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刑罚,因此该题目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管制拘役的幅度内量刑。第四小题,故意
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罪既遂和过失致
人死亡罪的区别。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故意
杀人罪既遂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犯罪故
意的内容,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只有伤害他人
身体健康的内容,而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内
容,他人死亡是由于过失所致;故意杀人罪
则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内容。故意伤害致人
死亡与过失致人死亡罪两者区分关键是故
意伤害罪的行为人只有伤害的故意,而无杀
人的故意,而过失致人死亡罪既无杀人的故
意,也无伤人的故意。另外,已满14周岁
的人就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承担刑
事责任,而过失致人死亡罪要求行为人的年
龄要已满16周岁,这是对主体要件的不同
要求。
至于案例分析题,考查的知识点比较常见和基础,考查的
是非法拘禁罪、贪污罪和特别自首。
主持人:好的,再请刘老师讲解一下民法方面的题目吧!
刘新:民法的题目都是传统的重要知识点,没有什么偏
题怪题,我相信大家的得分一定会很高,简答题考的是:遗嘱继
承、遗赠和善意取得;辨析题考查的是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法
条分析考查的是缔约过失责任;案例分析考查的是债权转让和代
位权。
通过真题可以看出.法律硕士专业课的题目是很基础的,
题目都在我们的设想的范围之内,只要注意答题的规范和条理
性,一定可以得到一个理想的分数。
主持人:今年的综合课题目应该怎么回答?
刘新:首先,我想大家在做综合课的题目时可能会遇到
一点点障碍,那就是大家在回答宪法的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
门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和法制史的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改革措
施时可能因为平时不把它们当成重点而造成回答要点的不全面,
其实这两道题目在考试分析中都是用1、2、3、4明确标明的。
在传统的重要知识点连年考查的情况下为避免押题和猜题而采
取的反押题措施。
法理学的简答题考查的是司法解释的作用,这一题在考试
分析中有明确的答案,大家如果没有看考试分析而是一直在复习
考试指南,问题也不大。虽然考试指南只列出了法律解释的作用,
大家也可以进行概念的移植,其实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的作用是
一致的。第二小题,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性质是按专业分工而
设立的辅助性工作机构,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向大会负
责,闭会期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它的任务是在全国人大及
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拟定有关议案或提出有关报告,
交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处理。具体内容可以参照考试分析,答案
是很明确的。第三小题,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包括:
第一,确立司法独立的原则;第二,禁止刑讯;第三,禁止体罚;
第四,试行公开审判及陪审制。
法理学的分析题
这道其实是一道辨析题,题目是这样的:立法是国家机关
按照各自的需要创制法律文件的活动。如果大家准确地掌握了立
法的概念,这道题是非常容易做的。立法的准确概念是,立法是
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者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
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
专门活动。因此,可以看出本题至少有5处值得商榷。第一,“国
家机关”,准确的表述应该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者经授权的
国家机关。因为立法是国家的一项专门活动,是国家履行职能的
主要方式之一,立法权是国家权利体系中最重要的最核心的权
利,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来承担的。第二,“按照各自的需要”,
立法是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的活动,现代国家都
非常注重立法程序的规范化和格式化,以此来保证社会关系和社
会秩序的稳定,不可能按照国家机关各自的需要来进行。第三,
“创制”,立法是一项系统性多层次的综合性法律活动,它不仅
包括创制还包括认可、修改、废止等活动。第四,“法律文件”,
立法不仅针对法律还针对其它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产生普遍性、
规范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
第五,“活动”,立法是特定国家机关运用专门技术的活动,是国
家的一项专门活动,立法技术的高低不仅仅是一个外在形式的问
题,而且直接关系到立法效果的好坏。
宪法的分析题
首先,甲的言论自由是在宪法的保护范围之内。法律依据
是我国宪法第35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
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言论自由是公民的法律权利,国
家的立法与行政活动都不得随意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当然言论
自由也不是绝对的,在有些情况下也要做出某些限制。我国宪法
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
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因此公民不得用言论进行危
害国家安全的宣传与煽动,但是本题中公务员甲以遭受非议的公
共工程为背景,讥毁时弊,通过短信和网络的方式传给朋友并不
像县公安局所说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是属于公民正常的
言论表达自由。第二小题,县公安局侵犯了公务员甲的宪法权利
是:1、言论自由,2、财产权,3、人身自由,4、人格尊严权,
5、违背宪法中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
法制史的分析题
第一小题,九章律在法经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兴律和厩
律三篇。第二小题,九章律将带有刑法总则规定的《具律》放在
了法典的中间,失去了统领全篇的作用,这是九章律的体制缺陷。
第三小题,曹魏律相对于九章律的变化是:1、九章律是9篇,
而曹魏律是18篇;2、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3、“八
议”入律;4、改革刑法。
第四小题,晋律篇章结构的变化:1、晋律是20篇;2、新
增法例;3、增加律注。唐律篇章结构的变化:1、唐律是12篇,
500条;2、将疏议附于律后合编在一起。
论述题
今年的论述题考查的重点仍然是法治,我想都应当在大家
复习备考主要掌握的知识点之中。题目是:联系我国法治建设的
实际,论述如何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看到这道题目首
先想到的应该是回答“依法治国”的概念,其次是简要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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