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
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经营者或
阻挠。
者投资者不得拖延、
第六十五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主管财政机关报送月
份、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不得在报送的财务会计
主管财政机关
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应当根据企业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企业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法经过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六条企业应当在年度内定期向职工公开以下信
息:
培训、休假
(一)职工劳动报酬、养老、医疗、工伤、住房、
等信息。
(二)经营者报酬实施方案。
(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情况。
(四)企业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及处置情况。
(五)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六十七条主管财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企业财务评价
评价企业的偿
体系,主要评估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有效性,
评
债能力、盈利能力、资产营运能力、发展能力和社会贡献。
估和评价的结果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发布。
第六十八条主管财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恰当使用
不得利用企
所掌握的企业财务信息,并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业的财务信息谋取私利或者损害企业利益。
第九章财务监督
第六十九条企业应当依法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财务监
督和国家审计机关的财务审计。
第七十条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本通则有关规定
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
第七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
监事会或者监事人员
企业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人员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通则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履行企业内
部财务监督职责。
配合投资者或者企业监
经营者应当实施内部财务控制,
事会以及中介机构的检查、审计工作。
第七十二条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可以责令
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
没有违
以不超过违法所得猿倍、但最高不超过猿万元的;
可以处以
员万元以下的。法所得的,
(一)违反本通则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第一款、
四十三条、四十六条规定列支成本费用的。
隐瞒、侵
(二)违反本通则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截留、
占企业收入的。
(三)违反本通则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规定进
行利润分配的。但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不按本通则第五
《公司法》的
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依照
规定予以处罚。
(四)违反本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处理国有资源的。
(五)不按本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清偿职工债务的。
第七十三条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可以责令
限期改正、予以警告。
(一)未按本通则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的。
(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通用的
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相抵触,且不按主管财政机关要求修正的。
第七十四条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报送财
他人员不按本通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规定编制、
《公
务会计报告等材料的,县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可以依照
司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十五条企业在财务活动中违反财政、税收等法律、
(国务院令
行政法规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处
第源圆苑号)及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罚。
第七十六条主管财政机关以及政府其他部门、机构有
玩忽职守、徇私舞
关工作人员,在企业财务管理中滥用职权、
弊或者泄露国家机密、企业商业秘密的,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章附则
第七十七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比照适用本通
则。
第七十八条本通则自圆园园苑年员月员日起施行。
财政部文件财会[圆园园远]员愿号
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圆园园苑年员月员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员号
要存货》应用指南
一、商品存货的成本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
本准则第六条规定,
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
援财会月刊渊会计冤阴窑园苑窑
成本的费用。
企业(商品流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
运输费、装卸费、
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
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
应当计入存货采购
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
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
期末存货成本。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
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周转材料的处理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
逐渐转
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
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
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建造承
包商)的钢模板、
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
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
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
摊销法进行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