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风险提示书模板)

更新时间:2024-11-08 03:48:59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5日发
(作者:被认定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对认定不服的)

XX公司法律风险提示书

(法律意见书)

会诊时间

会诊专家

风险名称财产损害风险

案件基本情况:

XXX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于2012年12

月6日与XXX^MJ《2012年第四标段施工合同》。双方约

定由建设公司承担工程施工任务。

由于建设公司在施工期间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我

方终止了改施工合同。现我方提供的工程材料按照当时合

重大法律风

同约7E仍存放在对万指7E的仓库。由于XX公司尚欠施工

险(问题)

队的工程款未结,施工队留置社匕工程材料。

描述

现为保障我方材料的安全完整,公司计划采取措施保

障权利。

主要需解决问题:

1、该批材料目前存放在对方指定的仓库内,管埋不规

范导致材料数量不清,易造成财产流失。

2、目前施工单位以未结清工程款为由留置该批材料,

并声称受卖抵工程款。

风险类别

涉及法律

法规

防范措施

及建议

1、《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2、《物权法》

第五十六条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

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

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四十三条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

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

护该不动产或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一、针对问题1、2的解决办法:

1、应对现有工程材料进行清点,形成清单并要求与

湘乡公司双方确认签字,明确权利范围及价值,以免我

方物资流失。

2、材料所有权归我方所有,我方有权处置该批材

料,可以将材料取回公司仓库进行管理。

防范情况

反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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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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