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之用及其法律话语体系的建构

更新时间:2024-11-05 02:26:31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4日发
(作者:受贿罪量刑标准)

作者:陈金钊

作者机构: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

出版物刊名:法治现代化研究

页码:95-109页

年卷期:2017年第3期

主题词:法理学;法律方法;法律话语;法律定义;法律渊源

摘要:长期以来,法理学之“用”一直是困扰法理学者的重要问题。然而,多年以来,人们对法

理学作用或功能的研究并不细致。虽然对法理学的功能可以从立法和司法两个角度展开,但多数

学者都是从立法的角度探究法理学的政治功能。立法角度的法理学功能主要讲述的是法理的政

治功能,这种言说方式更多的是在借用时事政治的话语系统与法律话语链接,从法理学的角度解读

政治话语,对法科学生法律专业能力的提升意义并不明显。司法立场的法理学主要讲述法律运用

的知识、原理和方法,认为法理学主要应该讲述法治之理,要为法治建设服务;把重点放在对法科学

生的法律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方面。只有这样,才能使法理学的专业功能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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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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