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做鉴定、勘察、检查、提取、侦查实验的申请书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通信地址或:
申请事项:重新
申请理由:
作为案人委托的辩护人(或
诉讼代理人),发现本案关于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八十六条、一百五十九条、
一百七十条、一百九十二条、二百四十条的规定,特申请对重
新做。
此致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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