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更新时间:2024-11-08 19:48:15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5日发
(作者:曾祥宝)

浅析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论文关键词: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全然大法总章程

论文摘要:依法治国确实是依完治国。宪法是国家的全然大法,

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整个国家的大体制度和法律运行机制,

公民的大体权利和自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劳。增强宪法的实施,必

需改良全社会的宪法观念,增强宪法的宣传,宪法实施的监督,宪法

的司法化等工作。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依法治国大体方略深切落实,全社会法制

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依法治国,归纳而言,

确实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治理社会事务,确实是依

宪治国。这是因为以宪法为最高法的完备而优良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

国的基础。

一、宪法是国家的全然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劳,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

地位。法律效劳是指法律借助于国家权利所具有的强制力和约束力,

它的高低、大小是衡量一部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地位的重要标志。宪法

具有最高法律效劳,已为世界上各成文宪法国家所公认和同意。如日

本国宪法规定,宪法为国家最高法律,凡与宪法条款相冲突的法律、

法令、诏敕等一概无效。这说明:第一,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

和立法基础,没有宪法依据和宪法授权,那么不能制定法律;第二,

即便其他法律有宪法上的立法依据,但其内容和精神也不得与宪法的

原那么和条文相抵触,不然无效或部份无效;第三,宪法是一切国家

机关、社会集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那么。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需以

宪法为全然活动准那么,而且负有保护、遵守、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我国现行宪法也规定了自身最高的法律地位。

(二)宪法规定了法治匡f家的大体制度。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国家

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大体原那么。例如我国现行宪法包括四个修正

案(1)全面、准确地表现了党在社会主义低级时期的大体线路。规定:

“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低级时期。国家的全然任务是沿着中国特

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

将继续杂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

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

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进展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食其力,

艰苦奋斗,慢慢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

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和谐进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强盛、民主、

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个中心、两个大体点”,即坚持以经济

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大体原那么,坚持改革开放,是党在社会主义

低级时期的大体线路的核心内容。(2)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

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

社会主义国家。”这确实是咱们的国体,它确信了咱们国家的性质和各

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可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形动身,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而百分之八十的

人口是农人,还有其他劳动人民,把国体确信为“工人阶级领导的、

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加倍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形。(3)

规定了国家的全然政治制度。从我国的实际情形动身,咱们把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确信为国家的全然政治制度。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

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和地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

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

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从中表现出咱们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4)规定了咱们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

方面的大体制度。再如美国1789年宪法第一条就规定了代议制度,其

中包括美国国会的组成、职权、活动原那么及其与总统、联邦法院的

分权制衡关系等等。

(三)宪法规定了整个国家的法律运行机制。宪法规定了宪法和法

律的监督、说明体制。我国宪法在总结建国以来的实施体会和吸收各

国宪政进展优势的基础上,确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这既保证了“议行合一”和“民主集中

制”原那么的贯彻执行,又兼取特设专门机关监督的优势,使宪法实

施的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一样法律和其他国家

机关公布的标准性文件必需遵循宪法,同宪法的原那么精神相符合,

不然必将会损害国家的全然利益,阻碍国家的法治建设,因此,各国

宪法关于宪法实施的监督都做了规定。如,我国宪法就明确规定由立

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实施。

(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大体权利和自由。大体权利说明了公民在

—个国家中的宪法地位,是公民行为合法性的依据。自宪法产生以来,

公民的大体权利确实是宪法的一项最重要、最大体的内容。我国是人

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享有普遍的

权利和自由。现行宪法总结历史的体会和教训,对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作了普遍的、充分的规定。第一强调了公民在法律眼前一概平等,这

是我国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条大体原那么。还规

定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权利和自由,社会经济权利,监督

权,老人、妇女和儿童等特定主体的权利等等。

咱们不但在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大体权利,而且在许多方面还有

保障:(1)物质保障。咱们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广大劳动人民直接

把握国民经济的命脉,为公民大体权利和自由的实现提供了物质条件。

(2)政治保障。咱们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决定了全力保护广大

劳动人民享有的大体权利和自由,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核心职能之

一。(3)法律保障。咱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广大人民众利益的表

现,因此它不仅规定了公民的大体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依法制裁侵

犯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行为,保障公民大体权利和自由的实现。

宪法所规定的这些制度,不仅为法制的统一奠定了基础,而且也为法

制的完整提供了保证。若是没有宪法,各类法律和法律制度就没有统

一的依据,法制的内部一致性就没有了全然保证;同时,也只有在宪

法制定和公布以后,其他法律和整个法律制度才能取得赖以产生的基

础,有关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宪法等机关的组织,才能依照宪法

的明白原那么而被确立下来。

二、改良宪法观念,增强宪法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全然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可是只有

把纸上的宪法转化为社会主体的行动指南,宪法才能真正成为物质力

量,立宪的目的、宪法价值才能实现。因此咱们需要在全社会进一步

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宪法意识,培植宪法信仰,使宪法铭刻在公民的

内心,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一,增强宪法的宣传工作

我国宪政建设缺乏先天的内在因素,宪政在专门大程度上是由国

家或政府推动的,是通过国家或政府来组织实施的。增强宪法的宣传

工作,重要的是要对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

的普及、宣传。目前,在相当多的党政干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头脑

中,并无宪法至上的观念。人民主权是宪法的原那么之一,其核心思

想确实是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利来自于人民,国家机

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需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国家机关的党政干部、工

作人员具有了较高的宪法意识,宪法在实施进程中就可不能因碰到法

盲而侵犯公民权益。增强宪法的宣传工作,还必需向公民宣传宪法知

识。让公民了解宪法最全然的精神确实是限制权利、爱惜权利,国家

机关只是受人民委托,为人民效劳的机构,应该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

国家权利应该时刻以爱惜公民权利为己任。不懂宪法,就意味着在市

场经济条件下不能专门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爱惜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增强宪法实施的监监工作

一个国家法治状7兄和法治水平如何,与该国宪法的规定在实际

中取得实现的程度紧密相关。若是宪法得不到有效地实施,就不可能

实现法治,最多只能造就人治形式下的法治,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

治。因此,保证宪法的实施就成为一国法治建设最重要的任务。增强

宪法实施的监督,就要增强监督机构监督宪法实施活动的法律效劳。

通过法律和标准性法律文件将违宪的概念和含义确信下来,注重违宪

与法律责任制度的衔接和关联,同时设立违宪责任形式和违宪责任所

对应的法律制裁方法。关于此类工作,如能锲而不舍,如能制度化,

就能够够极大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树立宪法的权威地位。

还要增强社会公众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

公众对宪法的监督是人民对国家进行监督,对宪法进行监督的一种重

要方式。一是通过宪法给予公民的批评、建议和申述、控诉和揭发权,

通过制度的手腕对违宪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二

是通过公共传播媒介,也确实是社会舆论和新闻批评的方式来实行对

宪法的监督。

最后,增强宪法的司法化

长期以来,一些同志以为宪法作为全然法的作用,不是通过宪法

条文的规定直接实现的,而是通过其他部门法来实现的,因此,宪法

标准对人们的行为没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这种错误熟悉是宪法在实

施进程中缺乏必要的法律调控手腕造成的。增强宪法的实施关键还在

于增强宪法的权威性,最突出的确实是宪法的司法化。为此,必需给

予宪法的可诉性,使宪法直接进入司法活动当中,人们从自己周围发

生的各类案例中体验到宪法的价值,在利益关系中实现宪法标准。公

布取缔、撤销违宪立法,禁止、杜绝违宪行为,依法追究各类违宪责

任。成立、健全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强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机

构建设,强化一般法院的行政庭建没,规定审查违宪案件的权限,撤

销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和地址性法规等,对违宪法

律、法规宣告无效或拒绝适用。通过弹劾、罢免等方式追究违宪行为

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咱们欣喜地看到2001年8月3日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山东“齐玉苓案”的批复,开辟了将宪法引入司法诉讼的

先河,这意味着任何公民的权利都会受到宪法的爱惜,从而使公民从

心理上产生了对宪法的神圣感与崇拜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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