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学试题
一、选择题〔多项选择〕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有哪些〔ABCD〕
A、广泛性B、综合性C、公益性D、科学技术性
2.、以下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的内容的是〔ABD〕.
A、土地利用规划法B、环境污染防治法C、环境标准D、自然保护法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根本原如此的哪些〔ABCD〕
A、协调开展的原如此B、预防为主的原如此
C、环境责任原如此D、环境某某原如此
4、以下哪些是环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ABC〕
A、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
B、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内容
C、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
D、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受体
5、在以下情况下,根据无过错责任的免责条件,环境污染侵权人能免责的是〔BCD〕
A、受害人无过失引起B、不可抗力因素
C、第三者的过失引起D、受害人自身引起
6、环境犯罪的特点有哪些〔ABCD〕
A、犯罪行为是直接针对环境资源进展的;B、犯罪后果严重;
C、犯罪主体大多为法人;D、环境犯罪大多带有民事责任.
7、以下选项中哪些属于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构成要件〔ABC〕
A、行为人的某某行为.B、行为人的主观过错.
C、行为的危害后果D、受害人与事故具有因果关系
8、根据某某行为性质、危害后果和主观因素,会有以下哪几种的法律制裁〔ABC〕
A、行政责任B、民事责任C、刑事责任D、安全责任
9、环境民事诉讼的特点〔ABCD〕
A、放宽起诉资格B、实行因果关系推定
C、举证责任倒置D、延长诉讼时效.
10、以下有关法律效力大小的说明中哪些是正确的〔ACD〕
A、国家环境法效力高于地方性环境法
B、我国参加和批准的国际环境法效力低于国内环境法效力.
C、特别法效力高于普通法效力
D、新法的效力高于旧法效力.
11、下面属于法律的特点:〔ABCD〕
A行为的调整行为关系的规X
B普遍的约束力
C权利和义务
D国家的强制力保证
12、下面属于生态根本规律:〔ABCD〕
A物物相关率
B相生率
C能流物复率
.
D协调稳定率
13、如下属于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有:〔AB〕
A、土地管理法B、水法C、水土保持法D、野生动物保护法
14、环境保护法的根本原如此〔ABCD〕
A协调开展,
B预防为主,
C环境责任,
D环境某某
15、如下哪些属于国际环境法相比一般国际法的特有特征:〔AB〕
A、可持续开展B、共同但又差异的责任C、综合性D、技术性
16、如下哪些是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特征
A强制性B义务性C补偿性D公平性
17、公务员承当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有〔BCD〕
A警告处分B通报批评C行政处罚D刑事责任
18、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ABCD〕
A声誉罚B行为罚C人身自由罚D财产罚
19、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条件不包括哪些〔B〕
A不可抗力B自首C因受害者自身引起的D是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
20、如下哪些行政责任形式属于财产性的环境资源行政责任〔BCD〕
A责任停业BC没收某某所得D行政赔偿
21、清洁生产的"清洁〞主要表现是〔BCD〕
A清洁的技术过程B清洁的能源C清洁的生产过程D清洁的产品
22、国家对环境进展管理应遵循的原如此有〔ABCD〕
A综合性B区域性原如此C性原如此D规划与协调性原如此E科学性原如此
23、我国线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构成是〔ABCD〕
A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
B环境与资源保护根本法
C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
D环境标准
2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区别于一般法律的主要特征是〔ABD〕
A法律的综合性B法律规X的技术性
C法本质的阶级性D法职能的社会性
25、环境保护的根本法律制度有〔ABC〕
A"三同时〞制度B土地利用规划制度C环境影响评价制度D谁污染谁治理制度
2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根本原如此〔ABD〕
A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开展相协调的原如此〕
B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如此
C开发者治理、污染者惩罚的原如此
D公众参与的原如此
27、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ABCD〕
A行为的某某性B行为人的过错C行为的危害后果D法律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的因
果关系
28、如下属于威胁废物产生者的义务有哪些:〔BCD〕
A、转移义务B、申报义务C、处置义务D、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义务
.
29、以下哪些属于环境民事法律的承当方式〔ABCD〕
A停止侵害B排除危害C消除危险D赔偿损失
30、"三同时制度"是指工厂建设和三废利用工程要〔ABC〕
A同时设计B同时施工C同时生产D同时上市
31、根据《中华人民环境保护法》总如此,可知制定本法的目的是〔ABCD〕
A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B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C保护人体健康D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建设的开展
32、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可以划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的是
〔ABC〕
A、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
B、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
C、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
D、烟尘控制区
33、《中华人民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
涉与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
形式,征求意见的对象有〔ABC〕A、有关单位B、专家
C、公众D、政府机构
34、如下哪些被称为原生环境问题〔ABC〕
A、火山爆发B、洪水泛滥
C、地震D、C利用nxEI不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35、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固体废物实行的"三化〞原如此是…〔BCD〕
A、再生化B、无害化
C、减量化D、资源化
36、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如下情形除外〔AB〕
A、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里个人所有的林木
B、农村居民采伐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林木
C、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个人所有的林木
D、农村居民采伐个人承包的宜林的荒山荒地后种植的个人所有的林木
37、2003年8月,由于天气干旱,农民甲的农作物缺水,甲便将某化肥厂排放的污水引入自己的
农田灌溉,结果造成农作物死亡,甲要求化肥厂承当赔偿责任.如下关于此案的说法哪些是正
确的?〔BCD〕
A、根据无过错原如此,化肥厂应承当赔偿责任
B、甲可以直接以化肥厂为被告提起诉讼
C、化肥厂须举证证明损害是由甲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方可免责
D、甲提起诉讼的最后期限为2006年8月
38、《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适用于〔ABC〕
A、生活噪声污染的防治B、航空噪声污染的防治
C、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D、从事本职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
39、我国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原如此有〔ABC〕
A、"三化〞管理原如此
B、全过程管理原如此
C、禁止排放和产生者处理原如此
D、限制排放原如此
.
40、在和有关主管部门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如下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
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BCD〕
A、自然保护区
B、风景名胜区
C、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D、根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
41、行政管理主体造成行政错误的情况有:
A、事实上的错误B、法律上的错误
C、程序上的错误D、行政越权
42、如下属于自然保护法的是〔ABCD〕
A水土保持法
B自然保护区条例
C城市绿化条例
D野生动物保护法
4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根本原如此是
A协调开展
B预防为主
C环境责任
D环境某某
44、国际环境损害赔偿的原如此是〔ABC〕
A、过错原如此B、无过错原如此C、公平原如此
45、协调开展的内涵〔ABC〕
A反映了环境与开展的关系
B表现了经济、社会、生态规律的客观要求
C平衡了国家间、代际间的利益,表现了国家公平与代际公平
D表现了谋求政府的利益
46、环境要素有哪些〔BCD〕
A最大限规律
B等值率
C相关率
D集体效应
47、环境法的广泛性是指〔ABC〕
A保护对象的广泛性
B社会主义的广泛性
C涉与主体的广泛性
D涉与客体的广泛性
48、环境法的目的〔AB〕
A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
B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C保障大多数人的健康
D促进政府的税收
49、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责任是______.ABD
A:行政责任B:民事责任C:管理责任D:刑事责任
.
D、污染者付费原如此
50、作为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保护对象的环境要素包括___.BC
A:农田中的庄稼B:河流C:矿藏D:动物园
51、可以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客体的是_____.ABC
A:土地B:光照C:名胜古迹D:私人住宅
52、以环境的构成要素为标准进展分类,环境可分为:〔BCD〕
A生态环境B大气环境
C水环境D土壤环境
53、如下选项属于《环境保护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的有〔ABC〕
A.警告
B.
C.行政拘留
D.没收某某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54、我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
金进展管理,主要用于如下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BD〕
A、重点污染源防治B、区域性污染防治
C、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X和应用
D、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55、中国现行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有〔ABCD〕
A《放射性污染防治法》B《水污染防治法》
C《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D《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6、《森林法》规定,成熟的用材林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ABC〕
A、择伐B、皆伐C、渐伐D、局伐
57、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确立的许可证形式有〔ABC〕
A、城市建设用地许可证B、海洋倾废许可证
C、森林采伐许可证D、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许可证
58、某排污工厂附近的农户,故意引用未经处理的污水灌溉,造成了农田减产,于是,该农户向工
厂索赔.对此,由谁承当责任如下说法错误的答案是〔BCD〕
A、该农户承当责任B、排污单位承当责任
C、该农户和排污单位共同承当责任D、该农户和排污单位均无责任
59、关于环境保护和经济开展的关系,世界上有几种理论和模式,包括〔ACD〕
A、环境保护优先论B、科技开展优先论
C、经济开展优先论D、可持续开展论
60、如下哪些属于对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BCD〕
A、B、记过C、开除D、记大过
二、案例分析:
一、凯伦酒店是一家中美合资三星级酒店,该酒店开业半年每天噪声不断,周围居民苦不堪言,
纷纷向环保局投诉,经环保部门检测,该店的噪声超过国家标准,且未办理"三同时〞手续.于是
环保部门作出该酒店停业的决定,并要求在停业期间限期治理.与此同时,周围居民和酒店局
.
部职工以酒店噪声超过排放标准为由向法院提出了民事赔偿诉讼.问:
〔1〕凯伦酒店以自己为中外合资企业为由,提出应当享受优惠政策,可以不执行《环境保
护法》的有关规定,这一理由是否成立?
〔2〕环保部门作出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居民和酒店职工的诉讼?
参考答案:
1.〔1〕海滨市人民法院的裁定是有法律依据的.〔1分〕因为市环保局进展的调解不属于司
法调解,而是具有第三人居中性质的行政调解.〔2分〕甲、乙双方在市环保局主持下达成的
调解协议,对当事人双方既不具强制约束力也无强制执行力.〔2分〕所以甲方不能以市环保
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2〕假如甲方仍坚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应当依照民事诉讼程序
以乙方为被告重新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2分〕而不是上诉.
此类环境损害民事赔偿诉讼的主要特点有:
实行举证责任的转移或倒置;〔1分〕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原如此;〔1分〕诉讼时效期间延长
〔《环境保护法》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1分〕
2.〔1〕凯伦酒店以自己为中外合资企业为由,提出应当享受优惠政策,可以不执行《环境保护
法》的有关规定,这一理由不成立.因《环境保护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的单位和个人.〔3
分〕〔2〕环保部门作出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因责令停业和限期治理都是人民政府的职权
X围,环保部门无权作出该两项决定.〔4分〕
3、法院应当受理居民的诉讼,但不能受理酒店职工的诉讼.因与职工之间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
应先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解决.〔3分〕
二、某市机器厂<甲>家属楼与棉纺厂〔乙〕纺织车间仅一墙之隔.纺织车间1993年4月新上
一生产线,扩大生产规模鼓风机日夜运作,致使楼房的居民无法入睡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秩序
和身心健康.甲厂职工屡次反映,要求环保部门予以处理.1993年9月市环境监理总站经调查、
监测证实,该车间厂界噪声为74.2分贝,所处区域为Ⅱ类混合区.为此市环保局向乙厂下
达书面通知,要求缴纳超标排污费,但乙厂置之不理.1993年11月,市环保局对乙厂作出行
政处罚:<1>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25000元;<2>追缴滞纳金1500元;<3>5000元.
乙厂不服,提出几点理由:<1>污染源所在地建在先,甲厂住宅楼建在后,责任在甲厂选址不
当;<2>主要污染源鼓风机系国家定点厂家生产,低噪音符合排放标准,出现高噪音应属厂家
产品质量问题.
[问题]
1、你认为乙厂的理由成立?为?依据环境法,请具体分析说明乙厂有无某某行为?
2、环保部门的处理是否正确?为?
3、如果你是甲厂的代理人,你将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解决该案的问题?
[分析]
1、乙厂的理由不成立.就环境法律关系而言,征收排污费制度的对象是超标排污单位即乙厂,
至于鼓风机生产厂家的产品不合格,属于乙厂与鼓风机厂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依照我
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规定,乙厂超标排放噪声应当缴纳超标排污费.乙厂的某某行为包
括:乙厂纺织车间是在1993年4月新上的,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申报
登记以与征收排污费制度.
2、环保部门的处理是正确的.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依照《征收排污费
暂行方法》,超标排放噪声应当按标准缴纳超标排污费,对逾期不缴者,可以处以,并追缴滞
纳金.
3、作为甲厂的代理人,应当从处理好相邻关系的角度出发,请求乙厂按照国家环境噪声标准
规定E类混合区的要求,达标排放噪声以与根据时限要求定时排放噪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
.
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乙厂消除影响、排除危害.如果有人身或者财产损害者,还可以请求赔偿损
害.
三、某市郊四个村委会起诉位于该市郊的水泥厂.原告诉称,被告在生产水泥过程中超标排放
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生长和人畜健康,给原告造成了损害.因而请求赔偿11年的经济损
失共约693万元,水泥厂停产或搬迁.被告辩称,水泥厂因建于十年动乱时期,初期确实有超标
排污问题,但自《环境保护法<试行>》与其他相关法律公布以来,经过治理,排尘已经达标,成
分性能与一般尘土一样,而不是水泥粉尘,因此不必承当责任.该市中院审理此案,认为原告起
诉依据是以硅酸盐水泥粉尘为研究对象的试验结论,而调查化验发现被告排放粉尘主要为未
经煅烧的生料粉尘.生料粉尘的危害尚无确切研究结果和定论.原告无法提供确切证据,因此
不予完全支持.而被告以前确实曾有长期超标排放的行为,因此判决被告赔偿该时期的损害,
并一次性赔偿原告35万元.
[问题]
1、该中院的判决是否恰当?为?2、您认为适宜的判决应为如何?
[分析]
<1>该中院的审理过程不太恰当.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原告提出被告污染环境引起损
害而请求赔偿的,被告否认侵权事实,由被告负责举证.本案中,应由水泥厂承当证明生料粉尘
无害的责任,而不应由原告证明生料粉尘有害.水泥厂无法证明的,即视为该事实成立.对于超
标排放的损害应予赔偿的判决是恰当的.
<2>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承当不要求行为的某某性,因此仅仅以是否超标排放来划分是不正
确的,这至多是其损害事实的一个证据.
本案中,被告无法证明其排放物无害时,根据法律规定,应推定存在因果关系,应由他承当赔偿
责任.同时,应充分考虑自然灾害、气候等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害,分清被告承当责任的大小.
.
本文发布于:2022-08-15 15:44:3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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