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的诉讼要件有哪些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
辖。
生活中发生的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继承纠纷等等
都是属于民事纠纷的,此时当事人要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
则就属于民事案件,那么在符合相关法律中规定的起诉条件
的,法院才会受理。
那到底民事诉讼法的诉讼要件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
中进行了解。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二、当事人向法院起诉,除了要具备上述条件以外,还
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提交起诉书或
者起诉状。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
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
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起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
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
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
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法院的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
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
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
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
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
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
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
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
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
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
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五、法院受理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
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
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
诉。
现实中,不管是怎样的民事纠纷当事人都可以向法院提
起诉讼,当然只有在满足了民事诉讼法的诉讼要件后,法院
才会受理。此时即使当事人没有相关证据,也不妨碍提起诉
讼,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
诉的,不予受理。
本文发布于:2022-08-16 10:04: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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