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法律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11-06 23:36:40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3日发
(作者:天津车祸)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法律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

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

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

上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

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的实体审理。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

第二^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

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

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

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

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

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

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

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

辖规定的除外。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

释(法释〔2015〕5号)

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

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

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

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

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

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

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

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

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第二百二十三条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又

针对起诉状的内容进行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

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管辖异议进行审查。当事人未提

出管辖异议,就案件实体内容进行答辩、陈述或者反诉的,可以

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


本文发布于:2022-08-13 12:03: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7233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上一篇:什么是产品税
下一篇:什么是法律
标签:法律什么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