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法律意见书
***高速公路公司拟对***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拟定了《关于***
的请示(稿)》(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方案”)。受***高速公司委托,
根据本律师对中国法律的了解及理解,本律师就本次重组方案的合法
性提供如下法律意见,供***高速公司决策参考。
第一部分前提条件
本律师基于以下前提条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1.***高速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所作反映的情况均是完整、真
实和准确的,并无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
意见书的事实均已披露,均真实地反映了项目的事实情况。
2.***高速公司所提供的文件中签署文件的主体均具有签署文件
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所提供文件上的所有签字和印章均是真实的,
任何已签署的文件均由相关当事各方取得其各自应取得的一切授权
和批准,且由其正当授权的代表签署,所提供文件的复印件、电子文
本均与原件一致,且无任何虚假或遗漏之处。
3.本法律意见书仅为本律师对有关事实做出的独立法律判断,
并不构成本律师及本所对本次重组方案的真实价值或可实现利益的
任何保证、承诺或更改。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高速公司拟进行本次重组方案申请报批
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用途,亦不得将其任何部分或全部披露于任
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本法律意见书的任何使用人应当清楚:使用人针
对本次重组方案做出的任何决定,均只能被理解为是基于其自己的独
立判断,而非基于本意见做出。
第二部分正文
一、本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文件及情况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高速公司向本律师提供了以下文件的
电子文本:
1、《关于***的请示》(稿);
2、《关于***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稿)。
二、本次重组方案[1]
【1意见】根据请示和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内容草拟。
三、法律依据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主要依据如下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
1.《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
[2005]239号)(以下简称“《无偿划转管理办法》”);
2.《广东省省属企业重大事项审核备案暂行办法》(粤国资综合
[2006]22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正)》(以下简称“《公司
法》”);
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22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17修正)》;
7.《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17修订)》;
8.《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
四、法律分析意见
(一)划出方及划入方(或:股权重组方)的主体资格及合法性
1.股权划出方——***公司经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核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类型
住所
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至
经营范围
登记机关
登记状态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2、股权划入方——***公司经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核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类型
住所
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至
经营范围
登记机关
登记状态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3、主体资格的合法性《无偿划转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
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第三条
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授权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
称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
其各级子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适用本办法。”《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
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
责的有限责任公司。”《无偿划转管理办法》并未对“各级子企业”进
行明确定义。
鉴于***高速公司股东为***公司和***公司,两名股东均为国有
独资公司,如按产权关系追溯至最终出资人,***高速公司的全部出
资均属于国有资本,本律师倾向性认为***高速公司实质上符合无偿
划转股权划出方的主体资格,最终以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意见为
准。***公司为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其产权属于《无偿划转管理办
法》第三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授权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国有产权”,本律师倾向
性认为***公司实质上符合无偿划转股权划入方的主体资格。
(二)被划转企业的主体资格及被划转国有股权的合法性
1、被划转企业——***公司经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核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类型
台港澳与境内合作[2]
住所
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至
经营范围
登记机关
登记状态
【2注意】该类型企业无偿划转后需要商务部门备案,下同。此
外,该类型企业往往在中外合作合同、章程中约定一方股权转让必须
要经另一方同意。
(2)本次无偿划转项目实施前,**公司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出资
额(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本律师认为,***公司具有独立的
法人资格,目前有效存续。
2、被划转国有股权的合法性根据***高速公司声明,***高速公
司所持***公司**%股权不存在被司法查封、质押、被冻结、托管或其
他权利限制,不存在导致拟无偿划转的国有产权无法无偿划转的权属
纠纷或者潜在纠纷的情形,并愿意对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律师认为,根据***高速公司声明,***高速公司所持***公司
**%股权属于《无偿划转管理办法》第三条所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
授权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
业国有产权”。***高速公司向**公司投资所形成的权益应界定为国
有产权。在前述假设成立的前提下,拟无偿划转的国有产权权属清晰,
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被司法查封、质押、被冻结、托管或其他权
利限制,该股权不存在导致拟无偿划转的国有产权不能无偿划转的权
属纠纷或者潜在纠纷的情形,符合《无偿划转管理办法》第五条所规
定的“被划转企业国有产权的权属应当清晰”。
(三)无偿划转股权须按规定完成内部和外部程序
1、内部决策程序
《无偿划转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划转双方应当在可行性研
究的基础上,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据此,
本次无偿划转中,***高速公司和***公司需分别根据各自公司章程规
定,通过各自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3]。
【3注意】实践中,涉及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被划转企业也需
完善内部决策程序。
2、审批或备案程序
《无偿划转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国有产权在同一国
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之间无偿划转的,由所出资企业共同报国资监
管机构批准。企业国有产权在不同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之间无偿
划转的,依据划转双方的产权归属关系,由所出资企业分别报同级国
资监管机构批准。”
《无偿划转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国有产权在所出资
企业内部无偿划转的,由所出资企业批准并抄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
据此,本次无偿划转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审批或备案。
3、商务部门备案[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17修正)》第二十五
条规定:“举办合作企业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
对本法第五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审批事项,适用
备案管理。国家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
布。”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17修订)》第
二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
特别管理措施的,适用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备
案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发生以下变更事项的,应由外商投资企业指
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在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通过综合管理系
统在线填报和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表》(以下简称《变
更申报表》)及相关文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公司企业类
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
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
录”第五点第304项“公路、独立桥梁和隧道的建设、经营”。因此,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无偿划转需通过外商投
资综合管理系统向商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四)无偿划转股权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无偿划转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作为
划入或划出一方的,应当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法》
并没有对无偿划转股权事宜作出特别规定,本律师理解本次重组方案
须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体现在本次重组方案应遵守《公司法》
的基本原则:
1.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
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2.公司资产的处置方案不得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及须遵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基于上述分析,本次无偿划转的结果
不应损害划出方的债权人利益。
(五)审计或清产核资
《无偿划转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划转双方应当组织被划转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审计或清产核资,以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或经划出方国资监管机构批准的清产核资结果作为企业国有产权无
偿划转的依据。”
据此,本次无偿划转中,划转双方应当组织被划转企业开展审计
或清产核资,并以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经划出方国资监管机构
批准的清产核资结果作为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依据。
(六)职工安置
《无偿划转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所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事
项,应当经被划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十八条规定:“有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实施无偿划转:……(三)无偿划转涉及的职
工分流安置事项未经被划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根
据***公司提供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无偿划转项目的初步
安置方案如下:***据此,若本次无偿划转涉及到相应的职工安置,
应当制订相应的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七)债权债务处理
《无偿划转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划出方应当就无偿划转事
项通知本企业(单位)债权人,并制订相应的债务处置方案。”第十
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实施无偿划转:……(四)被划
转企业或有负债未有妥善解决方案的;(五)划出方债务未有妥善处
置方案的……。”根据***公司提供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
无偿划转项目的债权债务方案如下:***据此,股权划出方、被划转
企业[4]、被划转企业均需要就划转事项通知其债权人,并制订债务
处置方案。存在负债时,应出具妥善的解决方案。【4注意】虽然《无
偿划转管理办法》没有规定被划转企业需要通知债权人,但根据被划
转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被划转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时应通知银
行。
第三部分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
1.本次重组方案不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
定。本次重组方案尚需按照《无偿划转管理办法》规定完成内部决策
以及审批或备案程序。***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
内合作),***公司本次股权无偿划转需通过外商投资综合管理系统向
商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2]。在整个重组过程中应当注意相应的
审计报告、债权债务处置、职工安置等相关问题,以保证重组方案顺
利开展。
2.最终确定操作本次重组方案后,在办理股权划转登记前,***
高速公司应确保所持***公司**%股权不存在被司法查封、质押、被冻
结、托管或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导致拟无偿划转的国有产权无法无
偿划转的权属纠纷或者潜在纠纷的情形。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月**日
本文发布于:2022-08-12 14:29: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7134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