押的,可以在侦查机关办公地

点、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他的住处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

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18.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在侦查阶段,甲父向检察院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

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27题,单选)

(分数:4.30)

A.由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

B.审查应不公开进行

C.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了解本案侦查取证的进展情况√

D.如对甲父的申请决定不予立案的,应由检察长批准

解析:本题考查羁押必要性审查。《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3条规定:“羁

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侦查监督、公诉、侦查、

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予以配合。”故A错误。第14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羁押必要性

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除外。”甲涉嫌盗窃罪,不属

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件,检察院可以公开审查也可以不公开审查。故B错误。第12条

第2款规定:“对于无理由或者理由明显不成立的申请,或者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未提供新的证明材料或

者没有新的理由而再次申请的,由检察官决定不予立案,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故D错误。本题选C。

19.甲乙二人涉嫌猥亵儿童,甲被批准逮捕,乙被取保候审。案件起诉到法院后,乙被法院决定逮捕。关于

本案羁押必要性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32题,单选)

(分数:4.30)

A.在审查起诉阶段对甲进行审查,由检察院公诉部门办理

B.对甲可进行公开审查并听取被害儿童法定代理人的意见

C.检察院可依职权对乙进行审查√

D.经审查发现乙系从犯、具有悔罪表现且可能宣告缓刑,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检察院应要

求法院变更强制措施

解析:本题考查羁押必要性审查。《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3条规定:“羁

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侦查监督、公诉、侦查、

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予以配合。”因此A选项错误。《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

行)》第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二)听取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三)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了解是否

达成和解协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14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

院可以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除外。”

据此,B选项错误。《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11条规定:“刑事执行检察部

门对本院批准逮捕和同级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依职权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初审。”

据此,C选项正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18条规定:“经羁押必要性审

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

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十一)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缓刑

的……”可见,检察院“可以”而非“应当”要求法院变更强制措施,据此,D选项错误。本题选C。

20.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审前羁押,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年卷二31题,单选)

(分数:4.30)

A.基于强制措施适用的必要性原则,应当尽量减少审前羁押

B.审前羁押是临时性的状态,可根据案件进展和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予以变更

C.经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检察院应及时释放或变更为其他非羁押强制措施√

D.案件不能在法定办案期限内办结的,应当解除羁押

解析:本题考查强制措施的特点、适用强制措施的原则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我国审前羁押率较高,在采取

强制措施时应注意贯彻必要性原则和比例原则。所谓必要性原则,指的是只有在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

利进行而有必要时方能采取,若无必要,不得随意适用强制措施。故A正确。审前羁押不同于刑罚,具有

临时性和预防性的特点,可以随时予以变更,故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

者变更强制措施……”可见,检察院仅仅是应当建议,故C错误。《最高法解释》第134条第2款规定: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三)案件不能在

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故D正确。本题选C。

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4,分数:59.80)

21.甲涉嫌利用木马程序盗取Q币并转卖他人,公安机关搜查其住处时,发现一个U盘内存储了用于盗取账

号密码的木马程序。关于该U盘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69题,多选)

(分数:4.30)

A.应扣押U盘并制作笔录√

B.检查U盘内的电子数据时,应将U盘拆分过程进行录像√

C.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对U盘内提取的木马程序,应附有该木马程序如何盗取账号密码的说明√

D.如U盘未予封存,且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U盘内提取的木马程序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U盘属于电子数据原始储存介质,

适用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

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收集、提取电子数据,能够扣押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当

扣押、封存原始存储介质,并制作笔录,记录原始存储介质的封存状态。”所以,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

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

第2款规定:“电子数据检查,应当对电子数据存储介质拆封过程进行录像,并将电子数据存储介质通过

写保护设备接入到检查设备进行检查;有条件的,应当制作电子数据备份,对备份进行检查;无法使用写

保护设备且无法制作备份的,应当注明原因,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所以,选项B项正确。最高人民

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8

条第2款规定:“对网页、文档、图片等可以直接展示的电子数据,可以不随案移送打印件;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因设备等条件限制无法直接展示电子数据的,侦查机关应当随案移送打印件,或者附展示工具

和展示方法说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U盘内提取的木马程序如何盗取账号密码无法直接展示,

故应附展示工具和展示方法的说明。所以,选项C项正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

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7条规定:“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程

序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

根据:(一)未以封存状态移送的;……”所以,选项D项正确。本题选ABCD。

22.辩护律师在庭审中对控方证据提出异议,主张这些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对下列哪些证据的异议,法

院应当予以支持?(2016年卷二68题,多选)

(分数:4.30)

A.因证人拒不到庭而无法当庭询问的证人证言

B.被告人提供了有关刑讯逼供的线索及材料,但公诉人不能证明讯问合法的被告人庭前供述√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查处被告人非法交易行为时的询问笔录√

D.侦查人员在办案场所以外的地点询问被害人所获得的被害人陈述

解析:本题考查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根据《最高法解释》第78条第3款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

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

的根据。”可见,拒不到庭而无法当庭询问的证言并非一律加以排除,据此,A选项错误。《最高法解释》

第96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涉

嫌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可见,被告人只需要提供刑讯逼供

的线索及材料,而不用提交证据。《最高法解释》第101条第1款规定:“法庭决定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

进行调查的,可以由公诉人通过出示、宣读讯问笔录或者其他证据,有针对性地播放讯问过程的录音录像,

提请法庭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等方式,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可见,非法证

据排除程序中应由公诉人承担证明责任。《最高法解释》第102条规定:“经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

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排除。”可见,如果无法证

明取证合法,则该证据应当被作为非法证据被排除,因此,B选项正确。《最高法解释》第65条第1款规

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

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经法庭查证属实,且收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作为定

案的根据。”《最高检规则》第64条第1、2、3款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

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材料,应当以该机关的名义移送,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

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经人

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对于有关

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涉案人员供述或者相关人员的证言、陈述,应当重新收集;确有

证据证实涉案人员或者相关人员因路途遥远、死亡、失踪或者丧失作证能力,无法重新收集,但供述、证

言或者陈述的来源、收集程序合法,并有其他证据相印证,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

证据使用。”据此,行政机关的询问笔录并非可以直接在刑诉中运用的证据种类,而应当重新收集,故C

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1款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

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

证言……”《最高法解释》第77条规定:“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方式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

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二)询问地点不符合规定

的……”询问被害人参照适用此规定,可见,询问被害人的地点除了办案场所以外,还可以在被害人所在

单位、住处或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这些地方获得的被害人询问笔录无需排除,据此,D选项错误。

本题选BC。

23.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屠某、沈某和证人朱某提出在侦查期间遭到非法取证,要求确认其审前供述

或证言不具备证据能力。下列哪些情形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排除上述证据?(2013年卷二68题,多选)

(分数:4.30)

A.将屠某“大”字型吊铐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双脚离地√

B.对沈某进行引诱,说“讲了就可以回去”

C.对沈某进行威胁,说“不讲就把你老婆一起抓进来”

D.对朱某进行威胁,说“不配合我们的工作就把你关进来”√

解析:关于非法证据问题,《刑事诉讼法》既有宣示性的规定,也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分别体现在第52条

和第56条。根据《刑诉解释》第95条第1款和《高检规则》第65条规定,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屠某“大”

字型吊铸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双脚离地,属于典型的刑讯逼供行为,应当排除所取得的供述。对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沈某进行引诱,说“讲了就可以回去”,还对沈某进行威胁,说“不讲就把你老婆一起抓进来”

在程度上均达不到刑讯逼供及其他非法方法以迫使他违背意愿而供述。对证人朱某进行威胁,符合上述法

律及司法解释中关于采用威胁的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应当予以排除的规定。故正确答案为AD项。本题

选AD。

24.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67题,多选)

(分数:4.30)

A.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可以根据当事人等申请而启动,也可以由法庭依职权启动√

B.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C.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D.只有确认存在《刑事诉讼法》第54条④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时,才可以对有关证据应当予

以排除

解析:本题考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刑事诉讼法》第58条第1款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

可能存在本法第56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

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可见,非法证据排除

程序的启动方式包括法院依职权启动和当事人申请两种。据此,A选项正确。上述法条第2款还规定,申

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据此,B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59

条第1款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

证明。据此,C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

第56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可见,只有在能够确认不存在非法

收集情形的前提下,证据才具有可采性。而在两种条件下可以排除非法证据:其一能确认有非法情形;其

二,不能排除非法情形的存在。据此,D选项错误。本题选ABC。

25.关于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主体,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70题,多选)

(分数:4.30)

A.故意毁坏财物案中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证明主体√

B.侵占案中提起反诉的被告人是证明主体√

C.妨害公务案中就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的警察是证明主体

D.证明主体都是刑事诉讼主体√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的证明主体。证明主体是指在诉讼中有权利和义务依法运用证据确定或阐明案件

事实的机关和个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主体有检察院、被告人、自诉人等。《最高法解释》第151条

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所以,选项A正确。《最高法解

释》第277条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

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

自诉案件应当由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故侵占案中提起反诉的被告人是证明主体。所以,选项B正确。妨

害公务案中就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的警察是证人,证人不承担证明责任,因而不是证明主

体。所以,选项C不正确。依法运用证据确定或阐明案件事实的机关和个人属于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证明主体都是刑事诉讼主体的说法正确,故D正确。本题选ABD。

26.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2016年卷二69题,多选)

(分数:4.30)

A.行贿案中,被告人知晓其谋取的系不正当利益的事实√

B.盗窃案中,被告人的亲友代为退赃的事实√

C.案中,用于鉴定的体液检材是否被污染的事实

D.侵占案中,自诉人申请期间恢复而提出的其突遭车祸的事实,且被告人和法官均无异议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在A、B两个选项中,被告人知晓其谋取的系不正当利益的事实,

以及被告人的亲友代为退赃的事实都是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实体法事实,属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但是

在C选项中,用于鉴定的体液检材是否被污染的事实属于程序法事实,而程序法事实如果没有异议就不会

成为证明对象,c选项并未交代是否存在异议,故并不当然成为证明对象,C错误。同理,D选项中,自诉

人申请期间恢复而提出的突遭车祸的事实,且被告人和法官均无异议,属于没有异议的程序法事实,也不

是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故D错误。本题选AB。

27.关于死刑案件的证明对象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74题,多选)

(分数:4.30)

A.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

B.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C.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

D.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

解析:本题考查证明对象。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包括定罪事实情节和量刑事实情节。《关于办理死刑案

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第3款规定,办理死刑案件,对于以下事实的证明必须达到证据

确实、充分:(1)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2)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与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

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据此,A、B选项正确。该规定第36条还规定,在对被告人作出有罪认定

后,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的量刑事实,除审查法定情节外,还应当审查的影响量刑的情节包括:被害人有

无过错及过错程度、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等。据此,C、D选项正确。本题选ABCD。

28.我国强制措施的适用应遵循变更性原则。下列哪些情形符合变更性原则的要求?(2017年卷二71题,多

选)

(分数:4.30)

A.拘传期间因在身边发现犯罪证据而直接予以拘留√

B.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发现另有其他罪行,要求其相应地增加保证金的数额

C.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后对其先行拘留√

D.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办结的,予以释放√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先行拘留:……(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因此,拘传期间因在身边发现犯罪证据,

可以予以拘留。A项所述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在身边发现犯罪证据属于案件情况的变化,可以相应变更强

制措施,体现了变更性原则的要求,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71条第4款规定,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同样符合变更性原则的要求,C项正确。《刑事

诉讼法》第98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该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

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D项正确。本题A项、C项、D项均体现了对强制措施的变更。

《刑事诉讼法》第71条第3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

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

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因此,我国取保候审保证金不允许增加,只能没收后重新交纳保证金、

提出保证人或者改为监视居住或予以逮捕,B项错误。本题选ACD。

29.关于拘传,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66题,多选)

(分数:4.30)

A.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拘传,并在笔录中注明

B.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C.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D.对于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连续讯问24小时

解析:本题考查拘传。与传唤不同的是,拘传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必须经法院院长、检察长或公安机关负

责人依法作出书面决定,不允许口头拘传。《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1款仅规定,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

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该条并未规定可以口头拘传。据此,

A选项错误。上述法条第2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

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据此直接看出,B、C选项正确。上述

法条第3款还规定,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依据常理可

见,连续讯问24个小时显然剥夺了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据此,D选项错误。本题选BC。

30.关于被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定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卷二68题,多选)

(分数:4.30)

A.未经法院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B.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C.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D.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解析:本题考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

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发生变动的,在24

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

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3)

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统一为公

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故A错误。若未被决定适用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的禁止令,被取保候

审人会见他人不受限制,故B错误。C、D两项均为被取保候审人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故C、D

正确。本题选CD。

31.在符合逮捕条件时,对下列哪些人员可以适用监视居住措施?(2012年卷二68题,多选)

(分数:4.20)

A.甲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B.乙正在哺乳自己婴儿√

C.丙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D.丁系聋哑人

解析:本题考查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刑事诉讼法》第7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

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

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

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据此直接可见,AB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本题选ABC。

32.赵钱孙李四人抢劫商场,赵某被逮捕,钱某被拘留,孙某和李某被取保候审,后法院一审宣判赵某无期

徒刑,钱某十年有期徒刑,孙某免予刑事处罚,李某无罪,四名被告人均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法院宣

判后,下列哪些强制措施的处理是正确的?(2018年仿真模拟题)

(分数:4.20)

A.对孙某应当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B.对李某应当释放√

C.对赵某逮捕羁押的期间折抵刑期

D.对钱某拘留的期间折抵刑期√

解析:《最高法解释》第134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

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可见,A选项错误,不存在“变更强制措施”,B选项正确。

《刑法》第47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

折抵刑期一日。”可见,D选项正确。赵某被判处无期徒刑,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C选项错误。本题选

BD。

33.甲、乙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取保候审。本案提起公诉后,法院认为对甲可继续适用取保候审,乙因有伪造

证据的行为而应予逮捕。对于法院适用强制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72题,多选)

(分数:4.20)

A.对甲可变更为保证人保证√

B.决定逮捕之前可先行拘留乙

C.逮捕乙后应在24小时内讯问√

D.逮捕乙后,周级检察院可主动启动对乙的羁押必要性审查√

解析:本题考查强制措施的特点和适用原则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相关规定。根据《、最高

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的规定:“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

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

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受案机关

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

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

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

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可知对于甲继续适用取保候审,可以

变更保证方式。所以,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71条第4款规定:“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

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本题并非违反取保候审的情况,故不能先行拘留乙。

所以,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

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

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所以,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

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

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包括被动性审查和主

动性审查。逮捕乙后,同级检察院可主动启动对乙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所以,选项D正确。本题选ACD。

34.下列哪些情形,法院应当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2016年卷二70题,多选)

(分数:4.20)

A.甲涉嫌被逮捕,案件起诉至法院时发现怀有身孕

B.乙涉嫌非法拘禁被逮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C.丙涉嫌妨害公务被逮捕,在审理过程中突发严重疾病

D.丁涉嫌故意伤害被逮捕,因对被害人伤情有异议而多次进行鉴定,致使该案无法在法律规定的一审期

限内审结√

解析:本题考查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最高法解释》第133条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

儿的;(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据此,怀孕和严重疾病均属于可以变更的情形,A选项

错误,C选项错误。《最高法解释》第134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

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

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

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二)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三)案件不能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据此,B、D选项均属于应当变更的情形。本题选BD。

不定项选择题(总题数:0,分数:0.00)

三、不定项选择题(总题数:1,分数:4.20)

35.甲、乙(户籍地均为M省A市)共同运营一条登记注册于A市的远洋渔船。某次在公海捕鱼时,甲乙二人

共谋杀害了与他们素有嫌隙的水手丙。该船回国后首泊于M省B市港口以作休整,然后再航行至A市。从

B市起航后,在途经M省C市航行至A市过程中,甲因害怕乙投案自首一直将乙捆绑拘禁于船舱。该船于A

市靠岸后案发。关于本案强制措施的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6年卷二93题,不定项)

(分数:4.20)

A.拘留甲后,应在送看守所羁押后24小时以内通知甲的家属

B.如有证据证明甲参与了故意杀害丙,应逮捕甲√

C.拘留乙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

D.如乙因捆绑拘禁时间过长致身体极度虚弱而生活无法自理的,可在拘留后转为监视居住√

解析:本题考查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

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而非送看守所羁押后

24小时内通知家属,故A错误。根据《最高检规则》第139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

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

逮捕。第140条第1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

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故意杀人罪属于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属于应当逮捕的情形,据

此,B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

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据此,C选项正确。《刑事诉

讼法》第7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据此,D选项正确。本题选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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