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法者强则国强

更新时间:2024-11-07 15:31:52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1日发
(作者:全国两会常用词汇)

奉法者强则国强

作者:吴旭

来源:《新长征》2015年第7期

吴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是一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决定》的出台进一步指明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的方向和道路,丰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理论

指导和思想武器,也标志着中国的法治国家建设进入新阶段。

一、法治概念的提出和发展

中国的法治概念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而出现的。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

用两个段落专门论述了民主与法制的关系,并提出了著名的十六字方针,即:有法可依、有法

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报还提出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之上的权力,要保障宪法规定

的公民权利等。但是这时的法制还不是今天提倡的法治。直到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将

“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了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在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继续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上,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加快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命题。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新中国的历史上,以中央全会的级别对

法治进行专题研究,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到了重中之重的地位,表明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将

依靠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依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同时对每个公民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全面依法治国对公民素质提出的新要求

第一,每位公民要知法敬法。全民守法,是法治文明的一个基本要求,知法敬法是守法的

前提。法治是国家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全体公民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

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律的权威来自于每个公民的内心

拥护和真诚信仰,中国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国家治理的一切活动都将并入法治的轨道,因此,

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理应成为所有公民的必备素质。全民守法、知法敬法的实现,离不开教育,

所以《决定》指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对公民的法律教育要从小抓起并贯穿教育

始终。

第二,公民有序参与立法。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十八届四中

全会《决定》中提出的“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和“依法决策机制有公众参与”是个新亮点。立

法是重要的公共决策,要遵循公共决策的科学方法,如开门见山、兼听则明,要克服立法的神

秘化。公民自觉的维权行动和公民对当代中国法治进程的积极参与,是推动法律发展和国家法

治进步的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法是约束执法机关和公民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因公民的个人职

业、所处行业及生活环境的不同,他们的感受也不同,从普通公民的角度看立法,与法学专家

的视角不同,他们更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决定》的这项规定,对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素质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三,培育和创新法治精神。法治中国建设是具体的、历史的,但是其精神是永恒的。在

中国,任何一个社会阶层或阶级要想真正肩负起历史赋予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光荣使命,都

要具备与其所处时代、地位和肩负责任相匹配的精神。《决定》特别使用了“法治精神”一词,

蕴涵深刻,即公民不仅要从条文上了解法律,更要从价值观上接受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法治

国家就是要让尊法、守法、护法内化为13亿人的道德标准,成为现代人身份标志的核心内容。

培育和创新法治精神,是中国法治建设在思想领域里的升华,是其题中应有之义。有没有培育

和创新出新时代的法治精神,是法治中国建设成败的重要标志,也是法治中国走向成功的根本

保障。只有全体公民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理念,人人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用法律

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治中国才能真正实现。

三、全面依法治国要从每个公民做起

目标引领方向,目标凝聚力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正确的道路,必须树立明确的

目标,才能汇磅礴之力、收长远之功,这需要每个公民从自身做起,为法治中国目标的最终实

现做出贡献。

第一,全体公民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如果说改革开放之初提出的法制更多强调的是公民

守法的基本行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则是把法治放在了现代综合治理的大系统里,更强调一

种观念,即把法律作为国家社会管理的基石,突出法律对于所有管理的角,包括对政府的约

束力。所以法治中国既要求公民守法,又要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今天的中国,

虽然还存在着法律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但尤为严重的是现有法律规章执行不力和对于法律的漠

视,权力经常与法律平起平坐唱对台戏,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因此,法治体系的每一个部分,

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公权力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要贯彻法治中国总目标的要求,学好法

律、敬畏法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时刻告诫自己在本职工作岗位中要强化法治意识,坚定

法治信仰,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能触碰。尤其是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运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做到受命于法,服务人民。

第二,维护法制权威。习近平总书记在《决定》说明中深刻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进程,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2200多年前,战

国思想家韩非子曾写下这样的话:“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

弱。”只有借助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让人民众在实际生活中真正体会到公平正义,法律的权

威才能真正树立起来。维护法制权威不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三,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泰民安。国泰民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是全国

人民的共同心愿,也是法治中国的目标指向。只有全体公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社会

各界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相互配合,同心协力,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为改革和发

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在这个进程中,只有每个公民倍加顾全大

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才能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国泰民安。??

责任编辑/王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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