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第一要义是有法必依

更新时间:2024-11-07 01:30:1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1日发
(作者:员工离职通知函)

法治的第一要义是有法必依

法治的第一要义是有法必依法治是依据法律管理事务的一

种国家治理方式其核心即一切行为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是一切事务

运行的最髙准则。相对于“人治”政府作为国家的管理机构把

“法治”作为治理国家的方式是民主权利得到公正主张的智慧之

举。

中西方社会自古在法治理念上就有着深刻的认知韩非认为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国家的兴衰在于“奉法”一

一即依法行事的程度古希腊思想家苏格拉底则认为“法律是城邦

赖以存在的根基是指导城邦政治生活的最高原则”之所以称法律

为“根基”也是强调了法律作为事务运行最高规则的重要性与神

圣性。但法律能扮演这样角的前提是法律的产生集中代表了大

多数人的权利趋向代表了大多数公民善意管理国家的意愿只有在

法律产生的前提是正确、正义的前提下才可以谈法治也只有在这

样一份前提下公民们在造就“法”这样一个事务出台的时候才会

以共同的智慧认可“法”是至高无上的是无形的“指挥官”从而

确定法律权威、不可撼动的地位。

当政府依靠法律治理国家的时候应清楚地认识到法治的第

一要义就是有法必依这是基本的准则也是根本的准则。一方面只

有信任法律把权力的施用束缚于法律框架下才能让政府树立公信

力让这个国家运转良好;另一方面反过来只有法治的手段产生了

积极的效果才促使法律的神圣性不被侵犯从而巩固法律在“法治”

中的重要地位。而从另一个维度上讲“依法治国”也是“依宪治

国”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对于国家和法律的运行规则做

出了规则如果说依法治国中“法”的指向是国那么依宪治国中

“宪”的指向就是“法”只有确定了“宪”不可动摇的地位才

能制定“法”运行的“游戏规则”。因此推行依法治国的“国”

必然以“宪”先行。

当一个国家的法髙度集聚了代表公众权利行使精神的时候

本身已具备高度权威性尤其已被认可为国家运行的规则离开了

“有法必依”法治也就失去了生长的母体所以当它受到挑战的时

候不仅给国家运行受到撼动提供了可能性从另一个层面上讲等同

于公民的威信和权利受到质疑这是公民权利、甚至人权精神不可

容忍的。因此为了公民利益当政府“有法不依”拋弃法律这个游

戏规则的时候公民应当且必须捍卫“法”至髙无上的尊严这不仅

是对每个公民负责也是为这个国家的生存与进步负责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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