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代码:0301
一、法律硕士学位概况
法律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硕士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
司法行政、审判、检察、律师、公证、监察、行政执法与监督及经济管理、金融
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
生教育依托**大学丰富的学科优势与法学专业深厚的实践平台,紧扣地区社会经
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突出专门化人才培养,强调与实务部门深度合作、强化实务
操作能力培养,具有鲜明的培养特。
二、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社会培养具有较强法律职业能力、较高职
业素养的复合型、实务型、高层次法律人才。
1.通过系统培养,法律硕士专业毕业生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具
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
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能够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方法
和职业技术;
3.能够熟练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
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4.能够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三、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一)学习年限
本学科法律硕士基本学习年限为两年,其中一年时间完成专业学位必修课与
选修课,一年时间为专业实践学习、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写作。
本学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71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
于19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27学分,实践学分不低于20学分,学位论文5
学分。
(二)培养方式
1.注重案例教学、实践训练,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法律问题
的能力,通过课程教学、实践必修环节训练和学位论文撰写,加强学生法律职业
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
2.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低于总科目的80%,
考核办法主要有撰写课程小论文、调研报告或者闭、开卷考试,重在考察学生运
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
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3.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以具有
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
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4.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
养工作。
四、课程学分要求
课程类别
公
共
学
位
课
英语
法哲学专题
基
础
学
位
课
理
论
课
中国法制史专题
核
心
专
业
学
位
课
宪法学
专
业
必
修
课
非
学
位
课
专
业
选
修
课
婚姻与继承法专题22法学院
立法学22法学院
环境资源法专题22法学院
五选二
商法学22法学院
法律职业伦理22法学院
经济法学32法学院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22法学院
22法学院
刑法学专题41法学院
必修
民法学专题41法学院
21法学院
法理学专题21法学院“非法学”
法律硕士
必选
课程名称
中国特社会主义与实践研究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学分
2
1
4
2
2
学期
1
1
1
1
1
开课单位
马克思学院
马克思学院
外国语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课程性质备注
必修
“法学”法
律硕士必
选
中国法律思想史
课程类别课程名称
证据法理论前沿
合同法实务专题
公司法实务
企业法律风险控制
学分
2
2
2
2
2
学期
2
2
2
2
2
开课单位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医学院
法学院
知识产权中心
法学院
知识产权中心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课程性质
前沿讲座
实践
平台
备注
特
方
向
选
修
课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题
侵权责任法
医事法学专题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诉讼实务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经济犯罪专题
2
2
2
2
模块选择
九选三
2
2
2
2
2
2
2
2
必选
平
台
课
程
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务专题
民事诉讼与仲裁
国际经济法
法律英语
2
2
2
2
1
1
2
2
必选
课程
双语
课程
2选1
注:课程性质中请明确是“全英文”课程、“双语”课程或“实践平台”课程等。
五、实践学分要求
1.学术活动(2学分)
研究生必须参加10次以上学术报告活动,包括学校组织的“学术道德规范讲
座”和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的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研究生论坛等学术研讨活动。
参加学术研讨活动后必须形成完整的学术报告,由导师负责考核。
2.外文文献阅读(2学分)
本学科将制定学科经典名著的阅读指南并对研究生明确一定数量的外文文
献阅读要求,以培养研究生钻研学术文献的能力和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外文文
献阅读于学位论文开题前由学科组织专家小组统一考核并记录成绩,不合格者不
得进入学位论文开题环节。
3.专题研讨(1学分)
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在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不得少于1次的文献研读交流、
学术研究进展汇报和专题研讨汇报,倡导研究生跨学科研讨。
4.实践环节(15学分)
实践环节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核心环节之一,包括模拟刑事审判和模拟
民事审判、法律文书写作与案例研习、法律实务部门实训三个部分,其中:
模拟刑事审判和模拟民事审判(4学分);
法律文献检索(1学分);
法律文书写作(2学分);
案例研习课程(2学分);
法律实务部门实训(6学分)。
(1)模拟刑事审判:时间为第一学期期末,2周时间
要求:通过案例讨论、分析和模拟案例实务分析,培养学生刑事法律知识
的拓展与应用能力、实际操作能力,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参与刑事诉
讼、证据运用能力等。
地点:课程实训地点包括校内实训地和校外实训地。校内实训地以模拟法
庭为主,校外实训地点由学院统一安排实践基地。
管理:校外实训以《**大学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协同实施方案》为规范标
准,必须满足实训要求,指导教师每周汇报实训进展情况。
考核:本实践课程综合成绩评定主要依据学生在课程中的行为表现、相关
文书完成情况、实训报告等环节,成绩考核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实训日
常行为表现,占总成绩的20%;第二部分是提交课程相关环节的成果,占总成
绩的40%;第三部分是课程实训报告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模拟民事审判:时间为第二学期期末,2周时间
要求:使学生对所学基础理论有直接感性的认识,初步了解与掌握司法实
践中民商事法律理论的适用与操作,提高学生自身分析民事法律问题、解决民
事法律问题的能力。
地点:课程实训地点包括校内实训地和校外实训地。校内实训地以模拟法
庭为主,校外实训地点由学院统一安排实践基地。
管理:校外实训以《**大学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协同实施方案》为规范标
准,必须满足实训要求,指导教师每周汇报实训进展情况。
考核:本实践课程综合成绩评定主要依据学生在课程中的行为表现、相关
文书完成情况、实训报告等环节,成绩考核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实训日
常行为表现,占总成绩的20%;第二部分是提交课程相关环节的成果,占总成
绩的40%;第三部分是课程实训报告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案例研习课程:时间为第三学期初,2周时间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实践环节课程,以案例分析课堂训练和课后书面练习为
内容,以提高学生法律应用能力。主要内容包括:
作为案例分析方法的归入法(涵摄法)的全面把握,掌握归入法的步骤、
框架,归入法运用中的法律解释和法律续造;
案例分析方法的具体运用,以归入法分析教学案例、指导性案例和公报案
例的判决理由。
(4)法律文书写作:时间为第三学期初,1周时间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在已学习过的诉讼法学课程基础上,通过对法
律文书概念、性质、分类的解读和写作理论的把握,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律表
达的能力,进一步加深对各种法律文书性质的理解,并进而为学生从事法律职
业、对法律思维和法律表达的实践能力打下基础。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掌握法律文书的基本发展脉络;熟悉中国现代
法律文书的样式,掌握重要的法律文书写作的技巧;进而能够在法律实践中运
用法律文书来表达法律思维,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5)法律实务部门实训,时间为第三学期至第四学期,不低于6个月
要求:了解掌握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具
体运用情况,熟悉每种类型案件的办案步骤与程序要求;了解、掌握刑法、民
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情况,熟悉这些基本
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在实际生活中落实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了解、掌握各司
法机关特别是人民法院处理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的原则、程序、目前的现状及
存在的问题。
地点:校外各个法学实践基地。
管理:按学生比例指定专门指导教师,严格按照《**大学法学专业实践教
学协同实施方案》进行管理,做好学生实训记录,每周向学院反馈学生实习情
况。
考核:确定每位学生的实习成绩的依据有三:一是指导老师的书面意见;
二是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三是学生不低于5000字的实践总结报告。
六、学位论文(5学分)
学位论文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主要标志。法律硕士学位论文
形式为案例研究型论文或实证研究型论文。论文写作应有较充分的时间,连续投
入工作的时间不应少于3个月,应经过选题、开题、写作、初稿、定稿等几个阶
段。论文写作应当规范,论文字数应在20000字以上。
1.论文开题
开题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首要环节。研究生在撰写学位
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尤其是外文文献,了
解本人主攻研究方向的历史和现状,在此基础上确定学位论文研究题目,并作论
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论述学位论文选题依据、研究方案、预期目标与科研成
果、工作计划等关键问题。
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集体开题,由学院统一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必须
经导师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各学科应成立学位论文开题专家考核小组(导师和指
导小组成员必须回避),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确定一名负
责人主持开题考核工作。学位论文开题实行专家小组评分(等级)制度,硕士研
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暂缓通过的比例不得少于实际开题人数的10%。学院应提前将
学位论文开题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上网公开。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多两次
学位论文开题机会,两次开题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两次开题均未通过者按
退学处理。
2.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格式参见《**大学
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
3.论文标准
学位论文写作需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
采用理论研究、案例分析、研究报告等形式。学位论文应达到的学术规范标准需
符合《**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
4.论文评阅与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等要求详见《**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
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全面审
查合格,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院系审查,报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
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本文发布于:2022-08-14 20:10: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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