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范愉[1]
作者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版物刊名:北方法学
页码:84-94页
主题词:法律职业;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官;律师
摘要:我国现代司法制度尚处在建立和发展过程中,法律职业化的目标不仅需要依赖法律职
业自身的努力,也取决于社会条件及公众认同。基于我国司法体制的特殊性和历史背景,西方社会
法律职业及其共同体的历史作用及高度自治不可能在我国重现。针对多层次的法律需求与法律
职业单一化、同质化目标的矛盾,需要重新审视我国法律职业化的目标,选择一种接近于大陆法系
但具有中国特的模式与路径。法律职业在接受国家及社会的监督与规制的同时,应积极回应社
会与公众的诉求,注重司法独立与司法民主的共同推进,并不断提高自治与自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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