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法律风险与防范

更新时间:2024-11-07 21:06:07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5日发
(作者:广东司法厅)

大学生就业法律风险及防范

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得原因就是多方面得,从社会大环境得角度

来说,就就是整体就业环境风险,从个人得角度来瞧就就是个人就业

能力风险,从就业所涉及到得社会关系出发就就是社会就业关系风

险。规避大学生就业风险得方法与途径有很多很多,但就是宗旨就就

是提升大学生社会存在得幸福感与自我价值得以实现得满意度。合理

得规避大学生得就业风险,需要政府、社会、高校与大学生本人得共

同努力.也只有通过多方面、综合得治理,才能最终解决大学生就业

难得问题。

几年来,我国得高教事业不断发展。随着高校毕业生得就业方式

己经由“国家统一分配”向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逐步走向市场

"得方向转化。当然,从其意义上瞧,这对大学生得竞争意识,进取精

神都就是有好处得。但就是社会得改变必然会带来一些矛盾与问题,

当代大学生对于就业求职其中得法律问题意识得薄弱,对其解决方法

得缺乏。致使大学生会面对很多求职问题,但往往只就是忍气吞声,

不敢更不会用法律得武器去保护自己应有得权利。中国得大学生因国

务院得扩招政策,增长速度已达到前所未有得快速,2016年得大学

毕业生据估计将达到780万得前所未有得人数。这么多人数所带来得

就业问题不能被忽视,本文将从大学生面对求职会出现得法律问题与

解决办法进行谈论。

一.大学生面临得几种常见就业法律问题

1、关于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得问题ﻫ其一,毕业生不能按约定

履行就业协议。就业协议实质上就是一种就业合同或用人合同,就是

供需双方录用与被录用关系得法律依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内

容,履行合同义务。但就是在实际就业过程中,违约现象却屡屡发生,

如,毕业生同时与多家用人单位签约,最终只能履行一份协议而造成

违约;因出国、考取研究生、公务员或参军、选干等造成就业协议不

能履行而构成违约.其根本原因就是毕业生对于其法律方面了解得不

深入。其二,就业单位拒绝签署劳动合同甚至就是就业协议。毕业生

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

份正式得劳合同。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得条款有:合

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

同中止条件、违约责任等。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

系。ﻫ还有得公司会利用大学生求职心切得心理,签订“一边倒

劳动合同”,即合同中主要规定劳动者得义务与用人单位得权利,很

少规定用人单位得义务与劳动者得权利。例如与求职者约定诸如“工

伤概不负责"得条款或要求求职者写下“保证书"逃避责任。剥夺劳动

者得休息休假权,甚至有侮辱、体罚等侵犯人身权得“卖身合同”,

等等。但在现实之中,毕业生毕竟供大于求,就业单位会以职位为要

挟或以高工资去诱惑。一些大学生或就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或就是

害怕失去职位,往往就范。

2、大学生求职时面临得用人单位得歧视现象

其一就是性别歧视。性别歧视往往发生在女性身上,因为一些就

有得观念,或就是因为女性先天得因素。就业单位往往会重男轻女,

不招生女性或就是待遇很低,这在一定得程度上剥夺了女大学生工

作得权利。其二就是对地域对学校得歧视。某些就业单位不招收某

某地方某某大学得毕业生。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往往会自认倒霉,

没有意识到自己得就业权利被剥夺,更不会用法律得武器去保护自

己。

3、利用试用期来骗取劳动力ﻫ有一些用人单位会利用大学生分

不清试用期与见习期,使大学生工作很长得试用期,在这段时间内,

付很少得工资。但在试用期快到到了得时候,种种理由解雇大学

生。有很多大学生被骗,浪费时间,浪费精力。当然,用人单位得做

法就是明显违反劳动法得.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劳动法》

中关于试用期得长短就是这样规定得: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

得,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得,

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得,试用

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得,试用期也不得超

过六个月.

4、理由大学求职心切骗取金钱或诱人犯罪

一些非法用人单位以招聘录用之名,向求职者索要“风险金"、

“保证金”、“培训费”、“押金”等,利用求职者急于求职得心理骗取

钱财。最新得《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

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押金或保证金).所以,那些任职初期需

要先缴各种名目费用得公司就是不合法得。如果招聘者夸夸其谈,反

复强调招聘职位轻轻松松赚大钱,很有可能就是在引诱您加入传销、

情等及其她非法机构。大学生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得午餐。一旦

误入陷阱可能就无法自拔了。

5、招聘时言不符实

一些公司为了吸引求职者,常常粉饰职位信息:比如说招聘经理助

理、部门经理、业务代表、商务代表等,其实就就是业务员、保险代

理人等。这些公司经常以高薪为诱饵,迫使应聘者立刻签订合同,并

以约定高额违约金得方式,千方百计套牢求职者。

偶比如有一些企业以声称实行“低工资高奖金”得制度,然后利用

各种理由,使求职者永远也拿不到高奖金,只能拿那可怜得低工资。

求职者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发现自己被骗了.应聘者应当放下面子,

不清楚得地方要问明白、谈清楚.比方说,一年就是发十二个月薪还就

是发十三个月薪?试用期待遇如何?试用时间多长?加班时间费用

如何计算?其次最好能将上述内容写进劳动合同。

8、利用简历骗取资料或创意

通过收取求职简历,形成大量得个人信息,出售给企业作为销售信

息。大学生要注意当对方要求您提供奇怪得证明材料时一定要多想想,

不要向根本不知底细得“招聘单位”透露任何个人隐私信息,一旦发

现侵权迹象应当立即报案。还有得招聘单位会要求大学生提交一个某

某得创意,其实就是为了减少开支,剽窃创意.所以,大学生要跟招

聘公司提前确定后版权问题。

二.面对这些问题应当采取得措施

1、高校应加强对大学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教育。

要进一步健全大学生就业指导机构。切实改变教用脱节得现状,

加强教学得针对性。高校与教师应当想方设法与实践相结合,要经常

考虑这样一些问题:我们所传授得知识到底有何用?如何与市场接

轨?哪些单位或职位有用?社会需求怎样?用人单位需要什么样得毕

业生?我们培养得学生与用人单位需要得就是否相符,差距在哪里?

怎样去改进?即根据用人单位对人才要求,建立校企合作得订单式培

养模式,这样既可以有效防止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落入各种陷阱,又

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教用脱节得现象。

最终要得就是,要不断提高大学生得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

高校要进一步重视对大学生进行求职教育,可行得办法有:针对毕业

生开设《劳动法》、《合同法》等选修课;选派包括法律、人力资源管

理在内得专业人才充实到高校就业指导机构,以确保对大学生进行针

对性得教育.同时,学校就业指导机构要选编一些相关资料供大学生

阅读,如《劳动法》、《合同法》、常见得就业陷阱案例等,使违法企业

得伎俩被学生所知.

2、大学生自己要有法律意思,时刻保持清醒得头脑,保护自己得权益

毕业生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如果遭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要勇

于说不。遭遇骗子时,不要怕,要保持清醒得头脑,有勇有谋,无法对

付时,及时报案,及时将违法分子绳之以法。对招聘单位得实际情况

要了解清楚,做到知己知彼,可以通过熟人去打听招聘单位得情况,或

者通过工商部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等途径核实单位得真实性。此外,

高校要通过各种渠道对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以摸清招聘单位得发展前

景。签订劳动合同得时候一定不能怕麻烦,要仔细观察,一条条得瞧.

哪里不懂就要方向面子去问

3、社会各界应为大学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得社会环境.ﻫ社会

针对大学生就业市场存在得问题,政府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相关

得法规与政策,规范就业市场,做到有法可依.同时,注意发挥由各级

政府部门得就业场所与人才交流中心得主体作用,对进入招聘场所与

人才交流中心得用人单位进行必要得事前资格审核,防患于未然。建

立奖惩制度,对那些诚实守信、遵章守纪得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对行

为不轨、设置招聘陷阱得用人单位,给予必要惩戒。要注意发挥新闻

媒体正面宣传与监督作用,为大学生就业提供良好得舆论氛围。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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