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工程有限公司重大决策法律审核规定

更新时间:2024-11-09 04:31:58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3日发
(作者:电信业务分类目录)

工程有限公司

重大决策法律审核规定

条为进一步落实依法治企理念,为企业科学决策提供

.法律依据,保障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决

策的合法性,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国交建及公司有关规定,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和各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重大决策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起草、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二)决定公司的成立、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

撤销、解散、破产、清算及改制、重组、上市;

(三)决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

(四)决定投融资、担保、重大招投标、转让出资或股

份、权利转让、重大资产处置;

(五)决定重大纠纷的起诉、上诉、申诉或者申请仲裁;

(六)其他应当实施法律审核或论证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公司及各单位的重大决策必须先进行法律审

核和论证。重大决策未经法律审核论证,一律不得开展;经

过法律审核论证认为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时,要及时给予纠正;

对于法律机构出具否定意见,法律风险很大,又没有防范措

施的重大事项,不予批准。

第五条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方式:

(一)通过参加重要决策会议方式进行法律审核。

(二)通过参加工作组、项目组方式进行法律审核。

(三)通过审查材料、参与研究讨论、会签、出具法律

意见书方式进行法律审核。

(四)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法律审核。

需进行重大决策法律审核的,相关部门应当提前五日将

重大决策基本情况及资料(含电子版)交本单位法律部门或

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和论证,由法律部门或法律顾问提出法律

审核意见(书面/电子版)。法律审核意见应与重大决策相关

材料一起存档。

第六条重大决策法律审核和论证的内容:

(一)审查论证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及法律可行性;

(二)设定权利义务的法律后果;

(三)重大决策需履行的法律程序;

(四)重大决策潜在的法律风险;

(五)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的措施;

(六)重大决策需要签署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第七条企业法律顾问依法独立实施法律审核,对审核

事项所涉及的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等进行合法性、合规

性审核,准确评估审核事项的法律风险,并出具明确的法律

审核或论证意见。

第八条公司下属各单位向公司报送重大决策的请示

和报告,必要时应附相关法律审核论证情况。

第九条对法律审核中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

突出问题,法律部门有权提出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

制度的建议。

第十条法律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在法律审核工作中

应当加强相互协调和配合。

第十一条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对于重大决策中遇到的

重大的、无法处理的法律事务,可以外聘律师协助处理。聘

请律师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选定,并注意保密,应与律师

签订保密合同或条款。企业应规范选聘并有效发挥外聘律师

在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方面的作用。

第十二条企业法律顾问及外聘律师应当切实履行法

律审核职责,对提出的法律意见及办理的法律事务的合法性

负责。

第十三条凡提出的法律审核意见或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存在明显瑕疵,导致重大决策出现错误、引发重大法律风

险或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不按照本规定规

范和实施法律审核,导致出现重大决策失误、发生重大法律

纠纷案件或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的,将依据国资委和中国

交建关于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和资产损失的责任追究制度的

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下属各单位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本规定制定本单位有关重大决策法律审核的实施细则,以

加强本单位的法律监督及风险防范工作。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公司法律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重大决策法律审核表

2.重大决策法律审核记录

附件1:

()公司重大决策法律审核表

审核单位:编号:()决策法审号

决策事项

决策机构

审核意见:

审核人:

日期:

部门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

日期:

总法律顾问意见:

总法律顾问:

日期:

审核结果

备注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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