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最基本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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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素质。下面就让我给大家分享一些吧,希望能对你有帮助!一:法
的概念特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
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
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
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
规范体系。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
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以权利义务双向
规定为调整机制。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3.法的本质法是统
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
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
简单的相加。二:法的渊源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
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
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
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2.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根据《立
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
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
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
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3.行政法规行政
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
的规范性文件。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
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
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5.自治法
规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
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
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
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6.规章规章通常
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
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规章包括
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三:法的效力法的效力是指法具体生
效的范围,及法在适用对象、时间和空间三方面的效力范围。1.法的
对象效力第一,中国公民、法人好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
中国法,在国外仍受中国法的保护并履行中国法定义务,同时也遵守
所在国的法。第二,我国法律对外国的适用包括两种情况:1在中国
领域内的外国人,除享有外交特权好豁免权或法有另外规定者外,一
律适用我国法律;2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犯
罪,按中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中国刑
法规定,但按犯罪地的法不受处罚的除外。2.法的空间效力1有的
法在全国范围有效;2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3有的法具有域外效
力。3.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的效力的起止时限以及对其实施前的行
为有无溯及力。法开始生效的时间:一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二是公
布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效。法终止生效的时间:一是以新法取代旧法,
使旧法终止生效;二是有些法完成了历史任务而自然失效;三是发布
特别决议、命令宣布废止某项法;四是法本身规定了终止生效的日期。
注意:法的溯及力,指新法颁布后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
加以适用的效力。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四、法的作用法的作用泛指法对人们的行为及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
发生的影响。1.法的规范作用作为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告
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1告示作用:法
律代表国家关于人们应当如何行为的意见和态度。2指引作用:法
是通过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责
任来调整人们的行为的。3评价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好尺
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的行为的作用。4预测作用:根据法律规定,
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5教育作用6
强制作用:在于制裁违法行为。x,,,xx知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
法的合格公民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素质。下面就让我给大家分享一些
吧,希望能对你有帮助!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法是
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
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
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
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
关系的规范。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
力的社会规范。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4依靠国家强制
力保证实施。3.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
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
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二:法的渊源一法的
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
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
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
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
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会制定、
修改、补充、废止的。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
原则相抵触。”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
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4.地方性法规地
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
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
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5.自治法规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
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
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
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
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
变通规定。6.规章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
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
象行政行为的一种。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三:法
的效力法的效力是指法具体生效的范围,及法在适用对象、时间和空
间三方面的效力范围。1.法的对象效力第一,中国公民、法人好其
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在国外仍受中国法的保护并履
行中国法定义务,同时也遵守所在国的法。第二,我国法律对外国的
适用包括两种情况:1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除享有外交特权好豁
免权或法有另外规定者外,一律适用我国法律;2外国人在中国领域
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犯罪,按中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
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中国刑法规定,但按犯罪地的法不受处罚的除
外。2.法的空间效力1有的法在全国范围有效;2有的法在一定区域
内有效;3有的法具有域外效力。3.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的效力的起
止时限以及对其实施前的行为有无溯及力。法开始生效的时间:一是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二是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效。法终止生效的时
间:一是以新法取代旧法,使旧法终止生效;二是有些法完成了历史
任务而自然失效;三是发布特别决议、命令宣布废止某项法;四是法本
身规定了终止生效的日期。注意:法的溯及力,指新法颁布后对它生
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加以适用的效力。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
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四、法的作用法的作用泛指法对人们的
行为及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发生的影响。1.法的规范作用作为国家
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告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
范作用。1告示作用:法律代表国家关于人们应当如何行为的意见
和态度。2指引作用:法是通过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
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来调整人们的行为的。3评价作用:法
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好尺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的行为的作用。4
预测作用:根据法律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
如何行为。5教育作用6强制作用:在于制裁违法行为。x,,,xx
知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素质。
下面就让我给大家分享一些吧,希望能对你有帮助!一:法的概念特
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
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
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
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
系。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
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
调整机制。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3.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
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
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
相加。二:法的渊源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
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
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
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
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2.法律法律是由全
国人大和全国人大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根据《立法法》第
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
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
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
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
文件。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
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
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5.自治法规自治
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
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
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
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
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
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6.规章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
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
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
方人民政府规章。三:法的效力法的效力是指法具体生效的范围,及
法在适用对象、时间和空间三方面的效力范围。1.法的对象效力第
一,中国公民、法人好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在国
外仍受中国法的保护并履行中国法定义务,同时也遵守所在国的法。
第二,我国法律对外国的适用包括两种情况:1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
人,除享有外交特权好豁免权或法有另外规定者外,一律适用我国法
律;2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犯罪,按中国刑
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中国刑法规定,但按
犯罪地的法不受处罚的除外。2.法的空间效力1有的法在全国范围
有效;2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3有的法具有域外效力。3.法的时
间效力是指法的效力的起止时限以及对其实施前的行为有无溯及
力。法开始生效的时间:一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二是公布后经过一
段时间生效。法终止生效的时间:一是以新法取代旧法,使旧法终止
生效;二是有些法完成了历史任务而自然失效;三是发布特别决议、命
令宣布废止某项法;四是法本身规定了终止生效的日期。注意:法的
溯及力,指新法颁布后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加以适用的
效力。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四、法的作
用法的作用泛指法对人们的行为及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发生的影
响。1.法的规范作用作为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告示、指引、
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1告示作用:法律代表国家
关于人们应当如何行为的意见和态度。2指引作用:法是通过人们
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来调整人
们的行为的。3评价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好尺度,具有判
断、衡量人们的行为的作用。4预测作用:根据法律规定,人们可以
预先知晓或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5教育作用6强制作用:
在于制裁违法行为。x,,,xx知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
民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素质。下面就让我给大家分享一些吧,希望能
对你有帮助!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
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
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
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
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2
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3.
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
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
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二:法的渊源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
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
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
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
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的修改,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
多数通过。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会制定、修改、补充、
废止的。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
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
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
触。”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
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
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
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
规范性文件。5.自治法规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
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
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
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6.规章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
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
一种。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三:法的效力法的效
力是指法具体生效的范围,及法在适用对象、时间和空间三方面的效
力范围。1.法的对象效力第一,中国公民、法人好其他组织在中国
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在国外仍受中国法的保护并履行中国法定义
务,同时也遵守所在国的法。第二,我国法律对外国的适用包括两种
情况:1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除享有外交特权好豁免权或法有另
外规定者外,一律适用我国法律;2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中
国公民、法人犯罪,按中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可适用中国刑法规定,但按犯罪地的法不受处罚的除外。2.法的空
间效力1有的法在全国范围有效;2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3有的
法具有域外效力。3.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的效力的起止时限以及对
其实施前的行为有无溯及力。法开始生效的时间:一是自公布之日起
生效;二是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效。法终止生效的时间:一是以新
法取代旧法,使旧法终止生效;二是有些法完成了历史任务而自然失
效;三是发布特别决议、命令宣布废止某项法;四是法本身规定了终止
生效的日期。注意:法的溯及力,指新法颁布后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
事件和行为可加以适用的效力。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法律有特别
规定的除外。四、法的作用法的作用泛指法对人们的行为及社会关
系和社会生活发生的影响。1.法的规范作用作为国家制定的社会规
范,法具有告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1
告示作用:法律代表国家关于人们应当如何行为的意见和态度。2
指引作用:法是通过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法律规定应
当承担的责任来调整人们的行为的。3评价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行
为标准好尺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的行为的作用。4预测作用:根
据法律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5
教育作用6强制作用:在于制裁违法行为。x,,,xx知法、守法,做
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素质。下面就让我给大
家分享一些吧,希望能对你有帮助!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1.法的
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
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
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
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2.法的特征1
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
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4依靠
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3.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
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
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二:法的渊
源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
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
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
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
法相抵触。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
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
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
大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
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
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
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4.地方性
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
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
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5.自治法规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
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
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
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
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
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6.规章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
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
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
规章。三:法的效力法的效力是指法具体生效的范围,及法在适用对
象、时间和空间三方面的效力范围。1.法的对象效力第一,中国公
民、法人好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在国外仍受中国
法的保护并履行中国法定义务,同时也遵守所在国的法。第二,我国
法律对外国的适用包括两种情况:1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除享有
外交特权好豁免权或法有另外规定者外,一律适用我国法律;2外国
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犯罪,按中国刑法规定的最
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中国刑法规定,但按犯罪地的法
不受处罚的除外。2.法的空间效力1有的法在全国范围有效;2有的
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3有的法具有域外效力。3.法的时间效力是指
法的效力的起止时限以及对其实施前的行为有无溯及力。法开始生效
的时间:一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二是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效。法
终止生效的时间:一是以新法取代旧法,使旧法终止生效;二是有些
法完成了历史任务而自然失效;三是发布特别决议、命令宣布废止某
项法;四是法本身规定了终止生效的日期。注意:法的溯及力,指新
法颁布后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加以适用的效力。法原则
上不溯及既往,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四、法的作用法的作用
泛指法对人们的行为及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发生的影响。1.法的规范
作用作为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告示、指引、评价、预测、
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1告示作用:法律代表国家关于人们应当
如何行为的意见和态度。2指引作用:法是通过人们在法律上的权
利和义务以及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来调整人们的行为的。3
评价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好尺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的行
为的作用。4预测作用:根据法律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
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5教育作用6强制作用:在于制裁违法行
为。x,,,xx知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是每一个公民
的基本素质。下面就让我给大家分享一些吧,希望能对你有帮助!一:
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
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
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
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
为规范体系。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2由国家专门机关
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以权利义务双
向规定为调整机制。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3.法的本质法是
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
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
志简单的相加。二:法的渊源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
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
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
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2.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根据《立
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
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
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
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3.行政法规行政
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
的规范性文件。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
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
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5.自治法
规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
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
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
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6.规章规章通常
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
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规章包括
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三:法的效力法的效力是指法具体生
效的范围,及法在适用对象、时间和空间三方面的效力范围。1.法的
对象效力第一,中国公民、法人好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
中国法,在国外仍受中国法的保护并履行中国法定义务,同时也遵守
所在国的法。第二,我国法律对外国的适用包括两种情况:1在中国
领域内的外国人,除享有外交特权好豁免权或法有另外规定者外,一
律适用我国法律;2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犯
罪,按中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中国刑
法规定,但按犯罪地的法不受处罚的除外。2.法的空间效力1有的
法在全国范围有效;2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3有的法具有域外效
力。3.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的效力的起止时限以及对其实施前的行
为有无溯及力。法开始生效的时间:一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二是公
布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效。法终止生效的时间:一是以新法取代旧法,
使旧法终止生效;二是有些法完成了历史任务而自然失效;三是发布
特别决议、命令宣布废止某项法;四是法本身规定了终止生效的日期。
注意:法的溯及力,指新法颁布后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
加以适用的效力。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四、法的作用法的作用泛指法对人们的行为及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
发生的影响。1.法的规范作用作为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告
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1告示作用:法
律代表国家关于人们应当如何行为的意见和态度。2指引作用:法
是通过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责
任来调整人们的行为的。3评价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好尺
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的行为的作用。4预测作用:根据法律规定,
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5教育作用6
强制作用:在于制裁违法行为。x,,,xx知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
法的合格公民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素质。下面就让我给大家分享一些
吧,希望能对你有帮助!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法是
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
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
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
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
关系的规范。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
力的社会规范。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4依靠国家强制
力保证实施。3.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
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
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二:法的渊源一法的
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
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
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
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
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会制定、
修改、补充、废止的。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
原则相抵触。”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
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4.地方性法规地
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
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
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5.自治法规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
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
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
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
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
变通规定。6.规章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
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
象行政行为的一种。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三:法
的效力法的效力是指法具体生效的范围,及法在适用对象、时间和空
间三方面的效力范围。1.法的对象效力第一,中国公民、法人好其
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在国外仍受中国法的保护并履
行中国法定义务,同时也遵守所在国的法。第二,我国法律对外国的
适用包括两种情况:1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除享有外交特权好豁
免权或法有另外规定者外,一律适用我国法律;2外国人在中国领域
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犯罪,按中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
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中国刑法规定,但按犯罪地的法不受处罚的除
外。2.法的空间效力1有的法在全国范围有效;2有的法在一定区域
内有效;3有的法具有域外效力。3.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的效力的起
止时限以及对其实施前的行为有无溯及力。法开始生效的时间:一是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二是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效。法终止生效的时
间:一是以新法取代旧法,使旧法终止生效;二是有些法完成了历史
任务而自然失效;三是发布特别决议、命令宣布废止某项法;四是法本
身规定了终止生效的日期。注意:法的溯及力,指新法颁布后对它生
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加以适用的效力。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
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四、法的作用法的作用泛指法对人们的
行为及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发生的影响。1.法的规范作用作为国家
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告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
范作用。1告示作用:法律代表国家关于人们应当如何行为的意见
和态度。2指引作用:法是通过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
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来调整人们的行为的。3评价作用:法
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好尺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的行为的作用。4
预测作用:根据法律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
如何行为。5教育作用6强制作用:在于制裁违法行为。x,,,xx
知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素质。
下面就让我给大家分享一些吧,希望能对你有帮助!一:法的概念特
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
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
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
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
系。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
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
调整机制。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3.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
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
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
相加。二:法的渊源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
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
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
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
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2.法律法律是由全
国人大和全国人大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根据《立法法》第
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
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
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
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
文件。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
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
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5.自治法规自治
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
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
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
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
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
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6.规章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
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
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
方人民政府规章。三:法的效力法的效力是指法具体生效的范围,及
法在适用对象、时间和空间三方面的效力范围。1.法的对象效力第
一,中国公民、法人好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在国
外仍受中国法的保护并履行中国法定义务,同时也遵守所在国的法。
第二,我国法律对外国的适用包括两种情况:1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
人,除享有外交特权好豁免权或法有另外规定者外,一律适用我国法
律;2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犯罪,按中国刑
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中国刑法规定,但按
犯罪地的法不受处罚的除外。2.法的空间效力1有的法在全国范围
有效;2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3有的法具有域外效力。3.法的时
间效力是指法的效力的起止时限以及对其实施前的行为有无溯及
力。法开始生效的时间:一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二是公布后经过一
段时间生效。法终止生效的时间:一是以新法取代旧法,使旧法终止
生效;二是有些法完成了历史任务而自然失效;三是发布特别决议、命
令宣布废止某项法;四是法本身规定了终止生效的日期。注意:法的
溯及力,指新法颁布后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加以适用的
效力。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四、法的作
用法的作用泛指法对人们的行为及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发生的影
响。1.法的规范作用作为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告示、指引、
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1告示作用:法律代表国家
关于人们应当如何行为的意见和态度。2指引作用:法是通过人们
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来调整人
们的行为的。3评价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好尺度,具有判
断、衡量人们的行为的作用。4预测作用:根据法律规定,人们可以
预先知晓或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5教育作用6强制作用:
在于制裁违法行为。x,,,xx知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
民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素质。下面就让我给大家分享一些吧,希望能
对你有帮助!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
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
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
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
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2
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3.
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
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
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二:法的渊源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
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
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
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
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的修改,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
多数通过。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会制定、修改、补充、
废止的。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
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
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
触。”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
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
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
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
规范性文件。5.自治法规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
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
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
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6.规章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
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
一种。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三:法的效力法的效
力是指法具体生效的范围,及法在适用对象、时间和空间三方面的效
力范围。1.法的对象效力第一,中国公民、法人好其他组织在中国
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在国外仍受中国法的保护并履行中国法定义
务,同时也遵守所在国的法。第二,我国法律对外国的适用包括两种
情况:1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除享有外交特权好豁免权或法有另
外规定者外,一律适用我国法律;2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中
国公民、法人犯罪,按中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可适用中国刑法规定,但按犯罪地的法不受处罚的除外。2.法的空
间效力1有的法在全国范围有效;2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3有的
法具有域外效力。3.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的效力的起止时限以及对
其实施前的行为有无溯及力。法开始生效的时间:一是自公布之日起
生效;二是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效。法终止生效的时间:一是以新
法取代旧法,使旧法终止生效;二是有些法完成了历史任务而自然失
效;三是发布特别决议、命令宣布废止某项法;四是法本身规定了终止
生效的日期。注意:法的溯及力,指新法颁布后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
事件和行为可加以适用的效力。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法律有特别
规定的除外。四、法的作用法的作用泛指法对人们的行为及社会关
系和社会生活发生的影响。1.法的规范作用作为国家制定的社会规
范,法具有告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1
告示作用:法律代表国家关于人们应当如何行为的意见和态度。2
指引作用:法是通过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法律规定应
当承担的责任来调整人们的行为的。3评价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行
为标准好尺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的行为的作用。4预测作用:根
据法律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5
教育作用6强制作用:在于制裁违法行为。x,,,
知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素质。
下面就让我给大家分享一些吧,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
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
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
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
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
整机制。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3.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
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
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
加。
二:法的渊源
一法的渊源
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
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
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
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
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
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
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
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
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
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
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法规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
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
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
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6.规章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
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
为的一种。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三: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是指法具体生效的范围,及法在适用对象、时间和空间三
方面的效力范围。
1.法的对象效力第一,中国公民、法人好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
一律适用中国法,在国外仍受中国法的保护并履行中国法定义务,同
时也遵守所在国的法。第二,我国法律对外国的适用包括两种情况:
1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除享有外交特权好豁免权或法有另外规
定者外,一律适用我国法律;2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中国公
民、法人犯罪,按中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
适用中国刑法规定,但按犯罪地的法不受处罚的除外。2.法的空间
效力1有的法在全国范围有效;2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3有的法
具有域外效力。
3.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的效力的起止时限以及对其实施前的行为
有无溯及力。法开始生效的时间:一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二是公布
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效。法终止生效的时间:一是以新法取代旧法,使
旧法终止生效;二是有些法完成了历史任务而自然失效;三是发布特
别决议、命令宣布废止某项法;四是法本身规定了终止生效的日期。
注意:法的溯及力,指新法颁布后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
加以适用的效力。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四、法的作用法的作用泛指法对人们的行为及社会关系和社会生
活发生的影响。
1.法的规范作用作为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告示、指引、
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1告示作用:法律代表国家
关于人们应当如何行为的意见和态度。2指引作用:法是通过人们
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来调整人
们的行为的。3评价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好尺度,具有判
断、衡量人们的行为的作用。4预测作用:根据法律规定,人们可以
预先知晓或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5教育作用6强制作用:
在于制裁违法行为。
本文发布于:2022-08-13 07:39: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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