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配送人员培训方案
1、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
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规定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
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敌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
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三、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
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
模范。
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
后方可上岗。
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
习—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七、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
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2、质检人员考核、管理和培训制度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质检人员的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
全检测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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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核与管理制度
1.1质检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能力,经市中心考核合格,取得
《质检员证》,方可从事检测工作。
1.2质检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身体条件应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
(三)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四)熟练掌握所从事检测项目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1.3质检人员资格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专业知
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评分,成绩达到70分为合格。考
核合格者,在考核后十五日内发给《质检员证》。
1.4质检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1.5质检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检测工作,如实记录检测原始数
据,编制检测报告,对检测结果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1.6质检人员不得利用检测结果参与有偿活动,不得与受检者进行可
能影响检测公正性的联系。
2.培训制度
2.1质检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参加至少一次省、市中心组织的集中培训,
了解检测系统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学习农产品检测相关专业技能,
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2.2.参加区质检站每年进行不定期的业务经验技术交流会,不断提高
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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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11 20:53:5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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