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法治现状
人治和法治的问题及中国民主法制体系的建设
虽然我国的普法宣传活动已开展了20多年,但由于我国缺乏法治传统,人治思想影响
深远,法治基础薄弱等原因,我国民众法治意识依然很落后,法治实践的动力严重不足,人
们对法律缺乏应有的信仰,既不能自发的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不能用法律
的思维评判社会问题。
但是从人治到法治是改革最初的目标,也是一个非常长远的目标。因为我们国家改革开
放最初的动机所以最早的一个目标就是不能够由个人来决定国家的命运,国家命运必须由制
度来掌握,依法才能够保障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
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们提出的目标就是十六个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
法必严。这十六个字可以说在这三十多年来,进展还是蛮大的,第一个目标我们大体达到了。
有法可依,原来我们没有多少法,现在法律制度比较完善了,或者说原定的目标到2010年,
我们国家能够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上做到了。但是不可否认中国的法
制体系还是相当的不完善,在很多领域存在着缺陷甚至空白。
中国政府法治建设成效
中国政府法制建设成效很多。一是各级政府行政人员特别是各级行政领导干部,依法行
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理念上更加体现科学发展、以
人为本,内容上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式上更加重视听取公众意见;三是科学民
主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健全;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五是行政机关依法
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成效比较明显;六是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七是依
法行政的体制进一步完善。
中国公民法治意识的问题及法治现状
老百姓从“屈死不告状”,到为主张权利去打“一分钱、五分钱、一元钱”官司;从令
人难以启齿的离婚诉讼,到均能以平常心来对待;从“亲吻权”、“男人生育权”的诉讼,
到“阳光权”、“环境审美权”的要求,都显示了民众法律意识的觉醒与进步。
但是国民众法律意识的缺失是当前中国法律问题的一个相当显著的方面。在我国事实上
存在着一种法律制度的替代品——“人情-权力”制度,民众在用该制度谋取自身利益时所
付出的交易成本要小于用法律制度时所付出的交易成本,因此我国民众在实践中更倾向于选
择人情-权力制度,而不是法律制度来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不看到,知法、懂法的人在增多的同时,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
事例却数不胜数。法律知识普及与法律意识提高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偏差,这些问题在普法工
作取得初步成效的今天应当引起我们的关注与重视。
本文发布于:2022-07-12 22:05:1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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