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荐】证券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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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3日发
(作者:阜新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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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荐】证券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在证券交易中,投资者往往会因为较高的回报而加大投资,但是如果投资者的利益

受到侵害那么就需要证劵法中的有关规定来保护自身的权益了,那么,证券法的适

用范围是什么呢?下文,就是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参考资料,供大家参考了解。

一、证券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根据《证券法》第2条、第240条的规定,证券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

属地原则,无论当事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其行为发生在本国领域内就适用

本国法律。因此,证券法对我国证券市场各类行为主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需注

意的是,证券法不适用于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

另外,证券法所调整的有价证券只限于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证券,如股票、企

业债券、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和证券衍生品种等等,都是资本证券,能够

给投资者带来收益或者损失。而对于其他一些证券,如各种入场券、提单、汇票、

支票等则不受证券法调整。

二、我国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证券法的基本精神的体现,使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管理活动必

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它贯穿于证券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过程的始终。按照《证

券法〉的规定,我国证券法基本原则有6个: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原则一方面要求信息公开,即证券发行者必须将与

证券有关的一切真实情况予以公开,以供投资者投资决策时参考;另一方面要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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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即监管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公开,市场监管与执法活动公开。公平原则指

在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中,发行人、投资人、券商和政权专业服务机构等的法律地

位、权利、机会完全平等,其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公正原则指立法机关、证券

监管机构、证券中介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依法行使职责时,对一切

主体给予公正的待遇。公开原则是证券发行和交易制度的核心,只有以公开为基础,

才能实现公平和公正。

2、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只证券发行与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应当遵守市场活动

规则,尊重对方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实事求是地履行自

己所承担的义务,不得有强制交易、无偿占有、不诚实的行为。

3、守法原则。指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4、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虽然“混业经营、混业管理”是全球金融发展的主流,

也是我国金融业未来发展的必然方向,但考虑到我国现实国情,我们换不得不在总

体上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

5、保护投资者合法去权益的原则。证券市场的发展必须依靠社会公众的支持,投资

者的热情和信心是证券市场稳健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成为我国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6、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在证券市场上除证监会按照授权履

行监管职责外,国家还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监管。国家审计机关对证券

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管机构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那么,在在关于证券法的适用范围的介绍中,不难发现,证劵法的适用范围适用于

中国国内的股票以及其他的证劵交易。而且,如果投资者是在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

行政区进行交易,那么将不受证券法保护,因为证劵法只适用于中国境内,这些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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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需要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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