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第一要义是有法必依
法治的第一要义是有法必依法治是依据法律管理事务的一
种国家治理方式其核心即一切行为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是一切事务
运行的最髙准则。相对于“人治”政府作为国家的管理机构把
“法治”作为治理国家的方式是民主权利得到公正主张的智慧之
举。
中西方社会自古在法治理念上就有着深刻的认知韩非认为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国家的兴衰在于“奉法”一
一即依法行事的程度古希腊思想家苏格拉底则认为“法律是城邦
赖以存在的根基是指导城邦政治生活的最高原则”之所以称法律
为“根基”也是强调了法律作为事务运行最高规则的重要性与神
圣性。但法律能扮演这样角的前提是法律的产生集中代表了大
多数人的权利趋向代表了大多数公民善意管理国家的意愿只有在
法律产生的前提是正确、正义的前提下才可以谈法治也只有在这
样一份前提下公民们在造就“法”这样一个事务出台的时候才会
以共同的智慧认可“法”是至高无上的是无形的“指挥官”从而
确定法律权威、不可撼动的地位。
当政府依靠法律治理国家的时候应清楚地认识到法治的第
一要义就是有法必依这是基本的准则也是根本的准则。一方面只
有信任法律把权力的施用束缚于法律框架下才能让政府树立公信
力让这个国家运转良好;另一方面反过来只有法治的手段产生了
积极的效果才促使法律的神圣性不被侵犯从而巩固法律在“法治”
中的重要地位。而从另一个维度上讲“依法治国”也是“依宪治
国”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对于国家和法律的运行规则做
出了规则如果说依法治国中“法”的指向是国那么依宪治国中
“宪”的指向就是“法”只有确定了“宪”不可动摇的地位才
能制定“法”运行的“游戏规则”。因此推行依法治国的“国”
必然以“宪”先行。
当一个国家的法髙度集聚了代表公众权利行使精神的时候
本身已具备高度权威性尤其已被认可为国家运行的规则离开了
“有法必依”法治也就失去了生长的母体所以当它受到挑战的时
候不仅给国家运行受到撼动提供了可能性从另一个层面上讲等同
于公民的威信和权利受到质疑这是公民权利、甚至人权精神不可
容忍的。因此为了公民利益当政府“有法不依”拋弃法律这个游
戏规则的时候公民应当且必须捍卫“法”至髙无上的尊严这不仅
是对每个公民负责也是为这个国家的生存与进步负责O
本文发布于:2022-08-11 16:16: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6997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