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必须知道的个思想家和句法律格言

更新时间:2024-11-05 21:59:55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4日发
(作者: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法律人必须知道的35个思想家与82句名言

祁建平整理

一、【古希腊】赫拉克利特

人民应当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自己的城垣而战斗一样。

二、【古希腊】德谟克利特

1、在一种民主制度中受穷,也比在专制统治下享受所谓幸福好,正如自由比受奴役好

一样。

2、法律的目的是使人们生活得更好。

3、对遵守法律的人,法律才是有效的。

三、【古希腊】柏拉图

1、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

2、对一切人的不加区别的平等就等于不平等。

四、【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1、法治应包括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

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2、、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

3、法律是最优良的统治者,法律能尽其本旨作出最适当的判决。——同上,第171页。

五、【古罗马】西塞罗

1、法律的意义在于对所有的人适用与有效。——同上,第278页。

2、执政官乃是会说话的法律,而法律乃是不会说话的执政官。

六、【古罗马】赛尔苏斯

法律是善良公正的艺术。

七、【意大利】托马斯·阿奎那

1、法律是否有效,取决于它的正义性。

2、习惯具有法律的力量,它可以取消法律,也可以作为法律的解释者。

八、【荷兰】雨果·格老秀斯

很少有什么法律是各民族所共有的。如果有,那就是自然法。因为自然法本身一般称为

民族间的法律。

九、【英国】洛克:《政府论》

1、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与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一切能够接受

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2、法治的真实含义就是对一切政体下的权力都有所限制。

十、【法】孟德斯鸠

1、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

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

2、在共与国政体之下,人人都是平等的;在专制政体之下,人人也都是平等的。在共

与国,人人平等是因为每一个人“什么都是”;在专制国家,人人平等是因为每一个人“什

么都不是”。

3、在一个国家里,也就是说,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

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

4、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

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5、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我们可以有一种政制,不强迫任何人去

做法律所不强制他做的事,也不禁止任何人去做法律所许可的事。

十一、【法】卢梭

1、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人的主人的人,反而

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

2、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等。他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会转让自己的自由。

3、强力并不构成权利,而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

4、放弃了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了自己做人的资格,放弃人的权利,甚至于是放弃自

己的义务。

5、一旦法律的威力衰竭,国家就会筋疲力尽而归于灭亡。

十二、【英】边沁

1、一切法律所具有或通常所具有的一般目的,是增长社会幸福的总与。

2、在一个法治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呢?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

批判”。

十三、【英国】约翰﹒密尔

1、宁愿做一个不满意的人,胜过做一个满意的猪;宁愿做一个不满意的苏格拉底,胜

过做一个满意的白痴。

2、惟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只

要我们不试图剥夺他人的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们取得这种自由的努力。

十四、【德国】黑格尔

1、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2、任何定在,只要是自由意志的定在,就叫法。所以一般说来,法就是作为理念的自

由。

十五、【法国】托克维尔

1、在一个民族最不容易改变的事物当中,仅次于习惯的,就要属民法了。

2、美国的联邦宪法,好像能工巧匠创造的一件只能使发明人成名发财,而落到他人之

手就变成一无用处的美丽的艺术品。

3、民主并不给予人民以最精明能干的政府,但能提供最精明能干的政府往往不能创造

出来的东西:使整个社会洋溢持久的积极性,具有充沛的活力,充满离开它就不能存在与不

论环境如何不利都能创造出奇迹的精力。这就是民主的真正好处。

十六、【英国】梅因

可以说,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十七、【美国】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

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有任何外来的或

内在的控制了。

十八【美国】托马斯﹒杰弗逊

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

括生命权、自由权与追求幸福的权利。

十九、【美国】潘恩

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在自由国家中,法律更应该成为国王,而不应该

有其他情况。

二十、【美国】莫里斯

最优美的制度不是创造的而是进化的。

二十一、【美国】庞德

1、真正的自由就是法律。换句话说,所谓自由就是法律所规定的自由。

2、法律是依照一批在司法与行政过程中使用的权威性法令来实施的高度专门形式的社

会控制。

3、暴君可以通过强制手段来确保法律的一时执行,而法律最终实施却必须取决于它符

合公众意志。

4、正如民众对政策的冷漠预示着政府及其管理前景黯淡一样,民众对权利与审判的漠

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二十二、【美国】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

1、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2、要理解法律是什么,我们必须知道它以前是什么,以及它未来会成为什么样子。

3、法律不过是对法院将做些什么的预测而已——我们研究的对象就是预测,预测法院

这一公共力量的影响所及

二十三、【美国】哈罗德·J·伯尔曼

1、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2、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却将蜕变成为狂信。

3、法律不只是一整套规则,它是人们进行立法、裁判、执法与谈判的活动。它是分配

权利与义务,并据以解决纷争、创造合作关系的活生生的程序。

二十四、【奥地利】凯尔森

1、一个并不保证与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秩序就被认为是违反自然的,因而是不能持久

存在的。

2、法律权利就是法律。

二十五、【英国】哈耶克

1、人不仅是一种追求目的的动物,而且在很大程度也是一种遵循规则的动物。

2、法治意味着政府的全部活动应受预先确定并加以宣布的规则的制约——这些规则能

够使人们明确地预见到在特定情况下当局将如何行使强制力,以便根据这种认知规划个人的

事务。

3、争取自由斗争的伟大目标,始终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十六、【法国】勒内·达维德

1、没有法,就只能是专断或无政府状态,暴力统治或混乱。

2、法首先是情理。

二十七、【美国】博登海默

1、法律是一个带有许多大厅、房间、凹角、拐角的大厦,在同一个时间里想用同一盏

探照灯照亮每一间房间、凹角与拐角是极其困难的,尤其当技术知识与经验受到局限的情况

下,照明系统不适当或至少不完备时,情形就更是如此了。

2、法律对权利来讲是一种稳定器,而对于失控的权力来讲则是一种抑制器。

3、从法律上对自由与平等进行规定的目的,就在于确使今天所赋予的权利不会在明天

被剥夺掉。

4、一旦法律制度设定了一种权利与义务的方案,那么为了自由、安全与可预见性,就

应当尽可能地避免对该制度进行不断的修改与破坏。但是,当业已确立的法律同一些易变且

重要的社会发展力量相冲突时,法律就必须对这种稳定政策付出代价。——同上,第419

页。

二十八、【美国】罗尔斯:《正义论》

1、允许我们默认一种有错误的理论的惟一前提是尚无一种较好的理论,同样,使我们

忍受一种不正义只能是在需要它来避免另一种更大的不正义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作为人类活

动的首要价值,真理与正义是绝不妥协的。

2、自由只能为了自由的缘故而被限制。

二十九、【德国】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

为使法官绝对服从法律,法律将法官从所有国家权力影响中解放出来。

三十、【美国】罗纳德·德沃金

1、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但却不是它的先知或预言家。

2、法律的帝国,并非由疆界、权力或程序界定,而是由态度界定。

3、社会中的每个成员都享有一种作为同类而受到其他人最低限度尊重的权利。

4、放走许多有罪的人,也比惩罚一个无辜者好。

三十一、【德国】耶林

为权利而斗争。

三十二、【德国】康德

我所敬畏者,惟有头顶的星空与心中的道德律。

三十三、【德国】马克思

1、我只是由于表现自己,只是由于踏入现实的领域,我才进入受立法者支配的范围。

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

2、凡是不以行为本身而是以当事人的思想方式作为主要标准的法律,无非是对不法行

为的公开认可。

3、法律的精神就是所有权。

4、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

5、自由就是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权利。每个人所能进行的对别人没有害

处的活动的界限是由法律规定的,正像地界是由地标确定的一样。

6、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

7、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

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还是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与记载经济

关系的要求而已。

三十四、【英国】恩格斯

1、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

政治地位与社会地位,要从这种相对平等的社会观念中得出国家与社会中的平等权利的结

论,要使这个结论甚至能够成为某种自然而然的、不言而喻的东西。

2、在社会发展的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

配与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与交换的一般条件。这

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

三十五、【俄国】列宁

1、民主意味着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与管理国家的平

等权利。

2、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本文发布于:2022-08-14 23:19: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7449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法律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