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刑事法律意见书(标准版)

更新时间:2024-11-06 12:38:48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2日发
(作者:开天雷)

非法拘禁刑事法律意见书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甲方:〔**单位或**个人〕

乙方:〔**单位或**个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第1页,共6页

非法拘禁刑事法律意见书

***一案法律意见

****公安局:

***涉嫌非法拘禁、抢劫一案,现在由贵局立案侦查。OOOO所依

法接受委托,依法指派LL律师作为***的辩护律师。辩护人根据本案

事实及相关材料,提出以下法律意见。

***并不构成非法拘禁、抢劫罪。本案系民事纠纷,请侦查机关

依法将***释放。

一、本案属于民事纠纷,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侦查。

(一)***控制车辆是基于民事权利义务关系。HHHH购置迈腾车,

与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金阳支行签订《信用卡购车专项分期付款

合同》,DDDD作为HHHH担保人,因HHHH屡次逾期还款,甚至透支信用

卡,HHHH就《信用卡购车专项分期付款合同》构成违约,造成担保人为

HHHH垫付了未还款项,HHHH就与担保人签订的《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担

保合同》构成违约,DDDD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根据《信用卡购车分期付

第2页,共6页

款担保合同》合同约定,将对车辆采取控制措施一事外包给***,由*

**根据《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担保合同》的约定依法对合同项下车辆

进行控制。

(二)根据《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担保合同》,对车辆进行控制是合同

约定的权利义务,在HHHH在规定时间结清信用卡欠的费用后,可以索回

自己车辆。《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担保合同》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第12.6

款约定:假设乙方(HHHH)不履行或完全部履行信用卡付款合同及本合同

约定的还款义务或其他义务,那么乙方始终同意甲方有权对车辆采取保

管,保全,实际控制等措施以保障甲方权益,乙方保证予以主动配合,

不会提出异议。车辆被甲方采取控制措施后的3日内,在乙方与银行结

清信用卡欠款的全部利息、滞纳金、法系及违约金,并支付甲方因对车

辆采取控制措施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后,乙方才可索回车辆;........〞。

根据HHHH银行账号流水,HHHH已屡次逾期还款,甚至担保人屡次

为其垫付款项,HHHH已构成违约。目前中国工商银行贵阳金阳支行对

HHHH已提出控告,要求贵阳市公安局追究HHHH信用卡罪。《信用卡

购车分期付款担保合同》约定可以对车辆保管、保全、实际控制是HHHH

真实意思表示,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HHHH违反合同约定,按约定可以

对车辆采取控制措施。本案属于民事纠纷范畴,无法构成刑事犯罪。

三、本案完全不符合抢劫罪、非法拘禁罪主客观要件。

第3页,共6页

(一)、本案不符合抢劫罪的主客观要件。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

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

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首先,***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担

保人将对控制车辆一事外包***,***对车辆进行控制是基于《信

用卡购车分期付款担保合同》约定。根据合同约定,车辆在HHHH支付信

用卡款项后,HHHH可以索回。其次,***客观上没有使用暴力手段。

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那么,本案中,主客观均不符合抢劫罪构成要件。

(二)、本案不符合非法拘禁罪的主客观要件。非法拘禁罪,是指以

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首

先,***主观上没有非法拘禁HHHH的成心,***控制车辆基于合同

约定。其次,客观上也不符合非法拘禁罪构成要件:

1、HHHH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

2、非法拘禁在时间上也有严格限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

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

非法拘禁,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第4页,共6页

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

实施殴打、欺侮、虐待行为的;

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

或者精神失常的;

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7、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案时间是暂时,瞬间

的,远远达不到24小时非法拘禁的时间条件。

本案从主客观分析,***均不构成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恳请将*

**释放。

四、取保候审的必要性。

根据以上分析,***并不构成犯罪,应当予以释放。如贵局认为

涉嫌犯罪,需要对本案继续调查,也恳请贵局对***取保候审,让**

第5页,共6页

*配合贵局调查。辩护律师也会督促其随传随到。

以上意见,恳请贵局予以充分考虑采纳,以上浅显熟悉,或许还有

不全面之处,唯盼对贵局研究案情能起到一些作用,兼听那么明。

此致

****公安局

年月日

第6页,共6页


本文发布于:2022-08-12 17:30: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7157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