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四)及答案855
简析题
案情:A市化肥厂在生产过程中每天排放大量含有有害物质的废水,污染了
附近日县的几十亩农田,致使农作物大量死亡,给当地农民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位于A市C区的市环保局调查了化肥厂造成B县农田污染的情况后,根据《环境
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A市化肥厂作出了1万元的处罚决定,责
令其更换环保设备,并赔偿B县农民经济损失5万元。A市化肥厂认为市环保局
对污染情况的调查不符合事实,夸大了损害,因此对处罚决定不服。
问题:
第1题:
A市化肥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应在何期限内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参考答案: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程序问题《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
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
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
日起继续计算。“因此,A市化肥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应当在知道环保局对
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详细解答:
第2题:
A市化肥厂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在何期限内起诉?
参考答案:
《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
的除外。”因此,A市化肥厂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知道环保局对
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
详细解答:
第3题:
A市化肥厂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则奉案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
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
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案应当由市环保局所在的C区人民
法院管辖。
详细解答:
第4题:
A市化肥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市环保局认为其起诉超过起诉期限,对此
应由哪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参考答案:
《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第3款规定:“被
1
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如果被告市环
保局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应当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详细解答:
第5题:
若A市化肥厂接到处罚决定后未申请复议也未提起诉讼,市环保局随即向人民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参考答案:
被申请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
行:①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②明显缺乏法律依据的;③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
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参见《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5条的规定。
详细解答:
分析题
第6题:
一名男子驾车闯红灯被两名警察拦住,警察查明驾车人因要将其突发急病的邻居
送往医院抢救而闯红灯。对此行为之性质与法律责任,两位警察各持不同意见,
警察甲认为任何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均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而警察乙则认为驾车
人为抢救病人,违反规定实出于不得已,因而不应受处罚。问题:请对两名警察
在法律推理方式上的区别做出分析。
参考答案:
法律推理是指以法律与事实两个已知的判断为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
则,为法律适用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法律推理的特征是:它是法
律适用中的一种思维活动;以法律与事实两个已知的判断作为推理的前提;运用
多种科学的方法和规则进行;推理的目的是为法律适用结论提供正当的理由。法
律推理的方法主要有两大类,即形式推理和辩证推理。前者是指解决法律问题时
所运用的演绎方法、归纳方法和类推方法;后者是指当作为推理的前提为两个或
两个以上的互相矛盾的法律命题时,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出最佳的命题以解
决法律问题。辩证推理的特点是:它是面临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互相矛盾的命题时
所进行的选择过程;它的作用主要是为了解决因法律规定的复杂性而引起的疑难
问题;它是主观辩证法对法律或者案件客观事实的辩证关系的认识的推理过程,
必须是建立在事物的辩证法的客观基础之上;它是经过对具体的矛盾运动的研究
而做出的较复杂的推理过程。从案例提供的情况可以看出,甲使用的推理方式
是演绎推理,即是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根据一般性的知识推出关于特殊性的知识。
他的推理方式是:违反交通规则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驾车人闯了红灯,违反了
交通规则;所以驾车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乙使用的辩证推理的方法,它是面
临两个相互矛盾的命题所进行的选择过程,即违反交通规则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驾车人违反了交通规则;驾车人违反交通规则是为了抢救病人,属于特殊情况。
对这两个相互矛盾的命题,乙做出的选择是:驾车人的行为不应受处罚。
详细解答:
法律文书题
2
第7题:
2005年4月16日,被告人陈××趁被害人外出之机,撬门进入××市××区×
×街××号原告人家小盗窃,窃得现金1000元,××牌××型手机一部,价值
2000元。当其偷到财物欲逃离时,适逢被害人回家,被害人大喊抓贼并与被告
人搏斗。被告人用花瓶砸被害人的头部,致使被害人头部负伤。被告人将被害人
砸伤后携带赃物逃离。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为轻微伤。被害人为伤势花费住
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6500元。后陈
××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地检察院以其涉嫌人室抢劫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问题:假定你是本案公诉人、受害人或是本案的主审法官(任选其中一个身份),
请根据上述案情撰写一份法律文书。
提示:文书中涉及的当事人自然情况、司法机关名称、证据种类和名称等相关事
项可自行编撰,但不得署考生本人姓名,否则本卷不得分。
答题要求:
(1)文书种类的选择符合选定的身份,符合法律规定,格式规范,应具备的事
项齐全;
(2)请求或答辩事项清楚,事实、依据论证充分,或者作出的处理合法有据,
定性准确;
(3)文字简练通畅,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一]××区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状××检刑诉字[2005]篇×号
被告人:陈××,男,27岁,汉族,××市人,初中文化,无业游民,住××
市××区××街××号。2005年4月25日因涉嫌抢劫罪,经本院批准逮捕,现
羁押于××区××看守所。辩护人:刘××,××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被
害人:吴××,男,40岁,汉族,××市人,大学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总
经理,住××市××x区××街××号。诉讼代理人:钱××,××市××律
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陈××抢劫一案,由××市××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
于2005年5月1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
取了被害人诉讼代理人以及被告人辩护律师的童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经依
法审查,现查明:2005年4月16日,被告人陈××乘被害人外出之机,撬门
进人××市××区××街××号原告人家中盗窃,窃得现金1000元,××牌×
×型手机一部,价值2000元。当其偷到财物欲逃离时,适逢被害人回家,被害
人大喊抓贼并与被告人搏斗。被告人用花瓶砸被害人的头部,致使被害人头部负
伤。被告人将被害人砸伤后携带赃物逃离。上述事实,有物证、书证、证人证
言、被告人供述、法医鉴定结论等证据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
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陈××目无国法,实施了人室抢劫行为,其行为触犯
了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已构成抢劫罪。为严肃国法,打击犯罪,保
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此致××区人
民法院检察员:毛××2005年5月17日(院印)附:1.被告人陈××现羁
押于××区××看守所;2.主要证据复印件3份;3.证据目录1份;4.
证人名单1份。[参考答案二]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
××,男,40岁,汉族,××市人,大学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住
××市××区××街××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陈××,男,27岁,汉族,
3
××市人,初中文化,无业游民,住××市××区××街××号。诉讼请求诉
请法院判令被告人:1.赔偿原告人医疗费、鉴定费等人民币6500元;2.退
还全部被抢财物。事实与理由2005年4月16日,被告人陈××乘被害人外出
之机,撬门进入××市××区××街××号原告人家中盗窃,窃得现金1000元,
××牌××型手机一部,价值2000元。当其偷到财物欲逃离时,适逢被害人回
家,被害人大喊抓贼并与被告人搏斗。被告人用花瓶砸被害人的头部,致使被害
人头部负伤。被告人将被害人砸伤后携带赃物逃离。经法医鉴定,原告人为轻微
伤。被告人陈××抢劫一案,经××市××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2005年5月
17日,××区人民检察院已将本案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的犯罪
行为,给原告人造成了下列物质损失:(一)被告人陈××在原告人家中抢走人
民币1000元;××牌××型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2000元。(二)原告人为治
疗伤势花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
6500元。综上所述,原告人上述经济损失,完全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
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你院提起附带民事
诉讼,请一并审理。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区人民医院病
历、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车票等原件共12张。此致××区人民法院附
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2005年5月19日附:1.本诉状副本1份;2.证
据12件。
详细解答:
第8题:
案情:某日,A省B县的C镇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件,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逃之夭夭。
B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方某率队到D村布控,并向D村村长吕某通报了案情,说
明“0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你们村出现,报案的给5000元,抓到人的给10000元”。
吕某后来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县公安局只给吕某发了1000元奖金,没有兑现给
10000元的承诺。吕某于2005年2月9日起诉,将该公安局告上法庭,请求公
安局依法履行悬赏承诺,该公安局否认其实施悬赏行为,方某则认为他的悬赏只
是种玩笑,公安局不同意按照他的说法给付奖金,因而,该公安局拒绝履行悬赏
的承诺。
请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答题要求: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字数不少于500字。
参考答案:
行政法基本原则公安局拒绝履行悬赏承诺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的信赖保护
原则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指导和规制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制行
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处理的基础性规范。行政法基本原则贯穿于行政法具体
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信赖保护原
则规制行政法的调整核心——行政权,并以其蕴涵的诚信行政,责任行政的观念,
对立法者、执法者和行政争议处理者具有指导意义,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信赖保
护,简单地说,是保护可信赖的期望利益(鉴于行政主体能够凭借行政权单方获
得依法期望的利益,信赖保护主要是指保护行政相对人可信赖的期望利益)。严
格的讲,信赖保护是指,右权机关应保护行政相对人因信任行政主体的合法性、
正当性、权威性而无过错参与其实施的授益性、合意性、指导性等行政行为所期
4
望得到的合法或合理利益。信赖保护的基本内涵包括:(1)保护行政相对人因正
当信赖而期望得到的合法或合理利益。行政相对人在无欺诈、胁迫等主观过错,
符合法定条件要求行政主体授予利益的,行政主体应依法授予;行政主体与行政
相对人双方达成合意,签订行政合同后,行政主体应全面履行,非法变更应赔偿,
依法变更应补偿;行政主体作出行政指导应尽心尽职,对有过错的行政指导应负
行政责任。(2)行政主体应依法行政,履行法定义务,对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政
行为,应对其行为在合理限度内承担责任。在行政法有明确规定的条件下,行政
主体要严格依法办事,不得拒绝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要求。在行政法没有明确规定
的条件下,行政主体可在法定限度内自由裁量,但应满足行政相对人合理期望得
到的利益(3)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皆应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言必信,行必果。
具体对行政机关而言。其所为行政行为应具有稳定性,不得朝令夕改或溯及既往,
其做出的承诺,应信守之;对相对人而言,也应言而有信,不得反复无常或任意
反悔,否则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等有权机关应立
足于增进公共利益的立场,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乃至自然规律、公序良俗等
等,保护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信赖保护原则是行政法内在理性的彰显,现
代行政法与传统行政法之分野,一个重要因素是现代行政法在保护公共利益的同
时,兼顾私人利益,而传统行政法往往只强调公共利益而忽视私人利益。在我国
的法律制度上,还没有把全部的行政行为建立在信赖保护之下,但可喜的是信赖
保护原则率先在行政许可制度中得以体现。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给被许
可人带来利益,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撤销该项许可,如果遇有必须撤销行政许可的
情形,对被许可人信赖行政决定合法而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行政机关在撤销时
对被许可人的损失应予赔偿。赔偿额应当以实际受到的损失为限。本题中,方
某作出悬赏承诺的行为是职务行为,职务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理应由行政机关
承担;行政相对人吕某基于对该悬赏承诺的正当信赖,期望其奋勇抓住歹徒的行
为可以得到合理利益——10000元赏金;双方都作了真实的意思表示,并已就此
达成合意。此合意目的为发动众力量,策力,抓住歹徒,其意旨是增进公
共利益,因此,无论是行政主体还是行政相对方,都应信守之。人民法院也应立
足于增进公共利益的立场,依据信赖利益保护的原则,保护行政相对人吕某的信
赖利益,判决公安机关依照其之前的悬赏承诺给付赏金。
详细解答:
第9题:
案情:2002年11月2日,中意公司与天源公司发起设立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约定:天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投资,中意公司以补
偿土地使用费及负责建房的全部资金投资,发起设立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兴
建中源大厦。2003年5月11日,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向某市工商局设立登记,
并获得市工商局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后,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
使用该地块的房地字第027号《房地产证》,并注明权利人是中源大厦有限责任
公司。2003年7月22日,中源大厦建设开始动工。后因公司发生内部股权纠纷,
工程建设资金不能到位,中源大厦建设于2004年6月全面停工。2005年12月9
日,市工商局作出《核准企业注销登记通知书》,注销了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登记。但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一再申明没有向市工商局申请注销登记,市
工商局也未能提供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签署的申请文件和该公司债权
债务清算报告。2006年3月,市工商局作出《关于成立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清算组的决定》。该决定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5
成立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负责该公司清算业务。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
司对上述两个行政行为均不服,先后提起了行政诉讼。问题:试用行政法的相关
知识对上述案例进行分析。
答题要求:
1.结合案例,并运用法学理论知识进行论述;
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参考答案:
略
详细解答:
6
本文发布于:2022-08-15 17:33: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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