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体检医院出具的报告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24-11-05 20:22:1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6日发
(作者:查身份证)

职业病体检医院出具的报告有法律效力

吗?

体检医院出具的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除了职业病医院之

外,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个别医院的安监局/疾控授权

也能做职业病检查,这个需要视当地的不用要求不同情况来判

断。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

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一、体检医院出具的报告有法律效力吗?

职业病体检医院出具的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除了职业病

医院之外,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个别医院的安监局/疾

控授权也能做职业病检查,这个需要视当地的不用要求不同情况

来判断。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

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二、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三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

生机构承担。

第十条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

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

第十一条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

要的资料。

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

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职业病诊断应当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职业

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临床表现

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做出。

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可以经必要的医学检查或者

住院观察后,再做出诊断。

三、职业病的定义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

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

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

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

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X

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

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

病。对其中某些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

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称为狭义的职业病,或称法定(规

定)职业病。

中国政府规定诊断为法定(规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

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规定职业病患者,在休息期间,以及确

定为或无效而死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遇或职业

病待遇。有的国家对职业病患者给予经济赔偿,因此,也有称这

类疾病为需赔偿的疾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

病的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如果员工患有职业病,一旦确诊是可以向单位的索要相应的

赔偿的。职业病一般的机构是不会受理也是不能进行鉴定的,因

此需要到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诊。由于职业病的发病

周期很长,不容易引起大家的重视,因此很多人并不知道这一概

念,普及职业病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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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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