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实际履行地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2015年《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对合同履行地进行了
详细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
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
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
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
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今后的合同纠纷管辖争议中,将不再先入为主地根据合同权
利义务内容判断合同性质,而是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等内容,判断当事人争议标的的具体内容,从而确定管辖地点。尤其
是对“争议标的是给付货币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对“接受货币一方”的理解,紧紧抓住争议标的这个关键点来确定案件
的管辖。
二、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原则有哪些
1、特征履行地规则
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
是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评判方式。在合同约定的众多义务中,必有一个
能反映该合同之本质特征的义务,只要是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
最能反映该合同的特征,因而一般认为以此为标准确定合同履行地是
适当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是区别此合
同与彼合同性质特征的标志点,且以该特征为依据确定合同履行地。
2、实际履行地原则
合同履行地是指实际履行地、约定的履行地还是民法所规定的
履行地,众说分纭。最高法院关于民诉法《适用意见》中第18条规
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
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三、怎么约定合同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
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
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违约责任在合同中非常重要,
因此一般有关合同的法律对于违约责任都已经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
但法律的规定是原则的,即使细致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照顾到各种合
同的特殊情况。
因此,当事人为了特殊的需要,为了保证合同义务严格按照约
定履行,为了更加及时地解决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
如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本文发布于:2022-08-16 10:18: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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