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培养途径探析
【摘要】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和逐步完善,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
所提高,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法治常识较为缺乏、法律观念淡薄、
法律信仰尚未确立等。因此,本文在深入分析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
问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培育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培养途径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
越来越大,上至国家的大政方针,下至老百姓解决日常纠纷,都离不
开法律的保障和调节。自1986年高校开设法律基础课以来,法治的
重要性越来越引起大学生的重视,依法治国已在大学生体中形成了
共识,大家对法律认识的理解和把握更具理性化。然而,在校园法制
教育取得巨大成果的同时,大学生对法律基本知识虽然有些了解,但
还没有真正体悟法律精神的内涵,法律意识水平不高,这与其文化水
平是不相符的,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成为当务之急。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法律常识较为缺乏
相当部分大学生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
主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高低的主要依据,掌握法律知识的多少、
法律水平的高低与法律意识成正比。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内容
的不断丰富,大学生整体的法律知识水平也应随之提高。但是目前我
国高校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并不理想,高校学生大多重视专业课而忽
视基础课,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大学生就难以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同时,除了法学院校外,不少高校法律基础课课时过少,教师只能略
教一些法律知识,大学生也只不过略懂一些法律概念和常识。
(二)法律观念淡薄
法律观念是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
重要依据,它与法律知识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由于当前大学生法
律知识欠缺,因而容易造成法律观念的模糊,主要表现在:首先,权
与法的关系分不清。有少数大学生认为,在当前我国权大于法社会的
有权、有钱阶层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受法律之约束。其次,违法
与犯罪的界限分不清。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认为,违法就是犯罪,犯
罪就是违法。这样的结果就是不能够正确认识两者的区别,致使在有
些问题上,比如对待一些曾经违法或者是犯罪人员的态度问题上有错
误的认识。再次,忽视法律的作用,混淆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有部分大学生以为,社会主义法律调整的范畴就是社会主义道德调整
的范畴,凡是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就是违法犯罪的行为,等等。
(三)法律信仰尚未确立
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即大学生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
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理想信念,在大学生法律意识结构中居于最高理
性层次。大学生的法律信仰蕴含着大学生对法及法律的最高期望,是
对正义、民主、平等、自由、人权、效率、秩序等法律价值的追求及
其实现,从而实现法治,最终实现人类生活的幸福。然而,部分大学
生并未形成一定意义上的法律信仰,有调查表明,有些大学生过分夸
大社会不正之风和司法腐败现象对执法过程的影响,从思想上扭曲了
权与法的关系。有部分大学生缺乏坚定的法律信仰,进而也就很难将
之转化为自觉服从和自觉遵守法律。
二、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要
想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就应通过“三化”,一是教化,即通过学校
的课堂教学活动来丰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二
是默化,即通过社会、学校、家庭和健康的网络等各种环境对大学生
潜移默化的熏陶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三是内化,即通过加强实践
环节使大学生所学的法律知识能和社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并最终转
化为自身的法律能力。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对策:
(一)确立科学培养观念,提高对法律意识的认识
1.树立素质教育观念。观念是行动的指南,有什么样的思想观念才
可能有思想观念指导下的实践行动。当今经济全球化进一步加强,国
际间经济的竞争和合作日益加深,知识经济的端倪已经凸显,这对新
世纪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们不但要获得专业知识和技
能,还要具有道德知识、法律知识、心理知识等综合素质。因此,应
继续推进和深化素质教育的思想。
法律意识的培养也应从过去侧重书本、课堂向注重实践环节转变,从
过去侧重法律知识的教授向提高运用法律能力的方面转变,从过去讲
授法律知识只局限法律知识本身转变为多向其他知识方面渗透来综
合提高大学生的素质。
2.施行人本主义观念。西方哲学思潮中人本观念由来已久,这种观
念要求以人为本,强调个人的尊严、自由和创造。以马斯洛、罗杰斯
等为代表的心理学派认为学校的教育要有人本主义的思想,强调学生
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要求注重学生个性的发挥以及认知和情感的结
合。人本从本质上来说是唯心主义的,但也有其合理的一面。应汲取
它以学生为本的合理成分,认识到学生不是容器、不是机器而是有主
观能动性的人,应将学生视为一个生动的、完整的个体,培养他们的
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在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时候尤其应注重
法律知识与实践的相结合,做到“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只有使大
学生学会了运用法律知识的方法并能解决现实中的实际问题,才能培
养好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兴趣,也才能真正使法律知识教育取得更好
的实效性。
(二)改善课堂教学环节,丰富大学生法律知识
教学环节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中心环节。针对教学环节中存在的
问题,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来加以解决。
1.丰富教学内容。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大学生法制教
育的重要途径,积极丰富和更新法律内容是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
要方面。
首先,应注重加强对大学生的宪法教育。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
党和人民意志的体现,是法律体系的基础,是一切组织和公民活动的
基本准则,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法律保障。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首先就应当强化其宪法意识,增强大学生维护宪法尊严和保证宪法实
施的自觉性。当前,我国大学生的宪法意识仍比较薄弱,缺乏行宪、
护宪的雄厚的社会基础。这种状况虽然在近年来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但是总的说来,大学生对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缺乏基本的政治情感,对
宪法是用来规范和约束政府权力并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这一核心宪
政理念还远没有形成共识,对宪法诉讼的含义和价值还较陌生,对宪
政实施的效果还比较冷漠,甚至对一些基本的宪法知识也缺乏必要的
了解和掌握。为此,高校应加强对大学生的宪法教育,从而有助于大
学生法律意识的增强。
其次,应注意与大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相联系,注意结合大学生的实
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应当在讲授基本法律知识的同时,针
对当前法律的热点、难点进行讲解分析,激发大学生对学习法律的兴
趣。同时,应结合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讲解他们所关心、
注重的问题,引起他们的共鸣并提高他们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最后,应根据不同专业、不同情况的同学作有针对性的教授,力争使
每个同学都得到符合自身情况和自身需求的法律教育。
2.改进教学方法。科学的教学方法能使教学内容得以全面展现,能
使教师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更能帮助大学生快速地将法律知识内化为
法律素质。因此,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促进高
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顺利、高效的实施。思想政治教育课应向师生互动
的方向转变,向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向转变;应利用案例讲解法、启发
式教学法、精讲自学法、主体参与法、情景教学设计等方法来提高法
制教育的效果。总之,课堂教学不应该满堂灌,而是讲要点,讲方法,
讲思路,应配合一些法制教育的辅助教育方法,逐渐培养大学生的法
律意识。
(三)营造校园环境,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
任何意识的形成都需要一定的氛围,法律意识的形成也不例外。校园
作为大学生主要活动的场所,应当着力建设校园法治环境,坚持依法
治校。具体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生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绝大部分与
学校的学制建设、教育管理密切相关,学校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时应
将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及其基本精神作为立校的原则,从学校思想
政治工作、学校纪律、学籍管理、学位管理和学生生活服务等方面进
行依法管理。同时,在制定学生管理规定时,应充分征求学生的意见,
广泛吸收学生参与讨论,使学生真正感受到自己的法治主体地位。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应做到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违章必罚。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学校每位成员在规章制度面前也要做到人
人平等、师生平等。不论是准,只要其行为违犯了学校的规章制度,
都应受到处罚,不能因人而异,更不能姑息迁就,坚决杜绝人情和走
后门现象。高校要使学生从入校的第一天起,就感觉到规章制度的约
束力,体验到依规章制度办事的氛围。从而使大学校园形成一种学法、
守法、用法的热潮,形成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
同时,高校还应充分利用校园环境设施,宣传民主法制思想,如利用
校园广播、电视以及校报等工具及时的传播法律知识,加大法制宣传
教育力度;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开展校纪法规的学习宣传,定时曝光
一些大学生的不良行为及处理结果,及时宣传表扬在学法、护法中表
现积极的大学生。还可开辟普法专栏,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
从而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氛围。
(四)建构有效实践环节,培养大学生的法律能力
法律意识的培养是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共同作用的结果,学生所学的
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与信仰,离不开直接经验的支持,更需要到
实践过程中去感悟和体验。实践培养能有效解决“说的多,做的少,
且多有形式主义倾向”等问题。因此,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是
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具体可以考虑做到以下几
点:
1.建立相应的长效规范保障机制。学校要建章立制,把法制教育实
践活动作为教学工作的组成部分,列入教学计划。保证开展实践活动
所需的课时和必要的经费;可制定相适应的教学大纲及其实施细则,
明确规定实践活动的形式、目标、要求及操作程序;规定检查评估制
度,督导实践活动的开展;确立大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竞争激励机制。
通过这些具体明确的规定,确保实践活动的开展制度化、规范化,只
有这样,才能增强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和学校各个部门对开展实践
活动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他们相应的组织、支持配合实践活
动开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法制教育实践活动也才能因此而得到切实
有效开展。
2.设立相对稳定的活动场所和实践基地。设立相对稳定的活动场所
和实践基地,不仅有利于法制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更能促进法制教
育实践活动长期维持下去。例如模拟法庭,一般的学校都要设置,这
样才能有利于确保活动情景设计的需要和活动及时稳定的展开,学生
也能快速地感受到法庭的氛围和法律的严肃性。对于采取用大教室、
大会议厅或报告厅来代替模拟法庭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在校外建立法
制教育实习基地也是必不可少的。学校可以根据需要与当地司法、执
法、行政等机关和有关媒体的法制栏目组进行联系,组织学生旁听庭
审、参观考察或开展其他活动。让学生切身体验现实中的法庭,感受
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有利于增加学生的经验,对学生毕业后到相关的
部门和岗位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学校应设立相对稳定的法制
教育活动场所和实践基地,配备一些专门的教学设备和教学设施,并
与社会其他部门开展有效的合作。只有学校和社会都认识到法制教育
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携起手来,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
3.建立有效的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竞争激励机制。大学生对法制教
育实践活动大都具有浓厚的兴趣,一般都会积极、主动地参与。确立
公正、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热情,使法制
教育实践活动更加高效的完成。我们可以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针对
不同的实践活动,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给学生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
励。通过有效的奖励,表扬其成绩,肯定其能力,增加其收益,使大
学生在精神和物质上得到不同程度的满足。这样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
竞争意识、效益意识和民主意识,为他们毕业后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的竞争奠定基础。
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
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他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
他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他可以复
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他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而我们对
大学生所需要培养的真是这种精神。
本文发布于:2022-08-12 10:34: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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