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flict:SongshiandtheLegalCultureinAncient
China
作者:方立新;许翰信
作者机构:浙江大学法律系,浙江杭州310028
出版物刊名: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页码:117-124页
主题词:本土资源;讼师;律师;传统法律文化
摘要:讼师在古代法律生活中得以存在:一是诉讼活动的存在和诉讼制度的可利用性;二是诉
讼程序中的书面主义;三是出于交涉的需要.但是传统司法体制从未也不可能给讼师类似于现代律
师的正当性地位.政治上的大一统观念、政府结构的集权化模式、司法过程中的超职权主义倾向
以及传统伦理的影响,使得讼师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始终都处于在政治与道德上被双重拒绝的尴尬
境地,绝无可能具备对抗公权力滥用的质素与功能.这种传统政治社会对讼师的排斥态度对中国近
代以来的制度建构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本文发布于:2022-08-14 14:14:3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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