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知识产权局(苏州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11-07 10:35:55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2日发
(作者:青岛市北区公司注册)

苏府办„2010‟96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知识产权局

(苏州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

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知识产权局(苏州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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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知识产权局(苏州市版权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

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3号)和•中共苏

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

意见‡的通知‣(苏发„2009‟56号),设立苏州市知识产权局,

挂苏州市版权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知识产权(不含商标,下同)的法

律、法规、政策、措施;起草市知识产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

织拟订和实施市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

(二)负责组织协调市知识产权有关工作,建立市知识产权创

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工作体系;牵头协调市有关部门、县级市

(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负责市专利、版

权、集成电路布图和技术秘密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县级市、区知

识产权工作。

(三)牵头协调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建立市知识产权保

护工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市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牵头组

织开展市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工作;负责处理和调解市专利、版权纠

纷,依法查处相关侵权行为;负责建立市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

组织实施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维权援助计划。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涉外方针、政策,研究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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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牵头协调市涉外知识产权的相关事项,组织

开展专利、版权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等工作。

(五)研究确立市知识产权发展的重大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加

强经济、科技、文化等重大活动的知识产权工作,审核市级财政资

金支持的重大科研项目、经济活动和文化创作中的知识产权状况;

指导市企事业单位在重大科研、经济活动、文化创作中审核知识产

权状况。

(六)指导监督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实施市级知识

产权计划项目,促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版权产业等知识产权密集

型产业的发展;牵头制定实施市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展规划,负责

建设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发布市知识产权重大信息,会

同有关部门组织促进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七)指导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规划本市知

识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指导监督专利、著作权交易活动;承担市

知识产权合同备案、质押评估等工作;依法指导监督知识产权代理

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和社会团体的工作。

(八)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

负责制定实施市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计划;负责实施市知识产权人

才工程,指导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制定实施市知识产权人

才培训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引导企事业单位培育、引进高层次知识

产权紧缺人才;组织开展市知识产权统计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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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市知识产权局设4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

制。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保密、安全、后勤接待

和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局计划

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

理工作;组织办理各类建议、议案、提案和信访等工作;负责组织

起草局机关重要文件,组织拟订局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及下

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承办局机关干部教育、出国

(境)政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退休干部等相关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执法处)

负责研究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和市知识产权发展现状;起

草市知识产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市知识产权发展

规划;指导县级市、区知识产权工作;承担市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

的会办工作;协调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和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工

作,承办市涉及港澳台的有关知识产权事项;组织拟订市知识产权

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计划;

指导市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规范

市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实施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相关工作;

组织开展市知识产权宣传和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市知识产权人才工

程,编制和实施市知识产权人才培训计划;承担局行政复议、行政

诉讼应诉等工作;承担市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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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拟订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协调市知识产权保护

的有关工作,建立市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协调开展市知识产权

联合执法等工作;指导协调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指导市企事

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研究工作,组织实施市知识产权预

警分析计划;组织开展市“正版正货”工作;负责市专利、版权纠

纷案例的处理,调解和查处假冒专利、冒充专利、版权侵权等行为;

负责局依法行政工作,受理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指导苏州市保护知

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中国(苏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开

展相关业务工作。

(三)专利管理处

指导企事业单位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及有关专利管理工作,指导

市有关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专利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组织实施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重大

专利推广应用等计划;负责市专利表彰奖励工作;承担专利权转让、

专利实施许可和专利申请权转让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市

财政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和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状况;指导协

调技术和产品出口中的有关专利工作;指导全市专利中介服务机构

的发展;指导苏州专利代办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四)版权管理处

组织拟订和实施市版权产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县级市、区

版权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市企事业单位制定版权保护管理制度,会

同有关部门审核重大文化活动中的知识产权状况;组织实施市重大

自主版权推广应用计划,培育版权优势企业;负责市推进使用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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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作,组织实施市软件正版化推进计划;负责市版权保护示范

城市(区)、示范企事业单位等工作;负责市版权表彰奖励等工作;

负责指导市著作权交易、法定许可、经营活动等工作;负责指导市

版权中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工作;参与版权宣传培训、行政执

法、统计等工作;承担苏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

日常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

三、人员编制

市知识产权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4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

核定。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正副处长(主

任)7名,其中:正处长(主任)4名,副处长(副主任)3名。

四、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

办理。

主题词:机构职责编制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四月十二日印发

共印: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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