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配送人员培训方案

更新时间:2024-11-07 15:22:11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1日发
(作者:我国养老保险制度)

食材配送人员培训方案

1、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

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规定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

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敌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

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三、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

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

模范。

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

后方可上岗。

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

习—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七、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

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2、质检人员考核、管理和培训制度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质检人员的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

全检测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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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核与管理制度

1.1质检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能力,经市中心考核合格,取得

《质检员证》,方可从事检测工作。

1.2质检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身体条件应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

(三)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四)熟练掌握所从事检测项目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1.3质检人员资格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专业知

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评分,成绩达到70分为合格。考

核合格者,在考核后十五日内发给《质检员证》。

1.4质检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1.5质检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检测工作,如实记录检测原始数

据,编制检测报告,对检测结果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1.6质检人员不得利用检测结果参与有偿活动,不得与受检者进行可

能影响检测公正性的联系。

2.培训制度

2.1质检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参加至少一次省、市中心组织的集中培训,

了解检测系统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学习农产品检测相关专业技能,

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2.2.参加区质检站每年进行不定期的业务经验技术交流会,不断提高

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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