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伦理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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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是伦理学中的一级概念,而"道德"是"伦
理"概念下的二级概念。二者不能相互替代,它
们有着各自的概念范畴和使用区域。
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态是指调节人与人、人
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伦理,从本
质而言,是关于人性、人伦关系及结构等问题的
基本原则的概括。伦理与道德是有着显著区别的
两个概念,伦理范畴侧重于反映人伦关系以及维
持人伦关系所必须遵循的规则,道德范畴侧重于
反映道德活动或道德活动主体自身行为的应当;
伦理是客观法,是他律的,道德是主观法,是自
律的。
提高对品德特征的认识,了解个体品德的历
史传承和现代融合,清楚个体德行自律的重要
性,培养具有优良品德的人才。重点和难点是品
德的特征、个体德行的自律及其重要性。
伦理是一种自然法则,是有关人类关系(尤
其以姻亲关系为重心)的自然法则。这个概念也
是与道德及法律的绝对分界线。道德是人类对于
人类关系和行为的柔性规定,这种柔性规定是以
伦理为大致范本,但又不同于伦理这种自然法
则,甚至经常与伦理相悖。法律则是人类对于人
类关系和行为的刚性规定,这种刚性规定是以法
理为基础原则的,法理与伦理的关系则比道德与
伦理的关系更远,也因此人们对于法理的争议更
大--长期自然法则与短期自然法则的冲突在法
理上冲突最甚。
伦理确实没有什么深刻而完整的了解,好像
"伦理"二字与"道德"二字一起出现的次数比较
多。关于"道德",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
那意思无非是说,"道"并非指的是一条具体的道
路,而是一个抽象出来的概念,譬如几何学上的
"点,线,面"的概念,物理学上的"质点"的概念。
那么"道德",就是指走路的德行,类似于约定俗
成的交通秩序,引申为人在社会上为人处世的规
则。那么伦理与道德在内涵上是有一些共通之处
的。伦:次序之谓也,"伦理"似乎便是指长幼尊
卑的道理,比如中国有"天地君亲师"的古训。伦
理与道德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调节社会成员
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则的作用。规则是为现实的存
在不被破坏服务的,它本身并不倡导创新,甚至
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创新,而规则与创新的矛盾
无一不是以创新的成功和规则的被打破之后形
成新的规则而结束的,可以说形成了一种社会的
"微扰"机制。
但是事情并非如此简单。仅拿其所起的作用
来定义一个词是不充分的。况且"伦理"与"道德"
似乎也是有着许多不同的。
除了"道德"所针对的客体远较"伦理"所针
对的客体宽泛之外,二者还有许多其他不同。比
如"道德"是随着社会所处的阶段乃至文化环境
的不同而有着不同规范的。举三个例子:其一,
在古代氏族部落里,财产是共有的,保留私有财
产是不道德的,而拿走其他部落成员刚刚用过的
工具也没有什么不道德。而在法律认可私有财产
的现代社会,保留私有财产不再是不道德的,而
拿走他人的工具则要征求他人的意见。其二,在
中国,问别人的年龄和薪水是很正常的,似乎还
隐隐有点人文主义关怀的味道;而在西方某些国
家,打听年龄和薪水是不太道德的。其三:同性
恋一般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而现在某些国家已通
过法律承认其合法存在,似乎同性恋也在逐步摆
脱其不道德的地位(此处似乎有些问题,法律并
不等同于道德)。
而"伦理"则似乎是有些不随时间和空间漂
移的东西在里面。比如传说中伏羲和女娲是兄妹
通婚,虽说太古洪荒年代,兄妹通婚没有太多道
德非议,但终究是违背伦理的,在这里伦理似乎
涉及到近亲结婚导致后代基因缺陷几率增大的
问题。显然,以这样一个不完善的概念是无法说
服并阻止人类进行诸如克隆人体和干细胞研究
这样的科学实验的。这些实验,甚至可以广泛地
说,一切科学研究都象潘多拉的盒子,我们所认
识的世界的边缘就是由这些盒子组成的。在打开
之前,是无法预言一个盒子比另一个盒子更危险
的。盒子被打开了,飞出的是什么永远既无法预
料,也无法收回。况且,面对着科学工作者这一
好奇心最强的体,不被打开简直比不让儿童打
开糖果盒都难。
对于克隆人的指斥来自社会的许多方面,说
法也是多种多样。各种反对意见大致可归于两
类:一类是坚持尊重生命,保持人的尊严论点的,
简称之为社会学派;另一类是对克隆生命体的生
理缺陷可能危及人类生存有怀疑的,简称之为生
理学派。应当说,两类论点各有其合理的成分,
是不能被全盘否定的,只是两派论点都采取的不
是切合实际的态度。
生命是值得尊重的,人的尊严也应该保持,
但是,这种理想化的状态在过去,现在和将来是
永远不可能对于每个社会成员都得以实现的。比
如某地区对矿工被埋的消息严加封锁;某医院对
患者生命视同儿戏,等等。这些都是对生命的不
尊重。我并不认为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相反,尊
重生命,维护人的尊严始终应该是我们努力的方
向。但是,能实践的程度是受各方面条件制约的。
某患者家属在求助无门后无奈给患者停掉了昂
贵的进口药剂,其斑斑血泪说明了一个问题,尊
重生命是有成本的。同样的,中国为什么实行计
划生育,也是因为付不起人口过多的成本。
另外一个敏感的问题是安乐死和自杀。尊重
生命和保持尊严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是会构成悖
论的,观众们很容易为电影人物在忍辱偷生和杀
身取义之间做出选择,但是现实中的安乐死和自
杀却沉重和苦涩得多。很多问题是法律所顾及不
到的,并且由于法律条文的刚性而或多或少造成
局部细微的不合理,任何国家的法律都是一样
的,所以制订和修改法律是永远不能停止的舞
蹈。所以,仅从理性上说,我们应该在亵渎生命
的事件中辨明无过错方和过错方从而采取相应
的措施,而不应该仅在结局处片面地下结论。比
如年迈失去自理能力的老人,为了自己的尊严,
不堪忍受子女的冷漠而自杀,是不应该再背上不
尊重生命的罪状的。而社会却应从中警醒,采取
一系列措施,比如追究相关者责任,完善养老制
度等等来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尊重生命也不应僵化到极端。绝对尊重生命
就不应该给病人用药,绝对维持尊严就不应该给
病人动手术。因为第一次给病人用一种药肯定冒
了巨大风险,距离谋财害命也没有多远;第一次
动手术之前如果没有解剖经验绝对谈不上严肃,
而解剖经验不是来自于尸体就是来自于尊严不
能自保者(战俘,奴隶等)或是对于患者的蓄意
的信息不披露。但是,正因了不尊重的第一次,
才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另外,如果推开来讲,人的尊严何以宝贵,
其他生命体的尊严就可任意践踏,恐怕谁也给不
出令人信服的答案。因为生物界环环相扣,相互
依存,厚此薄彼似乎是没有依据的。
故,社会学派的反对意见可以休矣。
关于生理学派的反对意见,其杞人忧天的态
度亦不足取。无疑,现阶段克隆动物有一些问题,
表现为成活率低,寿命短。但是自然生育的个体
也并非完美无缺,有些甚至有严重疾患,结局会
怎样?许多有问题的个体夭折了,存活的也并没
有给生物界带来毁灭性灾难。因为自然界有一种
自完善的机制。
恐惧是多余的。克隆研究和干细胞研究肯定
会带来一些问题,但是也会带来一些相应的技术
解决方案,社会也会做出应激性反应,从而实现
由乱到治,并带动文明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有
了汽车后世界上有了高速公路;有了电才有了其
后的电气时代和信息时代;引入佛教也没有导致
中华文明的消灭;有了器官移植也没听说谁没事
了随便换个肝玩玩。说起违反"伦理"的产物典型
之一-骡子,大家觉得也没什么恐怖
关于道德的科学,又称道德学、道德哲学。
在西方,伦理学一词源出希腊文ετησs,意
为风俗、习惯、性格等。古希腊哲学家家亚里
士多德最先赋予其伦理和德行的含义,所著《尼
各马可伦理学》一书为西方最早的伦理学专著。
在中国古代没有使用伦理学一词,19世纪后才
广泛使用。
伦理学以道德现象为研究对象,不仅包括道
德意识现象(如个人的道德情感等),而且包括
道德活动现象(如道德行为等)以及道德规范现
象等。伦理学将道德现象从人类活动中区分开
来,探讨道德的本质、起源和发展,道德水平同
物质生活水平之间的关系,道德的最高原则和道
德评价的标准,道德规范体系,道德的教育和修
养,人生的意义、人的价值和生活态度等问题。
其中最重要的是道德与经济利益和物质生
活的关系、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问题。对
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不同的甚至相互对
立的伦理学派别。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将道德作为
社会历史现象加以研究,着重研究道德现象中的
带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的问题,从中揭示道德的发
展规律。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
基础之上,强调阶级社会中道德的阶级性及道德
实践在伦理学理论中的意义。
"伦理"的"伦"即人伦,指人与人之间的关
系;"理"即道理、规则。"伦理"就是人们处理相
互关系应遵循的道理和规则。社会生活中的人与
人之间存在着各种社会关系,如生产劳动中的关
系、亲属关系、上下级关系、朋友关系、同志关
系、敌对关系等等。由此必然派生出种种矛盾和
问题,就需要有一定的道理、规则或规范来约束
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们相互之间的关系。道德就
是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而伦理
学就是研究道德的学问,因此,伦理学又称"道
德哲学"或"人生哲学"。伦理学是人类知识中一
门最古老的学问。我国最早论述伦理道德的思想
家是孔子。在西方,伦理学是由古希腊哲学家亚
里士多德创立的。
道德作用的发挥有待于道德功能的全面实
施。归纳起来,道德具有五个方面的主要功能:
认识功能、调节功能、教育功能、评价功能和平
衡功能。
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的关系
对医学伦理学的界定直接与对生命伦理学
的界定有关,即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是谁包
括谁亦或是两个各自独立的学科?Warren
Reich在1971年准备编写《生命伦理学百科全
书》时,开始时用的《医学伦理学百科全书》名
称,可见,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已是两个不
同的概念。
DanielCallahan在《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
第二版中的生命伦理学条目中,把医学伦理学与
生命伦理学相比,认为"医学伦理学是古老的学
科,代表很窄的范围,只强调医生的道德义务和
医患关系,虽然在现今这仍很重要,但已不足以
囊括所有的问题"。"生命伦理学则是指生命科学
中更广阔的道德领域,包括医学、生物学、环境
中的重要方面、人口和社会科学等。医学伦理学
作为一个部分包括在生命伦理学当中,与其他题
目和问题共同构成生命伦理学。"
《国际伦理学百科全书》也把医学伦理学的
学科范围归为生命伦理学。从我国对医学伦理学
发展阶段的划分,可看出与以上不同的看法:医
学伦理学经历了古代医德学,近现代医学伦理学
(传统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也有学者认
为,当今的医学伦理学已开始发展到了一个新阶
段,人口和健康伦理学阶段。可见,我国主要是
把生命伦理学作为医学伦理学的一个阶段涵盖
进去的。J.StuartHorner在《应用伦理学百
科全书》中对此的界定也是如此:医学伦理学与
生命伦理学经常混淆,但后者是前者的一个方
面,只不过后者这30年一直占主导地位。
医学伦理学的定义
英国的ThomasPercival在1803年出版了
《医学伦理学》一书,并首次提出"医学伦理学"
这一名词。他没从正面给医学伦理学下定义,但
从有关的材料可以分析出他对医学伦理学概念
的理解。他认为:"职业伦理学是'人性的知识'
与'广泛的道德责任'之间的综合","医学伦理学
的一般体系是使无论是官方正式的行为还是医
学领域之间相互的交往都受文雅和正直原则所
指导"。这种观点在19世纪被广泛接受。20世
纪20年代,美国的药理学教授ChaunceyLeake
对上述观点提出质疑。他认为:"Percival对'
医学伦理学'这个名词使用不当......,它仅指
来自于职业中的、用来管理职业中各成员彼此交
往的成规、礼节。......但真正的伦理学与成规、
礼节不同,而应从哲学的角度理解。他认为:"
真正的医学伦理学是基于伦理学理论并用之来
处理医患之间、医生与社会之间的关系。"20
世纪70年代,美国的医学伦理学权威
K.D.Clouser对医学伦理学的理解与Leake
的观点并无本质区别,他在《生命伦理学百科全
书》第一版中提出:医学道德与一般的日常道德
没有区别,含有与一般道德相同的规则。我国对
医学伦理学的定义多采用:"运用一般伦理学的
道德原则,来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科学以往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有过分强调医学伦理学
是应用规范伦理学的一个分支的倾向,对医学伦
理学容易有这样的误解:即把医学伦理学只理解
为应用规范伦理学,以为运用一般伦理学的道德
原则即可解决具体问题。不仅事实并非如此,而
且其中也忽视了医学本身对医学伦理学的作用。
一方面,医学的本质和目的是为了维护病人的健
康,疾病,由此可见医学本身含有一种固有
的伦理学--为病人谋利益。而且许多伦理问题的
产生是医学科技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伦理道
德对医学伦理学的作用也同样明显,如陈实功
《外科正宗》中有"先知儒理,然后方知医理"
之说,二者的结合便是中国古代的儒医;欧洲中
世纪的医德观是基督教式的医德观;从英美医学
伦理学中自主原则领先的医患关系模式到南部
欧洲的仍以相互信赖式的医患关系为主导模式
更能看出伦理道德因素对医学伦理学所起的作
用。简要说来,医学科技与伦理道德二因素相互
作用是医学伦理学发展的主要线索。
医学伦理学的历史发展
希波克拉底学派可能是最早对医疗职业和
医生的行为提出规范的,但其思想能流传这么久
远,主要是因为基督教的思想与之在某些方面一
致,特别是不能堕胎和为患者保密的思想,而这
两者在古希腊并不是医学界的主流思想。当时许
多论述都强调疾病的预后,希波克拉底时期的预
后可起到安全保险作用,使医生知道他能做什么
和不能做什么,从而保护医生避免因失败或
拒绝而受到指责。传统的基督教强调诚信对
于战胜疾病的重要作用,认为医生应不顾自己的
危险来抢救病人,要求医生持一种慈善的观念和
对穷人的责任的价值观,事实上早期的基督徒也
是这样做的。没有什么能比医院这种新兴机构更
能显示出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博爱精神了,它们服
务于病人、老人、穷人和流浪者,虽然多负责食
宿,很少的医疗,但与其它相比已是很好的了。
基督教对医学甚至所有科学的控制,很少能见到
教会允许之外的书籍,仅见的是为数不多的希波
克拉底和盖伦的著作。中世纪时期的黑死病夺去
了无数人的生命,医生们没有好的救治办法,很
多医生逃离瘟疫,但许多教士却依然留在城市,
为死去的人做祈祷,使那些笃信上帝的人临死前
得到精神上的安慰,也使死者的家属感到欣慰。
在文艺复兴时期,尤其是科学革命给机械科
学、物理学和化学带来了巨大成功之后,医学也
迈出了更坚定的步伐。哈维的心血运动论最终取
代了盖伦的关于血液运动的学说,以后在以机械
论为主导的哲学思想的指导下,以解剖学和生理
学为主的实验医学在18世纪取得了突飞猛进的
发展。19世纪的病理学有了长足的进步,在麻
醉和防腐两项技术出现之前,外科的全面进步是
不可能的,19世纪后期,外科有了真正的进步。
近代的实验医学家头脑中有尊重科学的道德理
念,认为医学的最高尚的任务莫过于延长人的寿
命。
18世纪的早期,英国对医生的伦理学规范
已很少提到希波克拉底,而是强调礼节,包括服
饰和行为举止,即英国的绅士和淑女风度。近代
英国对医学伦理学贡献较大的主要有4个人:
JohnGregory1772年出版了《关于医生责任和
资格的讲义》;ThomasGisborne认为医生不应
减弱基督教的慈善彩,同时认为必须建立一个
竞争型的职业,因为他坚信对财富的渴望是至关
重要的;ThomasBeddoes强调应用法律手段把
庸医赶走;ThomasPercival在1803年出版了
《医学伦理学》,主要是为了防止和解决医院内
部纠纷。其中的宗教彩已大大减弱,即医德开
始了科学化和世俗化的进程。ThomasPercival
最大的贡献是为美国医学会1847年首次的伦理
学法典提供了样本。
20世纪初,人们已经开始注意到医院开支
的攀升,尤其是二战后,医院被视为医学诊治的
精华之地。在X线之后,影像诊断随着1972年
计算机断层摄影和核磁共振等技术的问世而大
踏步前进,大量资金花费在了医疗设备上。大约
在1960年,第一批免疫抑制剂问世,使得器官
移植进入了新时代,当然也带来了道德和法律的
困惑,如何时取器官,移植给谁等问题。20世
纪随着医学科研的增加使医疗服务取得明显进
步,同时也引起更多的伦理学问题,1946年的
纽伦堡法典和世界医学会1964年对此修改而成
的赫尔辛基宣言(2000年是最新版本)是医学
科研中涉及人体实验的重要文献。
20世纪中叶以前,传统的医学伦理学主要
局限于临床的医疗实践中,为培养医生提供职业
道德行为规范。二战后,延长寿命已不是难事,
在医学伦理学的持续发展中加入了新的内容,20
世纪50年代,美国的JosephFletcher和Paul
Ramsey等非医生(这两人均是神学家)所写的
一些文章使人们开始审视医学和医学科技在社
会的道德层次上产生的影响:首先是以往被封闭
在医学之外的哲学家、神学家、律师、社会学家
和心理学家对医学职业提出了他们特殊的看法;
其次,随之而来的是这些看法对医学的发展有
益,医疗职业中的人对这些外部的看法开始予以
接受;第三,医学伦理学扩展其范围,应用到更
广的社会伦理学问题领域,如一个社会中卫生服
务设施分配的公正性等。因此,在60年代后,
医学伦理学本身已经开始从原来全部关心指导
临床医生行为的准则和法典中转向社会中的健
康和疾病的伦理学方面,70年代后美国开始了
对病人自主性的重视,这是当今的医学伦理学中
的重要转变。
医学伦理学的本质是为了病人的利益,但具
体什么才符合病人的利益,这随着时代的变迁和
人们观念的变化而变化。表现在医学模式上,就
是从以往普遍持有的"治病"到现在的"治生病的
人",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延长寿命就是对
病人最大的善,而二战之后,延长寿命并不是唯
一追求的目标,生命质量是人们所重视的主要内
容,表现为病人的意愿是否得到尊重。
生命伦理学(bioethics)
《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二版对此词条的
解释的第一句话就是:"圣经中有一句话说太阳
底下没有新事物。但自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
起,从生命伦理学的兴起看出,那么这句话并不
正确。"由于新科技的问世和文化及观念的改变,
人们重新对生与死、对疼痛的忍受、对自己生命
的权利、对他人和社会的义务等进行思考,于是
产生了一个全新的领域--生命伦理学。它代表一
种全新的观念的转变,它不仅是指开创一个新领
域(伦理学和生命科学的交叉),而且代表一种
学术思想、政治因素对医学生物和环境的影响
等。狭义地说,生命伦理学仅指在面向科学技术
的巨大变化时产生的新领域,广义地说,它已经
延伸到法律、政策、文化、历史学科,大众媒体,
哲学,宗教,文学等社会科学学科。本辞条所说
的生命伦理学是指广义的,即它的研究范围已从
临终病人床边的医务人员个体所面对的道德上
的困惑,延伸到全社会公民和立法者在努力制定
平等的健康或环境政策时所面对的公众的和全
社会的选择。
对生命伦理学的界定
生命伦理学一词最早由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的
生物学家和癌症研究者VanRensselaerPotter
在1970年提出。然而,很快就被在华盛顿工作
的荷兰胚胎生理学家和产科学家Andre
Hellegers和其他与他共同工作并在1971年在
乔治城大学成立肯尼迪人类生殖和生命伦理学
研究所的同事用来指称不同的含义。Van
RensselaerPotter用此指称"一门把生物学知
识和人类价值体系知识结合起来的新学科",它
是科学和人文学科中间建起的一道桥梁,帮助人
类生存,维持并促进世界文明。AndreHellegers
和他的同事则狭义地把此应用到医学和生物医
学研究中的伦理学领域。WarrenReich在1971
年准备编写《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时,开始时
用的《医学伦理学百科全书》名称,可见,医学
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西方
多数认为医学伦理学是一种传统上的提法,范围
很窄,只强调医生的道德义务和医患关系,它已
不足以囊括现今所有的问题。因此从范围上看,
生命伦理学指称生命科学中的广袤的道德问题
领域,如医学、生物学、环境科学,人口和社会
科学等,把传统的医学伦理学包括在生命伦理学
中。
在某种程度上,RaananGillon的生命伦理
学辞条更加全面。RaananGillon在《应用伦理
学百科全书》中的生命伦理学条目中写到:从字
意上看,生命伦理学是研究产生于生物学实践领
域(包括医学、护理、包括兽医在内的其它卫生
保健职业)中伦理学问题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
很广,除了生物科学研究中的伦理学,还包括环
境伦理学(包括环境污染和人与动物和自然界中
其它部分之间的关系),性、生殖、遗传和人口
中的伦理问题和各种社会政治道德问题,如失
业、贫穷、歧视、犯罪、战争和迫害对人健康
的负面效应。涉及到此学科中的人员也很广,除
了医生、护士、生命科学家、患者、受试者外,
在学术领域还涉及到哲学、道德神学、法学(这
是生命伦理学中的三大学科)、经济学、心理学、
社会学、人类学和历史学。
生命伦理学产生的历史背景
生命伦理学最先产生在美国,有其独特的历
史背景。生命伦理学在广义上,是从1900年开
始的。20世纪医学的发展可从对医疗服务投入
的钱的数量、享受到服务的人的数量、医务人员
和专家的数量、医疗服务系统的复杂性和科学技
术的含量程度等方面看出。伦理学问题的产生,
可从三条主要的线索看出:医院角的变化、科
学技术的主导性和医学专家化的发展。
早在19世纪晚期,美国的医院在数量上以
很快的速度在增加,最终成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主
要源泉,随着医疗器械和技术在诊断和中的
不断增加的介入,在医院中集中提供医疗服务变
得比较有效并经济,并能满足人们的需要。1946
年的Hill-Burton法案,为地方性的医院提供联
邦支持,新的普遍性的医疗保险倾向于给医院性
的医疗服务而非私人诊所或家庭式服务提供补
偿,这为美国的医院的革命打下基础。
1900年左右,科学的医学已成为医疗实践
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国医学会改革医学教育
制度,以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政府不断支持医
学科学,尤其是在二战期间和之后,把科研引进
医学教育和对病人的照护之中。20世纪50年代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开始成立并支持临床科研,
于是涉及到受试者的实验,受试者可能是病人和
健康的志愿者,且数量在不断增加。
由于医学科学和技术知识的增加,使很多的
医生走进越来越窄的领域,只能使自己局限于某
一专业。随着1917年眼科学会的成立,越来越
多的专科学会成立。20世纪上半叶,医生的社
会和经济地位明显得到提高,渐渐从中等升至上
等,这些非常明显地使他们与很多病人在生活态
度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不同。
总的来说,这三方面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
浮现。医院中医疗服务的专业化促进了医疗照护
的非人性化和组织性,同时疾病的社会、行为、
环境和人性化方面被忽视,而过于强调疾病的生
物和生理方面,因此病人抱怨医生已失去的病人
从整体方面照护的能力,从以前熟悉的密切的关
系转变成"床边的陌生人"。
毫无疑问,美国在生命伦理学领域处于领先
地位,最重要的标志是1969年成立的后在1971
年更名为海斯汀报告和1971年成立的肯尼迪研
究所。但不能否认,欧洲也做了大量工作。1963
年英国成立了医学伦理学学会和医学伦理学研
究所(注:英国多数称医学伦理学而非生命伦理
学),后者在1975年创办了医学伦理学杂志
(JournalofMedicalEthics),1985年创办了
医学伦理学简报(BulletinofMedical
Ethics)。哲学的批评式医学伦理学在德国、前
苏联和南欧发展起来。医学伦理学在天主教传统
的国家本身就是天主教道德神学的一部分,后渐
渐适应新技术的发展,转变原来的行医与科学无
关的观念。亚洲和非洲的生命伦理学发展较慢,
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渐渐发展起来。社会主
义医学伦理学在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也发展起来。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关系到人类生命健康,
每个国家的政府必然会通过政策法规等的制定
等来对生命伦理学领域的问题进行宏观控制。这
不是某一个国家的问题,也不是西方特有的问
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但同时,某个发达国家
发生了某类生命伦理学问题,并不意味着发展中
国家也一定会出现同样的问题。
生命伦理学的理论问题
生命伦理学已出现多样性的特征,随着生命
伦理学问题的日渐增加,需要更多的方法论来指
导。现在,至少有四个领域已明显地出现了,它
们分别是理论生命伦理学、临床伦理学、管理和
政策生命伦理学、文化生命伦理学。但在实践中
它们经常交叉,不能清楚地分割开。
生命伦理学的职能
生命伦理学并不是用一种宗教或意识形态来
代替另一种;也不是道德咨询所,给特定问题提
供唯一的答案,(在有限的范围内可以做到)。在
大多数情况下,结论是试验性的,暂时的,不是
绝对正确的。我们既不能采用强制的方法,这并
不是伦理学的特点,也不能在社会朝向民主的进
程中让社会所以成员都持一种观念,对生命伦理
学问题较好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协商对话讨论
等达成一致。
总之,生命伦理学是一个新领域,它还只是一个
开始,有待于更准确地定义它和挖掘研究方法。
DanielWikler在第三次国家生命伦理学会议
上的主题报告--生命伦理学家和社会责任中提
出:应把生命伦理学理解为这样的一个学科:它
给持有各种观点的所有学者提供了场所。对于生
命伦理学的未来,Gillon认为:虽然说很难对
生命伦理学的未来进行预测,但有一点是可以明
确的,即生命伦理学将继续为更多的人们提供平
等参与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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